北京某报最近发表了一篇有关“第二届非公募基金会”的报道,提及“百亿公益愿景缩水至200万”,并将这个“缩水愿景”的知识产权授予华民慈善基金会的理事长。为了维权,笔者特此发表声明:“缩水愿景”的知识产权应该属于鄙人,发表的时间和地点是在记者所报道会议前一晚的沙龙上。
这又要涉及近来已经说腻了的话题。当晚的议题有两个方面,一是“基金的保值增值”,二是“税收”。在当前的大环境下,非公募基金会在这两方面都面临着十分尴尬的局面:
虽然国际经验证明,国家对公益慈善事业实行税收优惠是这些社会组织得以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从理论上说,公民个人或者企业将钱交给政府办福利事业,或者将钱捐给社会组织做公益慈善,其终极目标都是一样的——— 对有需要的社会领域或贫弱群体施以援手,帮助其摆脱困境。因此,当公民个人或者企业进行社会捐款,就应该获得税收上的优惠以资鼓励。公益慈善基金会自诞生之日起就应该享有税收优惠,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可惜现实情况却不容乐观。
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虽然现在提倡母乳喂养婴儿,但一个以畜牧业为主的国家却要征收奶粉钱,理由是要大力支持和发展本国经济的支柱性产业。更深层的政策逻辑则是:母乳来得太容易。因此,必须得经过科学的检验,证明婴儿确系亲生,才能准许母乳喂养。否则以破坏国计民生论处,加倍征收奶粉钱。然而,要获得婴儿亲生的证明,则必须经过一套纷繁复杂的程序和手续,从古代的滴血认亲,到现代的DNA测试,两三年,四五年……等着吧。
另一方面,在国内外资本市场难测的今天,慈善公益基金本身的保值增值又陷入困境:放在银行里,看起来是保险,但却是负利息;本金虽不会少,但不能跟C PI竞争……自己欺骗自己吧,反正没人会问责。也有些“不安分”的公益基金可能买股票、买基金、搞收藏……各有各的“高招”,但都冒着极大风险……总不能让公益慈善基金也去“投资”大葱、生姜什么的,让喝咖啡的周立波看笑话。当然,也有运气好的基金会千方百计靠投资挣到了一些钱,但统统得先上25%的税;而一旦投资失败,基金亏空,那就自己哭天喊地去吧。
基于以上恶劣的大环境,笔者受到一些已然存在的做法之启发,在会上向所有的基金会(并非只向华民慈善基金会一家)提出了一个建议:这就是将基金会的原始基金缩小到法律允许的最低限度——— 在中央政府有关机构登记的以2000万元为限,在地方政府有关机构登记的以200万元为限——— 这样能把保值增值的压力减到最低,也把缴纳税收的压力减到最低。当要做公益慈善项目时,则可随时往基金会注入资金,随到随用,毋须结余。实事求是地说,在大环境不变的前提下,这恐怕是一个“性价比”最高,也是操最少的心的基金会运作模式。华民慈善基金会创办之初,理事长的确设想过“两年五亿、三年十亿,十年五十亿,二十年一百亿”的伟大愿景,但被25%的累进税给吓回去了。
最后,还要老实坦白,“缩水愿景”真正的“知识产权”实际上属于某基金会。本来是不该掠人之美的,但把窗户纸点破的是笔者,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就耐压性能而言,学者可能会好一点。如果这家基金会要收回知识产权,保证即刻奉还。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