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香山脚下,一栋小二楼办公室里,吴淑芝正与电话另一端的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韩俊魁教授探讨聋儿抽样调查服务问题。
吴淑芝现在的身份是北京市海淀区“莎利文康复中心”主任。该中心主要服务于听力、发音有障碍的人群。7月12日,在北京市召开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推介展示暨资源配置大会上,吴淑芝的“莎利文康复中心”获得民政局7.3万元资金支持。
“尽管这些资金解决不了什么大的问题,但是它让我们‘民非’(民间非政府组织)看到了希望。”吴淑芝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资源配置
在7月12日北京市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推介展示暨资源配置大会上,共有35个项目正式签约,签约资金为881.6万元;158个项目达成合作意向,涉及资金为819.33万元。大会现场共有386个社会组织和单位协商洽谈了328个项目。
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社团办)负责人温庆云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语气中颇有些自豪,“资源配置大会在全国历史上是第一次,获得民政部高度肯定”。
会议当天,北京市副市长丁向阳积极评价:政府购买服务,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精简机构、提高行政效率;同时也能填补政府公共福利服务的不足。“这是一项创举,非常值得肯定。”
今年初,北京市民政局开始把社会组织、公益项目纳入统一规划,进行计划性安排,试图把社会组织公益资源和政府公共服务资源进行整合和对接。
北京市社团办副主任于清源向《中国新闻周刊》解释说,“动员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一些爱心人士,安排有捐赠意向的单位和有资金需求的社会组织进行洽谈,现场签约。我们在前期会掌握一些资源,在大会上为他们牵线搭桥。”
据了解,北京市政府购买公益服务要经过几道“工序”。首先要对服务项目进行评估。考查项目是否符合政府的倡导方向以及百姓需求,评估项目的可复制性和可持续性。评估通过之后由专家进行审定。而后决定以何种方式购买,与社会组织签订合同。完成购买之后,专业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监督,确保政府购买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不过在专家看来,以上资源配置大会距离真正的“政府购买服务”还有一段距离。据知情人透露,尽管北京市有关部门已经起草了一份文件——《北京市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试点工作意见》,但在“钱”的问题上,北京市民政局颇伤脑筋。
“实际上财政对购买服务没有划拨专项经费。购买哪些服务,怎么购买,如何监管购买后的效益都要经过深思熟虑,认真研究。不能让钱打了水漂。”温庆云说。
在7月30日的北京-阳光公益创新论坛上,北京市社团办秘书处处长任淑菊作了如下表述:对规模大、影响范围广、社会效益好、可持续性强的公益项目进行全额购买。对有资金缺口的公益项目以补贴的行式给予资助,对社会组织自筹资金开办的公益服务项目,实行资金奖励。
在资源配置大会之前,吴淑芝的康复中心得到的政府补贴都是以奖励的形式获得。“做得不好就没有这个钱”,“莎利文康复中心”之所以能够得到补贴,是因为在每年的综合评比中表现优秀,而更多的社会组织则没有这样的机会。
需求强烈
北京市社会组织建设与发展专家委员会成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所长邓国胜认为,北京市民政局召开社会组织资源配置大会意义非常重大,这表明了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态度,向构建“小政府、大社会”迈出了一步。
2010年2月4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温家宝讲话指出,由政府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上,应该更多地利用社会资源,建立购买服务的机制。要逐步做到凡适合面向市场购买的基本公共服务,都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不适合或不具备条件购买服务的,再由政府直接提供。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立非营利性公益服务机构。
温家宝的讲话,被业内专家看作是中央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一个信号。但实际上,在沿海发达省份,“政府购买服务”早已实行。
从2001年试点到现在,深圳市的大量公共事务委托外包给非政府的机构,已经全部社会化。深圳最早从园林、绿化、环保、环卫等距离政府权力中心比较远的公共事务开始外包、委托、购买;再是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后勤社会化,慢慢发展成为公共品市场化和社会化。从公用事业水电气开始,到民营医院、民办学校、政府培训机构⋯⋯
2006年上海浦东新区社发局、经委、劳保局等8个政府部门分别与民办阳光海川学校、阳光慈善救助社、街道老年协会等8家民间组织签订了购买服务的协议。
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副局长曾群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最近民政部与上海市民政局签署了一个社会管理试验城市的“部市协议”。其中就涉及社会组织管理方面内容。
2009年12月,一笔来自财政部的5000万元拨款划入了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小天使基金的账户,使1548名在小天使基金等待救助的白血病患儿每人获得3万元医疗救助金。
舆论认为,这是首例“中央政府用财政资金购买NPO(非营利组织)服务”,有着开创性的示范意义。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韩俊魁分析认为,当前社会对公共物品公平供给有着强烈的需求。比如在艾滋病领域,有些特殊的人群不相信医务人员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如果想要解决问题,必须依靠民间的力量,依靠NGO去灵活地开展工作。另外,政府也希望能够成为社会组织的资金源头,来改善它们对于国际NGO长期以来的依赖关系。
任淑菊也认为,社会组织服务民生行动,覆盖了社会广泛的领域。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社会组织把政府不便做和企业不愿做的事务承担起来,也形成了政府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长效机制。
体制坚冰
2006年,为了使北京市残联成为“莎利文康复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吴淑芝软磨硬泡,奔波四个月之后才注册成功。吴淑芝认为自己还是比较幸运的。
登记注册的困难无疑让许多致力公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望而却步。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公民社会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袁瑞军对《中国新闻周刊》说,“一般政府购买服务都要先看这个组织是否注册。有很多小的组织找不到它的业务主管单位,这是一个比较大的瓶颈。”
目前北京市仍对社会组织实行双重管理制度(“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面对各界对社会组织登记制度的质疑,温庆云表示,广东已经开始实行直接登记体制,“它不再是双重管理,由民政部门直接登记”。
温庆云认为,双重管理体制有其存在的必然性,体制的改善还有待时日。“北京市民政局出台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规定中关村的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体制,同时可以不冠行政区划名称。”
尽管北京市开始对社会组织“松绑”,但是政府的职能转变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的理念还没有完全树立起来。
对此,北京市一位政府官员有着亲身体会,“北京某城区把政府部门需要购买的服务项目列出来,刚开始很积极。但只有民政局列出了所需资金,其他各局均没有做。这就涉及到权力的问题,涉及到利益的问题。”
政府内部职能的交叉,也导致政府购买服务的踯躅不前。上述官员表示,除了北京市民政局下属的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外,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对社会组织的管理也有涉及。
社团办属于社会保障部门,社工委属于政府机关。“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种内耗”。
从2009年开始,北京市提出“大民政”的理念,“大民政”其实就是“大民生”,就是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把民生做好。
上述官员表示,“大民政”不是大民政局,是指全社会都来关注民政工作。但改革的难点仍在于部门不舍得放弃自身利益。
曾群表示,要实现政府购买服务的良性发展,首先政府的思想要开放,能剥离的就剥离,该放手的就让市场运作。其次要有明确的需求导向,不能为了政绩去搞项目,为了招标而招标,要从老百姓的需求出发,同时要给这些社会组织一个宽松的环境。
北京市的政府购买服务已经起步,机制的建立需要破除一系列坚冰。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副院长张强认为应该对改革持宽容的态度,“在起步阶段让政府、社会组织各自起航,去摸索,效果或许会好些”。
对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前景,吴淑芝充满了乐观,“政府在放权,另一方面,我们‘民非’更要自律,要不断提高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