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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被虐女童 业主组成NGO有收获有困惑

“广碧关爱儿童中心”为优化社区管理提供了一条民间新思路

羊城晚报记者 蒋铮 实习生 冷爽 傅颖怡

疑被生父继母虐待的广州碧桂园7岁女孩小羽,7月11日终于回到妈妈怀抱,返回香港生活。

在拯救小羽的过程中,“广碧关爱儿童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功不可没。得知小羽被虐一事后,中心成员积极介入,5天来不停发微博和网帖扩大影响,亲自劝说小羽生父继母,四处寻找小羽生母,天天前往救助站替小羽达成愿望……

在遭受家暴的孩子中,小羽是幸运的。她所在的社区正好有一个锲而不舍的民间组织,在政府部门的主导下,这个组织帮助她脱离困境;“广碧关爱儿童中心”也是幸运的,在没有主管行政部门的情况下顺利拿到“身份证”,成为广东首个注册成功的关爱儿童类NGO(英文“non-governmentorganization”缩写,即“非政府民间组织”)。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12日在省委十届九次全会上将“社会建设”和“幸福广东”比喻成一对“孪生姐妹”。十届九次省委全会明确:要在社会建设重点领域和解决突出社会问题上取得新突破,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已经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

小羽事件”,为基层解决矛盾提供了一个好案例。远亲不如近邻,最早为小羽解难的非政府组织,是业主们组成的“广碧关爱儿童中心”。守望相助、和睦共处,借助新资源、发扬老传统,这是“正解”。

7月14日,羊城晚报记者对话“广碧关爱儿童中心”理事“天天天蓝”,希望通过还原一个完整的故事,为优化社区管理提供一条民间新思路。

“别人家事”也应管

呼吁每个社区都“克隆”一个关爱儿童的组织

广州碧桂园社区有三四万人居住,不到一年时间,就发生两起影响巨大的虐童事件。“我相信并不是广碧业主特别残暴,而是这个社会家暴确实不少。”“广碧关爱儿童中心”理事“天天天蓝”直言,像广碧这样的大型社区,广州还有不少。“我们希望每个社区都有一个关爱儿童的组织,尽早发现问题,减少对孩子的伤害。如果这些社区有需要,随时欢迎来找我们交流。”

“新客家”撑起“关爱中心”

羊城晚报:你们为什么会想到成立“广碧关爱儿童中心”?

天天天蓝:中心成立于去年3月18日。当时广碧发生一起家长打死亲生儿子事件,对我们触动很大,特别像“Romance”、“一碟小菜”等发起人,她们都是孩子的妈,大家都想:能不能为身边的这些孩子做些什么?能不能让我们身边这些孩子不再受家暴?所以我们筹备和成立了中心。

羊城晚报:中心的骨干是9个理事、2个监事,全部都在外面有工作吗?

天天天蓝:“Romance”和“一碟小菜”是全职妈妈,但家里也有生意要打理。中心的工作,基本上大家用的都是业余时间。我们这些人,做什么工作的都有,要做什么事,很容易就能找到义工帮忙,譬如帮中心做账的“河流”,职业是会计师。

羊城晚报:你们的年龄分布和籍贯呢?都是有孩子的人吗?

天天天蓝:我们大多数是60后、70后的“新客家”。广碧社区很多外地人,于是“远亲不如近邻”。中心9个理事中两个未婚,很多义工也是未婚的。很多成员以前在网络论坛上或现实中就很熟,我们价值观比较接近,成立中心是一拍即合。

周末轮流牵头当义工

羊城晚报:你本身有工作,而且很繁忙,周末再当义工,会不会觉得很累?再比如“一碟小菜”,她一年为中心累积工作时间89.5小时,相当于每周贡献2小时,这个工作量很大,累吗?

天天天蓝:其实也不用每周末都干活的。比如周末做沙龙,每期一个理事牵头,另外一两个理事协助,大家轮换。但有突发事件就不一样,像小羽事件,我们从上周五一直跟到今天。“一碟小菜”主要是前阵子帮中心跑注册花了很多时间。

羊城晚报:中心一年多来,会不会有些成员开始觉得疲倦?

天天天蓝:我们也考虑到了。我们的理事是一年一届,各人各有侧重和分工,没时间做这个事情的时候,可以找个替补,或者你自己再建一个团队,请团队分担工作。我们理事长也会换届,三年一届。

希望其他社区“克隆”

羊城晚报:我看到你们的总结里也写到,希望每个社区都成立一个这样的组织。

天天天蓝:对。广碧这个社区,一年内就发生了两起恶性虐童事件,“隐性虐童”只会更多。我们希望社区居民不要因为这是“别人的家事”就不去管。我们倡导多一些其他社区的爱心人士,能够复制我们这种模式。如果他们有这样的想法,我们非常欢迎来找我们了解情况。

羊城晚报:我发现广碧还有其他公益组织。

天天天蓝:文体协会已经注册,关爱动物的组织没注册,还有英语俱乐部和一些兴趣团体,如篮球、羽毛球、摄影、户外什么的。

羊城晚报:小羽事件中,政府似乎是被你们推动的。

天天天蓝:也不能这样讲。实际上最早介入的并不是我们,而是派出所警察接到报案,把孩子送到了救助站。整个过程中,政府态度也很积极。在整个过程中,我们感觉还是很温暖的,社会主流的力量还是向善的。

NGO其实很尴尬

除了缺乏支持和认可之外,最难的还是没钱

注册成功很幸运

羊城晚报:你们是很少见的一个有“准生证”的民间组织。国内有九成民间组织都是未获得官方认可的。

天天天蓝:广州民政局发出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我们今年3月18日办了下来。其实我们也花了一年时间才跑下来这个证。难在哪呢?一般情况下你必须挂靠在某个政府部门下。

羊城晚报:你们的证件,在主管单位一栏,写的是“广州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没有写明具体部门。

天天天蓝:刚好我们处在一个比较好的时间点,政府支持民间公益组织。其实很多部门如妇联、街道,当时都欢迎我们挂靠,但我们还是觉得应该相对独立和非官方化,所以就没有找主管部门。

羊城晚报:成功注册的NGO其实很少。

天天天蓝:政府很多部门还是给了我们很多帮助,一开始是广州市民政局,后来还有很多部门,比如妇联、街道、物管,指导我们怎么填表、要走什么程序、怎么报税———我们公益组织哪会有收入?还要报税,这是想也想不到的。

羊城晚报:当时要找会计师来做账?

天天天蓝:我们没那么多钱去找会计,就从义工里发掘,一开始是“一碟小菜”,后来是有会计师证的“河流”。

NGO其实蛮尴尬

羊城晚报:一开始就想办法注册,走正规化路线,你们挺较真的。

天天天蓝:是的,其实现在民间公益组织挺尴尬的。你看我们虽然已经注册成功,但在处理小羽事件的时候,我们的介入始终让人感觉有点“怪”。

我们有很深刻感受。首先是老百姓,不知道什么是民间组织———NGO是什么东西?关爱儿童中心是不是多管闲事?另外,政府部门对NGO的宣传扶持力度有待增强,有些人认为NGO总是有问题才找政府,提要求、提条件。

羊城晚报:我觉得小区物管跟你们关系还行,每周沙龙的场地都免费提供。

天天天蓝:物管还是很帮忙,只要我们提前提要求,包括使用花园和草坪,都是无偿的。我觉得这也是相辅相承的。社区和谐安宁,对于物管来讲也能带来好口碑。

羊城晚报:你们的经费是“主办者出资3万元”,这个主办者是谁?

天天天蓝:其实就是3个发起人,一人出资1万元。因为注册资金必须达到3万元。她们每个人就捐了1万元。

最难的是没钱

羊城晚报:中心筹备成立一年多来有哪些难处?

天天天蓝:第一是注册,但现在这已成历史;第二是政府的支持和认可;第三是我们的精力,毕竟现在才9个理事,希望以后会扩大或增加一些干事。另外,中国内地目前的义工和社工体系不是很健全,基层服务如果完全靠义工来做,工作很难做细,如果有政府付薪的社工就好很多了。

最难的还是资金,至今我们所有钱都是靠理事捐款和义卖活动筹集,没有资金就没有办法做得更好,比如内部通讯,本来想做得更丰富更精美,但就是没钱。

应完善虐童法规

目前中国内地缺乏强制保护孩子的法律,孩子受虐也很难取证

回想小羽事件,“广碧关爱儿童中心”理事“天天天蓝”依然眉头紧皱:“其实我们还是很内疚。如果我们在3个月前就能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坚持找出小羽的父母,她就不会被迫跳楼。”

羊城晚报:开通热线后接过多少电话?

天天天蓝:很多,其中关于虐童的有十几个,被做成案例的也有9个。我们继续分析和跟踪这些案例。

羊城晚报:你们会不会报警?

天天天蓝: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和当事人的意愿。如果情节非常严重,当事人也有意报警的话,我们会协助。

羊城晚报:一般打电话来的是什么人?

天天天蓝:一般孩子出现了问题,多半都是家庭出现了问题,常常是热心业主向我们报料。其实小羽事件就很典型,两三个月前,他的邻居就向我们反映过情况———经常看到一个小女孩进不了家门。我们接到报料后先后三次上门都找不到人。当时我们想可能是大人不在家,所以我们就跟报料人说,如果再发现类似情况,我们马上派义工上门。但是后来就没有消息了。之后孩子就出不了家门,无法被报料人关注,然后就发生小羽跳楼事件。我们也很内疚。

羊城晚报:受虐事件解决概率高不高?

天天天蓝:其实作为家庭问题,像我们这种NGO组织的参与,不能说没有作用,但是清官难断家务事,我们的介入只能是一定程度上的疏导。我们也会请相关部门提供协助,但关键是政府部门一定要在立法层面上有一个清晰的界定。对于受虐孩子,现在公安局很难取证证明他是受虐,除非孩子有严重的伤残,或者付出了血的代价。

羊城晚报:就算孩子受了伤,政府也不一定能把他从家里解救出来。

天天天蓝:是这样的。中国内地缺乏强制保护孩子的法律。在西方和香港,虐待儿童是很重的罪行,而且只要邻居或路人怀疑这个孩子受虐,就可以报警,警察就可以强制把这个儿童保护起来,然后请家长或者他的监护人来反举证这个孩子的伤是怎么回事,但是在中国内地并不是这样。

回想小羽事件,这孩子是香港籍,如果她是个大陆儿童,按常规处理方式,多半又回到生父继母家,因为如果监护人不愿意放弃抚养权的话那她就只能回去,所以我们的法律有些地方还是很尴尬的。

NGO样本“广碧关爱儿童中心”

关于小羽事件的阶段性总结(摘录自广碧业主论坛)

●在参与小羽事件中,中心深切感受到:要想真正保护儿童,政府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比如明确类似“广碧关爱儿童中心”这类民间组织的地位和管理措施,对虐童人员惩治等等。试想如果小羽不是香港户籍,结果又会如何?

小羽事件绝不是广碧社区独有事件,其他城市和社区同样存在虐童事件,只是未被暴露而已。中心呼吁更多的关爱儿童人士在自己的社区建立类似的民间组织,关爱儿童从关爱身边的儿童开始,力争虐待儿童事件在萌芽初期便得到发现和解决。

结构和运作

成员

理事9名:四叶草、一碟小菜、Mayflower、Romance、土著、天天天蓝、酒空人醉、木棉、红尘

监事会成员2名:MICE99,小帅妈

义工注册义工超过200名,实际参与的义工超过100名

活动

1、每周日下午2:30-4:30,举行一次家庭亲子育儿沙龙,至7月14日为止已经举行29次。

2、不定期举行亲子讲座,邀请社区外专家开讲,至今已举办6次。

3、不定期举办活动,比如“广碧儿童六一快乐大联欢”,义卖活动。

4、定期编写《关爱儿童通讯》并派发,编写保护儿童类宣传单。

5、公布广碧关爱儿童中心热线电话188-200-95919(义工提供),协助解决社区问题。

程序

会议:每月举行一次理事监事会,商讨活动事宜。定期举行义工大会,总结展望。

财务:专人负责记录财务账目,做到每分钱都有账,定期公布财务报表。激励:根据服务时间,为杰出义工颁奖。

三类社会民间组织可直接登记注册,无需挂靠政府

NGO“松绑”只是走出第一步

国家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最近表示,民政部门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履行登记管理和业务主管一体化职能,这意味着上述三类社会民间组织将可直接登记。这无异于为NGO打开一道可以落地的“生门”。

中国目前大概有300多万个社会组织,但只有44万个在民政部门注册。原因是民政部原来规定,注册既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批,也需要行政主管单位审批。这就是所谓的“双重审批”制度。民间组织先要找到政府部门或者大型国有单位挂靠,然后才能到民政部门去注册登记。

广州市社科院城市管理研究所所长黄石鼎认为,注册民间组织不再需要挂靠政府部门,确实是一大突破,是对民间力量的认可,但中国NGO的“松绑”之路,还只是万里长征走出了第一步。

放闸NGO还要有细则

黄石鼎表示,民间组织问题其实是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子课题,NGO组织跟政府力量形成互补,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础。NGO组织,非盈利组织等为社区、为社会服务的一些组织,应该要有大发展的机会。政府不仅要放闸,还应该尽快拿出一套健全的管理办法。

NGO资金不应政府给

“NGO的资金不应政府给。”黄石鼎认为,很多NGO发现资金匮乏,马上想到政府。但在外国,政府绝对不会管NGO或其他非盈利性组织的经费问题。在香港,政府会为社工发工资,属于政府购买,对社会基层提供服务,但NGO的义工是不从政府那里拿钱的。国外和港澳台NGO的营运费用,一般由企业财团或基金提供。中国内地很少有企业或基金赞助NGO组织,这需要一个发展过程。目前看,NGO组织遇到资金困难,政府应搭桥牵线或者通过免税等政策,鼓励企业捐款。

NGO不会变成“郭美美”

“郭美美”事件使带有官方性质的慈善组织陷入信任危机,NGO组织会不会也变成捐款者的噩梦?黄石鼎认为,民间组织做公益,效果比政府好。“政府操刀公益事业,第一是贪污腐化,第二是效率低下,这是全球普遍存在的问题。可以说,全球做社会服务甚至国际援助事业,效率最高的往往是NGO组织。”

黄石鼎指出,NGO组织对社会的服务不是出于盈利目的,它更多的是出于奉献和信仰。无论是资金提供方还是管理方、服务方等,对于这个组织是有信仰的,有“想要付出”的一种基本理念。企业或基金赞助NGO,一定会要求NGO要有法律上或程序上的透明度,要求财务公开,官办组织却往往一没规范程序,二没严格遵守程序,三没独立监督部门。

对待NGO心态须调整

有些政府部门认为NGO是“找麻烦的主儿”,对此黄石鼎坦言,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这种心态必须调整。对于社会管理中一些本不应该插手的事情,现在政府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也只能插手,这是因为没有社会力量对这方面进行管理。所以政府对NGO的心态很矛盾:一方面希望有社会力量来协助,另一方面又希望这些组织能够听话、不要权。

黄石鼎说:“社会的发展对NGO组织产生很大的客观需求,只要有需求,就一定会产生供给。政府应搭建平台,创造环境,或在某些情况下给予杠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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