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
按照“宽审批、严监管”的指导方针,北京将通过降低登记门槛、加强后续执法、政府购买服务等途径,切实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四类社会组织的成立审批全部放开,政府还将投入2亿元,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
近年来,北京积极强化社会组织培育管理,社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但仍面临数量偏小、能力偏弱、作用发挥不突出的难题。“创新社会管理,政府依托社会组织与社会互动共进,已是迫在眉睫。”北京市副市长丁向阳说。
从今年起,北京将按照“宽审批、严监管”的指导方针,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创新,切实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
解决注册难题 四类审批全放开
过去,社会组织登记注册必须先找一个政府部门做业务主管单位。一些兴趣协会等自发成立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往往因找不到“婆家”,只能从事“地下”活动,既不能享受政府提供的服务,也不便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管,面临随时被取缔的命运。
从2011年起,北京对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大开绿灯,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的成立审批全部放开,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建立“一口审批”绿色通道,“一条龙”为社会组织办理登记业务,彻底解决“找主管单位难”的问题。
民政部门自受理社会组织登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规定的审批程序或者做出不予办理的决定。同时完善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服务承诺制度,为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和开展活动提供包括法规政策支持在内的全方位服务。
北京市民政局局长吴世民表示,这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大突破,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建设的活力,由此将得到充分释放。
促进良性发展 后续执法不手软
所谓“严监管”,就是健全完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后续执法力度,确保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从而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的活力。
从今年起,北京市民政部门将评估社会组织情况,建立社会组织等级管理体系,实行社会组织分级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活动管理和监督管理,并完善社会组织信息披露制度和公开承诺制度。
北京将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利用专业机构对300家社会组织进行评估。“独立的第三方更加公正,可以减少认识上的分歧,有利于社会组织活动更加规范透明。”相关人士分析。
对那些财务混乱、违规营利、组织休眠的社会组织,北京还要建立退出机制,“倒逼”社会组织改善运行,着力提升整体素质。
按照“政社分离、还社于民”原则,北京今年将加快社会组织的民间化步伐,公务员等将逐步从北京社会组织中退出,还原社会组织的民间本色。
实行“新增严控”和“存量渐退”,今后北京市新增社会组织登记审批时,原则上管理人员中不能有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兼职。
北京市现有社会组织中,存在有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兼职的,原则上在下届换届选举中,兼职人员不得当选,实现逐步退出。
政府有效扶持 财政出钱买服务
为了扶持培育社会组织,北京将加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和社会资源配置的力度。
2010年,北京市、区两级共拿出1亿元用于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今年这项投入将翻一番,达到2亿元。
此举旨在更好地发挥政府资金导向作用。政府通过公益创投、项目招投标和资助补贴等方式,购买600项社会组织公益服务,每个项目都给予资金支持。
北京还要筹建社会组织交流服务中心,整合社会组织项目需求,调动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社会服务领域。举办社会组织专场人才招聘会,提供5000个就业岗位。
丁向阳表示,通过政府引导与扶持,北京计划培育更多规模的社会组织,按照性质相同、功能相近的原则,组成不同类型的组团,开展规模性的服务,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