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0年度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财税[2011]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精神,现将经民政部初步审核,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民政部联合审核确认的2010年度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10年度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2.南都公益基金会
3.华民慈善基金会
7.詹天佑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
11.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
14.海仓慈善基金会
15.爱佑华夏慈善基金会
16.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
17.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
28.万科公益基金会
29.援助西藏发展基金会
30.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32.人保慈善基金会
33.中远慈善基金会
34.中华慈善总会
35.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
38.桃源居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
39.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
44.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
45.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
46.凯风公益基金会
47.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育基金会
48.天诺慈善基金会
51.心平公益基金会
58.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
61.南航“十分”关爱基金会
62.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
63.国家电网公益基金会
65.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
69.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
70.华阳慈善基金会
73.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会
77.威盛信望爱公益基金会
79.招商局慈善基金会
81.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
82.中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
83.中央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
84.北京交通大学教育基金会
85.中国社会工作协会
86.中国对外文化交流协会
87.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
89.陈香梅公益基金会
90.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91.神华公益基金会
93.顶新公益基金会
94.瀛公益基金会
http://www.chinanpo.gov.cn/web/showBulltetin.do?id=48857&dictionid=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