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逐步放松和互联网带来的信息交流的增多,各种NGO借势快速发展。因资金、知识以及经济社会等相关因素的推动和影响,NGO也形成了在某一区域内集中发展的态势。湖北省武汉市作为中部地区的特大城市、国家“两型社会”试验场,拥有一定的政策和区位优势,理应出现NGO的蓬勃发展。然而有研究表明,国内外NGO通常忽略中部地区,在云南、四川、陕西等西部地区开展项目;中部地区群众基础薄弱,社会捐赠风气还没有完全形成,两点原因共同制约了NGO在武汉市的发展。笔者近日就此议题访谈了武汉市高校内两位NGO相关学者,收集了一些学者对武汉市NGO发展现状作出的相关调查研究。
中山大学人类学系朱健刚老师的研究认为,在一个前公民社会状态下,中国公民社会存在着法律、人力、资金、信任和知识五个方面的困境。朱健刚的研究针对的是全国范围内的NGO困境,而本文的调查分析则部分表明中部地区特别是武汉市的NGO发展处于困境中的困境,表现为发展资源缺乏持续性和再生性,使NGO发展停滞不前。
NGO整体状况不佳
据组织过湖北地区NGO研讨会的中南民族大学章长城老师的介绍,民间组织在中部地区数量上偏少,开展的活动质量都不高,“我们曾专门把湖北省的民间组织召集到我们学校开研讨会,约有40多家,主要集中在企业社会责任、环保方面领域,其中有一些做得非常好,主要侧重在环保、教育、青少年保护等领域,而整体上跟深圳和北京还是有一些差距,主要体现在NGO的数量、规模及项目运作能力上。”
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环保类NGO调查显示,湖北省全省的环保组织在数量和规模上都无法与北京或上海相比,在武汉注册的环保组织仅有6家,他们的调研对象中规模最大的武汉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也只有5名专职人员,会员企业200余家,每年活动经费10余万元。而接受访谈的两位学者皆认为环保类NGO已经是武汉市做的相对较好的了,NGO在武汉市的整体发展状由此可见一斑。
那么,是什么阻碍了NGO 在武汉市的发展呢?
制度限制大
我国对民间组织实行的是双重审批体制,不仅要登记注册取得合法身份,还要找到业务主管单位,许多没有特殊政府关系的NGO很难找到“婆家”。此外,法律还对这些组织设定了较高的人数和资金门槛,而且一个地区还不允许注册两个以上同一性质的组织。章老师表示,与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在培育NGO方面灵活的政策创新相比,湖北省在民间组织的注册和管理上不够灵活,还停留在原有的体制管理之下,所以数量就比较少。对此,华中师范大学的梅志罡老师特别提到:“前不久,民政部的李立国部长,在民政系统工作会议上有个讲话,说现在有许多事情民政部门做不了也做不好,但是又堵着不让其他机构进来。所谓的其他机构其实就是NGO等第三部门。听了这个讲话后,我们一些朋友认为李立国的讲话可能会促进NGO的发展,但现在看来,后续动作并不明显,特别是各个省没有传达这个事,只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注册问题。所以目前注册问题上还是很尴尬,很多组织还是以工商企业的形式在注册。例如有朋友想做一个青少年“阳光家园”组织,我是通过私人关系给他介绍了一个民政局长,现在谈的怎么样还不知道。实际上并不是你满足了例如50个人、3万块钱等条件就能注册的。”
章老师还表示:“在武汉,协会、学会、基金会之类的社团较多,而纯粹西方式的NGO还是比较匮乏”。这里提到的协会类社团与“西式”NGO的区别在于,前者即所谓政府型的NGO 组织(GONGO ),这一类组织被认为政府性太强,难以形成独立和自治。而在武汉市民政局登记的民间组织则多是这种GONGO,在意识形态和工作模式上都深受政府机关影响。而后者是民间自发形成、自下而上的、以公益为导向的。
囊中羞涩,人力匮乏
当组织具体运作起来时,多数NGO很快会发现制度限制只是一道可以逾越的坎,更现实的困难是资金问题。与东部地区国际NGO和境外资助机构云集、强大的地区经济实力相比,中部NGO经常面临资金困境,梅志罡老师说:“像绿满江城主要是靠民众捐助,再就是向会员募集,而我这边(济和社区发展促进会)就是靠与相关机构合作,获得项目经费,另外就是靠我自己拿工资来做的,接受的民间捐助很少。”他还表示“我们甚至比不过西部地区,因为西部地区的国际关注度比较高,也会有一些政策上的优势,中部地区现在很尴尬,就是因为我们不能引起国际关注。”
中部地区NGO出现的资金困难也不只是因为筹资政策上的限制,例如梅老师说:“比如我跟社会上的一些企业团体接触过,不是说他们不愿捐赠,而是捐赠的后续问题很多,首先,现在我们很难给他们提供相关的票据;其次,就是即使提供了相关的票据,他们在税务部门减免税费的过程也非常复杂。而一些企业家的个人捐赠多是定向捐赠,定向捐赠的方向比较狭窄,与我们的工作方向不太吻合。此外,中部地区的NGO获得政府资助也比较少。”而章老师也认为中部地区的NGO只能通过一些其他的方法灵活获得资金,总体情况很不系统。
假如我们对NGO做一个理想的假设的话,NGO的成员应该是理想主义者,资金等客观性因素并不能制约这些志愿者们主观上的公益心和积极性,只要有更多这样的人参与到这其中来,志愿者本身的志愿参与就可以节省很多成本。NGO作为一种外来理念,最早接触的多是大学生和高校教师群体,这些知识精英的参与推动了中国NGO的发展,那么中部,特别是高校云集的武汉市就应该是NGO人力资源密集的地方,但事实是,很多武汉市的NGO在创建初期因为有一批有志向的志愿者,而轰轰烈烈地开展过一些活动,随着这批志愿者的离开,这些组织就陷入了人力无以为继的局面,如笔者曾经参与的武汉地区支农类社团,包括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新小康协会、华中农业大学的齐民学社以及武汉大学的三农研讨会等目前都进入了活动停滞期。这与目前的教育管理体制有很大的关系。在欧美等NGO发达的国家,一些大学不仅开设了NGO的管理和法律课程,许多青年学生大学毕业后,也愿意到NGO做几年非功利的工作,以回报和服务社会。由于内部教育管理脱节,外部与国际组织接触少,使大多数大学生不认识NGO,更遑论参与到NGO的行动中去。而即使有部分人因对现实中不合理现象的忧虑而热心公益活动,也由于缺乏先例,缺乏相关的知识和技术,在开展活动的时候缺乏专业指导,对自身如何定位以及战略方向也都缺乏足够的知识参考。
在这点上,梅志罡老师指出:“我们(NGO之间)只能说我们在一些场合见面了,但在日常活动中形成合力,形成共振的机制现在还不健全。就这一方面,我们也跟一些机构谈过,包括像湖南、河南和安徽的一些机构,大家都希望建立省域之间的联合,但是现在机构的登记办法规定了我们的活动范围,跨地区的、跨省的联系是政策不允许的。所以有时候我们之间的联系只能是友谊上的联系,工作上的联系就不太好开展。比如说,同样是参与环保的,同样是参与社区发展的,机构之间就不好联系。比如,与湖南同样是做农村社区发展的,我们只能派我们的工作人员过去做些经验交流,而不能开展机构间的实质性合作。”
社会基础薄弱
那么武汉等中部地区的民众对现存NGO活动的认可和接纳程度怎样呢。作为楚天社会网负责人,章老师对此表示:“基本上不怎么认可。一是没有做出影响,二是老百姓习惯于要么找政府,要么花钱去找那些商业性的服务,武汉市的老百姓基本上没有见过公益性的服务,他们反而倒会去怀疑你是怎样的组织。”对此,梅老师指出:“这与我们的政府和民众对NGO的认识有关,因为在中国的社会管理中,我们都习惯于行政管理,包括行业协会、农村村委会、城市社区居委会,它们本应是民众的自治机构,实行的是民众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这样一个机构,但却上大量地承担了政府职能,甚至变成了第二政府。让民众自我管理,人们从观念和行为上都还不适应。于是让一批机构、一批人来参与这种社会管理,它们就更不适应了。”
也就是说,由于公民社会理念还不为民众所熟悉,政府对社会组织目前还存在一定的认识误区,与民间组织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使得NGO在武汉等中部地区陷入了信任困境。对此,梅老师指出:“现在这些机构和人有了,但是社会不习惯,政府不习惯,民众不习惯,现在就是要克服这三个不习惯,所有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所以我们现在是探索,一步一步推进。”
综上所述,长期以来,由于国内外NGO对武汉等中部地区缺少关注,在中部地区项目运作和资助活动少;而政府部门对NGO的认识程度低,在民间组织培育与发展方面的重视程度和扶持力度很小,政策创新贫乏。在既没有外部力量,也没有内部力量推动的情况下,中部地区的NGO一方面影响力相对较小,另一方面也难以在整体上形成独立的声音。目前来看,即便得到政府更多的支持,中部地区的NGO在社会大环境的制约下继续挣扎前行。
(作者:范长煜,武汉大学经济社会学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