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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桑花承认会员身份不实 签保密协议涉十万元善款

民间慈善的生命力,在于其生存能力和内生动力。而其持续发展力,则离不开规范和公信。

“程序正义大于实体正义”,慈善事业的长久机制不在于动机,而在于成熟制度和体系的建立。

格桑花”们的前路在何方?我们需要各界一同努力,寻找答案。

关于“青海省格桑花教育救助会”(以下简称“格桑花”)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正引发业界广泛讨论。

今年8月23日和9月13日,本报陆续刊发新闻调查《“格桑花”被指会员名单造假》及后续报道《青海省民政厅要求“格桑花”从头整改》,披露了“格桑花”会员名单与实际情况不符、理事会未经会员大会选举即宣告成立被指非法、《2010年度财务报告》与《2010年度审计报告》口径和数据不一致,以及被义工爆料涉嫌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一些公益领域观察者认为,这是一些社团类NGO中比较普遍的问题,对其进行探讨有益于进一步推进公益领域法律体系的完善;亦有社会人士表示,解剖“格桑花”对国内社团的组织建设和公益行为有警示和规范作用。

9月20日,在壹基金北京办事处乔迁新址后的第一场座谈会上,关于格桑花转型阵痛、反思成为与会人员讨论的热点。

三天后,在北师大壹基金公益研究院举办的公益短训班上,来自媒体、公益组织的30多位人士再论格桑花。他们分成4组,就格桑花遇到的问题、新闻报道应持有的何种立场、观点进行正反方讨论。对此,北京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师曾志表示,媒体的责任是发现问题,发挥监督作用,这对于社会组织乃至公益事业而言都非常重要。

几天前,“格桑花”副秘书长戴玮告诉《公益时报》记者,“格桑花”正在积极整改,“做实”会员,重新审计财务报告。

但是,一些“格桑花”义工在其论坛发帖认为,仍有诸多问题需要“格桑花”现任的管理层予以说明。近日,有“‘格桑花’前义工”给《公益时报》发来一份《协议书》,指“格桑花”曾于2010年末与一家名为“中国人力观察研究院NGO研究中心”的机构签署“保密协议”,涉及善款10万元。

格桑花”开始从头整改

“会员名单不实,那我们就做‘实’了。”几天前,“格桑花”副秘书长戴玮告诉《公益时报》记者。戴玮承认,在50名会员中确实有9人不知道自己的会员身份。日前,“格桑花”的工作人员先后联系这50名会员,告知会员身份。但是由于西部地区联络不便,有9名会员仍然联系不上,没有办法告知他们会员身份。

格桑花”是一个在青海省注册的协会,由于志愿者分布在全国各地,联络不便,网络成为了格桑花主要的集结和工作平台。与其他社会组织不同,格桑花实际管理团队人人兼职,工作人员几乎是清一色的网友。因为登记的专职人员和实际的操作团队基本上是两套系统,青海省民政厅民管局工作人员称其为“两张皮”社团。

据了解,“格桑花”明确会员身份后,将于今年10月份在登记注册地青海省西宁市召开会员大会,重新选举理事会,按照法规要求从源头整改。

中国人力观察研究院NGO研究中心”不存在

义工对“格桑花”的质疑,先由内部论坛发出,源自对一单10万元合作项目的调查。

2010年11月,“格桑花”发布“格桑花人力资源开发与建设中心正式启动”的消息,表示“格桑花将与中国人力观察网紧密合作,成立中国人力观察研究院NGO研究中心,在开展格桑花人力资源开发与建设中心的日常工作的同时,致力于格桑花人力资源长期建设和中国本土NGO人力资源管理的研究工作。”

格桑花”表示,为了顺利完成这个合作,“格桑花”将陆续支付给“中国人力观察研究院NGO研究中心”费用10万元。这笔钱,来自捐助者向“格桑花”捐赠的善款。

2011年5月30日,青海格桑花教育救助会上海站站长康宝在“格桑花”外部论坛上撰文,质疑合作者及合作机构的真实性,掀起争议和关注。

康宝是上海一所大学的教师,是一名“格桑花”义工。一天后,这个质疑帖被“格桑花”理事会成员移到内部论坛。

但在6月1日当晚,康宝再次将此贴移至外部论坛。这次,康宝把原帖后面的大量跟帖也一并移出来,他表示,“因为有很多问题没有得到回复”.

6月8日,同为“格桑花”义工的“小双”在“格桑花”论坛公开了对“中国人力观察研究院NGO研究中心”的调查结果,更是引发义工和捐助人的强烈反响。

“小双”在帖子中说明了自己的身份:“现居上海,私营业主、格桑花捐助人、中国人民大学传播学硕士”.

“小双”调查发现,与“格桑花”签署合作协议的“中国人力观察研究院NGO研究中心”根本不存在,“中国人力观察研究院”及“中国人力观察研究院NGO研究中心”在大陆和香港均没有登记注册。而收取“格桑花”10万元劳务费用的“上海熙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刘磊,正是格桑花人力中心负责人刘磊;同时,刘磊还是“中国人力观察网”的创办人。

上海熙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一家于2009年底注册成立的、注册资金人民币十万元的咨询公司。“小双”发现,“格桑花”已于2010年11月将与“中国人力观察研究院NGO研究中心”合作的首笔资金4万元,汇入了“上海熙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账户。

对此,“格桑花”秘书长“指挥棒”跟帖称:“因为名称有‘中国’两个字,在大陆是不能批准的,所以刘磊的机构是在香港注册的。在注册历经半年多以后,已经于今年年初在香港注册成功。英文是CHRM,中文是中国人力资源管理研究会,下设三个中心,企业研究中心、NGO研究中心和案例研究中心。”

不久,名为“天吴”的网友跟帖调查,称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机构查询得知,英文名为“CHRM”的机构系刘磊于2011年2月8日在港注册的“中国人力资源管理研究会有限公司”,根本不是“中国人力观察研究院NGO研究中心”.

至今为止,《公益时报》记者调查发现,与“格桑花”签署合作协议、并收取10万元“费用”的“中国人力观察研究院NGO研究中心”未在世界上任何一地登记注册。

8月24日,“格桑花”曾在其论坛发文《对大家关心的几个问题的回应》,对“关于人力资源项目合作协议的合法性”援引法律顾问意见称,“合同中载明的‘研究中心’与熙瑞公司是一个法律主体,法律后果由签约人熙瑞公司承担。”

到这个时候,“格桑花”遇到了一个问题:与“上海熙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合作,为什么要与本不存在的“中国人力观察研究院NGO研究中心”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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