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撤点并校”已有十年。日前,在一个农村学校布局调整研讨会上,专家建议调整“撤点并校”政策。因为统计显示,调整十年,农村小学数量减少了一半,正如学者指出的一样,相应的撤校后学生上学距离平均变远4公里,安全隐患增加,住宿生的平均年花费为1000多元,增加了农村家庭的经济负担。
撤并十年,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也承认,一些地方在贯彻政策时,存在一刀切的毛病,并未深刻领悟到该政策的精髓,而多是从政府“省钱”的角度出发,导致一些学校的撤并,存在工作简单化、程序不规范,以及撤并后办学条件没有跟上的问题。对此,他同时表示,以后将明确学校撤并的思路原则,慎重对待学校的撤并,充分考虑学生上下学的方便、交通安全、寄宿学校条件等多种因素。
这一表态,无疑是明智务实的。而说“撤并”已逾十年,是因为当初开启这场改革的,是2001年国务院出台的一份名为《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文件。该文件要求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撤点并校”大幕,由此拉开。
由此导致的一个后果是,延续几十年的基本农业作息规律被打乱。因为学校并无校车,孩子太小,走山路不放心,若骑车走大路,车多更不放心。有条件的家庭要抽出专人,专程接送,有的还被迫搬到镇上陪读。而家无闲人的,更是愁绪万千苦不堪言。
反观当初政策初衷,概而言之无非四点:生源锐减;集中师资,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教学质量;缩小城乡差距。可是,对比现实,除了第一点,在很多地方都阶段性地存在之外,后几点或有些一厢情愿。若是不顾实际,对乡村学校强行撤并,似乎并无多少裨益。
《华商报》前两年曾对撤并后走向“空壳”的乡村学校,做过一个乡村教育调查报告,仅以2008年8月陕西汉中西乡县的一个。
调研数据为例,撤并后,每年教育经费可“节约1670万”,而这就是不少地方狂热推行“撤点并校”的主要动力。学校撤并,把部分地方的经济成本,转嫁为农民的经济成本、学生的时间成本和安全风险。
撤并后师资闲置;原校舍空置——很多都没按规定“用作教育用途”;一些城镇小学班级因此超级膨胀,学生太多,学校资源不够,超负荷运作,就更别提提升教学质量了。假如强行裁撤乡村小学,而交通、食宿、运动、卫生、安保等条件,又都未能全面配套提升的情况下,这样的撤并,非但不是乡村学子之福,而且后续疑难问题的持续发酵,比如校车安全、食宿安全、辍学问题等,还会致使当地基础教育陷入内外交困的尴尬。
总之,“撤点并校”不是目的,更不能在执行中走样。它只是改善乡村教育现实的、诸多努力中的一种,必须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利弊都要直视,并且完善方法,转弊为利,为民谋福。只有当地方政府的利益逻辑与乡村民众利益逻辑一致,其政策效果才能得到最大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