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NGO,无论本土的,还是境外的,最近都齐齐将目光聚集在广东。
扎根广东的本土NGO,更是无法忽略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对民间组织管理的一言一行。
今年7月份,汪洋首次在广东省委十届九次全会中,提出要放宽民间组织登记注册门槛;国庆前夕,汪洋更亲自替广东本土公益组织“坤叔助学团队”撑腰,批示地方主管部门不能对公益组织搞“有罪推定”,“坤叔助学团队”因此获得注册“通行证”。
时间推至11月底,广东省民政厅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下称“方案”)作了起草说明,明确从2012年7月1日起,除特别规定、特殊领域外,社会组织可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
一纸方案的确定,汪洋的口头承诺正在做兑现处理,逐步付诸实践。“国内NGO正在经历最好的阶段。”谈及变化中的政策环境,中山大学公民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曲栋不无感慨。
NGO注册在工商局
曲栋原来是律师出身,2009年加入中山大学公民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简称ICS)后,就全职做公民教育和NGO发展的工作。在这个更像是小型社区图书室的办公室里,随时遇见各民间组织的倡导者是常事。
曾飞洋就是其中之一。作为广州乃至全国范围内的第一个劳工NGO,曾飞洋投身公益至今已有13年,称他为第一代草根NGO,丝毫不为过。他的“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下称“打工族”)成立于1998年,“文书处理服务部”的名字听起来有点奇怪,注册在工商局名下,性质也有点“怪怪的”。
众所周知,珠三角地区的劳工群体庞大,劳工NGO的出现,填补了民间渠道争取劳工权益的空白,在广东省内的发展具典型性和代表性。
“刚开始我们会向工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大多是工伤赔偿、欠薪的问题。”同样是律师出身的曾飞洋,一开始的构想是想成立一个法律咨询机构,但被工商局否决了,因为没有律师证。法律援助的路行不通,曾飞洋只得另辟蹊径,至今,“打工族”在工商局登记的业务范围仍然仅限于“代理文书处理”,后面带着一个括号,写着,“不含法律咨询”。
并不是没想过在民政局登记注册为社会组织,但民政局要求他们找一个业务主管单位。曾飞洋前后找过劳动局、司法局、工会,最后都无功而返,“他们潜意识里害怕承担风险,成为主管单位,意味着责任。”曾飞洋说。
更何况,在当时,帮助劳工争取权益,经常被认为多少有些对抗性质,各单位更是不敢轻易冒险。慢慢地,曾飞洋也不去想登记注册的事情了,一心专注在更具体的公益工作上。
性质同样为劳工NGO的映诺社区发展机构,其负责人在刚开始接受记者采访时答道,“我们是有‘身份证’的,但处境仍然很尴尬”。
他们打了个擦边球,挂靠在广州市科协下面,并于2010年3月份,正式登记注册成立了广州市社区卫生学会,业务范围仅限于社区卫生服务。但实际上,类似关注乙肝携带者就业歧视的社区卫生业务,仅仅是映诺社区发展机构的业务之一,他们更主要的业务,是帮助工人协商各种劳工纠纷,其开通的“工人热线”,除针对劳工纠纷提出建议之外,还同时进行心理辅导,对外来民工当中突出的留守儿童问题,也给予关注。
事实上,映诺社区发展机构,仍然只是以商业公司的身份,完成了工商注册,需缴纳一定的商业税。
目标是直接登记
在曲栋看来,NGO的创业者是理想主义者,同时也是现实主义者,“都有点感性吧。”他说。
因为是学法律出身的,古畅辉懂得如何规避法规风险,在处理劳工问题时也尽量采取协商的方式。机构运作四年以后,终于争取到广州市科协的支持,成立了社区卫生学会,算是有了个“身份证”,日后有个保障。
“现在公益组织的生存环境确实是比以前好很多了,不管是从政府的支持力度上,还是公众的逐渐认同程度上。”曲栋说,所以说国内NGO正在经历最好的阶段,并不为过。
“刚开始那会和朋友说我在做公益,没有多少人理解,解释了一番以后他们仍然很迷糊,”每到这时候古畅辉就挺无奈的,“不过现在好多了,一说公益二字,大家基本都能知道大概在做些什么了。”
除了社区卫生协会、以及映诺社区发展机构本身,映诺还在香港成立了一个基金会。
但国内的基金会很少眷顾草根NGO,据曾飞洋自己介绍,“打工族”的资金来源也主要依靠境外的基金会支持。
时代周报记者了解到,此次“方案”的修改,在基金会投资总额、捐款来源比例拟定、基金会对未注册社会组织“供血”等方面的政策有所收紧。
在这之前,很多民间资金由于难以找到可挂靠的业务主管单位,只能采取挂靠大型基金会、成立“专项基金”的办法,譬如,李连杰的“壹基金”。由于双重管理的各种不便,在经历了数次曲折后,今年1月份,“壹基金”在广东省深圳市成立了公募基金会。
在谈及运作状况时,资金是草根NGO的难题之一。曲栋、曾飞洋、古畅辉三人,在提及基金会支持和公众支持时,都不约而同提到了今年的“郭美美”事件。国内大大小小的基金会自身的不完善,使其无法提供更多的帮助给草根NGO,公众对基金会失去信心,草根NGO自身也存在管理不规范不透明的问题。“在相对宽松的政策环境下,公益组织自身的提高,显得更为迫切了。”曲栋说。
“只能说连基金会都处于初级阶段。”这么多年坚持下来,见过不少公益组织或解散,或分分合合,曾飞洋自己都感觉不易。古畅辉也有同样的感受。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2010年,全国社会组织的增长率仅为2%-3%,其中社会团体的增长率仅为1%。2009年年底,全国的社会组织总数为43.1万个,到2010年年底仅增长到44万个。2010年全年,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净增长仅为5000个,基金会更只是净增长325个。
因此,此次广东省在方案中提出了具体的任务要求,至2015年,全省社会组织总量要达到5万个以上。
宽进,是广东此次《方案》的关键词。“本次改革的重点在于行业协会、群众生活、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异地商会、城乡基层社会组织、涉外社会组织、枢纽型社会组织等社会组织,核心是降低登记门槛,简化登记程序,突出‘宽进’”。广东省民政厅厅长刘洪如此公开表态。而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勇则言简意赅地直接表态,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实现所有的社会组织实现直接登记。
民间组织内外有别?
绿色和平入驻中国多年,至今却仍未获得“牌照”。在某次食品安全检测的质疑中,绿色和平的工作人员曾无奈回复媒体,“非常抱歉,作为NGO,我们现在还没有登记。但是我们每年都在努力,北京也有专门的同事来负责这件事。”
雍容是绿色和平中国政府与公共事务总监,她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刚开始,绿色和平确实非常积极联系相关部门洽谈登记注册的事宜,但由于绿色和平涉及的公益环保事项包括气候、海洋、森林、工业污染、食品安全多个领域,国内没有一个相关部门愿意包揽起全部项目责任,登记注册一事只能搁置。
长期关注民间组织机构的朱健刚教授,是中山大学公益慈善研究中心秘书长,在其个人微博上表示,“涉外组织登记值得关注”。
显然,绿色和平负责人更担心的是,内外是否有别?“如果广东的模式能推广至全国,对我们当然是个利好消息,但我们也担心,登记注册的大门,会不会选择性开放,对像我们这样的境外组织,会不会区别对待?”雍容说道。
不光境外NGO有这样的担忧,古畅辉也有。
一直以来,官方对NGO的态度都是采取“三不原则”,即“不承认、不干预、不取缔”,有赖于此,许多名义上所谓的“非法组织”,仍然得以展开工作。然而,一旦民间组织开放登记门槛,纳入政府监管,一些出于各种原因无法登记备案的NGO,就变为真的“非法组织”了。
此次《方案》当中就出现了,“除特别规定、特殊领域外”,社会组织可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的字眼。
“特别规定、特殊领域”到底是什么,并没有明确指出。古畅辉对映诺能否登记注册的信心并不是很大,“说实话,也暂时没有要着手登记注册的打算,我担心一注册,业务范围被框定死了,处理一些劳工纠纷的权限反而被限制了。”
而且,古畅辉还担心,就算能通过注册,应该也只能注册为市级组织,如此一来活动范围就缩小了。“除非有信心可以每个市级都注册一个,但这不太现实。”
曾飞洋却觉得这种担忧过虑了,“未来的趋势必然是放开市场,我们处理劳工纠纷,是社会服务类的一种,和政策精神并没有冲突。”对未知的顾虑,曾飞洋一点都不担心,“到时如果真的因为‘一些原因’不能登记注册,我想舆论也不会同意。”
“如今都有共识了,国内又到了社会改革的阶段,这也是政府逐步放开民间组织管理的考虑之一吧。”曲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