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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广场、体育馆……这些公共场所就在我们身边,也经常被我们使用,但我们作为单体的社会人,在使用这些公共场所时,往往没有想到,有另外一个群体却遭遇困惑。这个群体,就是近年来兴起的社会组织。记者近日在采访南海本地社会组织时,听到数家社会组织的困惑:包括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本身具有公共性,为何社会组织想使用时,却在审批方面不那么顺利?这与政府对社会组织的大力扶持和培育,甚至形成了戏剧性的反差。而为了使用公共场所开展活动,一些社会组织甚至选择绕管理部门,“偷偷地”做公益。
这是“法理”与“情理”的纠结。政府一方面希望社会组织能承担起更多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责任,另一方面又对组织性的群体活动抱有较强的戒心。因此,当公共场所管理遭遇社会组织公益活动需求,矛盾出现。业内人士指出,社会组织已有注册登记的程序,亦有相关部门监管,其组织活动,也尽在政府和公众视野之下。在这种背景下,公共场所管理的“法理”,能否适当向“情理”倾斜,给予社会组织更为弹性的场地使用空间?“我们7月底组织了市民体验怡翠公园生态的写生活动,吸引了60个家庭,但没想到申请不到公园的场地,最终只能跟市民一起去公园游玩,最后回到桂城创益中心写生,肯定没有在公园写生的效果好。”
上周,记者采访报道了桂城新出现的社会组织“绿地图”义工分队,以及“绿地图”所采用的体验式环保教育模式(详见8月10日《南方日报·南海视窗》AⅢ02版)。在采访中,记者意外听到“绿地图”项目负责人的上述“吐槽”。怡翠公园等作为公共场所,本身就向市民开放,为何社会组织在开展公益活动时,却遭遇申请难题?这种公共场所“不公”现象,是不是社会组织遭遇的普遍问题?如果存在,原因何在,又如何解决?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近日采访发现,随着近年来南海社会组织尤其是注册公益组织的增多,这种矛盾确实已经显现。数家社会组织负责人表示,公共场所对社会组织还有点“不公”。部分社会组织为避免麻烦,在公共场所开展公益活动时,甚至有意绕开管理部门的申请程序,选择“偷偷”做公益。
有了合法身份,
没能合法申请到场所
随着广东社会组织登记“开闸”,此前困扰NGO的注册难题有望迎刃而解。然而,有了合法身份,却没能合法申请到活动开展的公共场所。这成为现阶段社会组织遭遇的一个新问题。7月底,新成立的桂城“绿地图”义工分队,踌躇满志,一种全新的体验式环保教育模式,将由他们带进南海人的生活。然而,在第一场活动中,“绿地图”就遭遇尴尬。“绿地图”项目负责人曾惠坚告诉记者,第一场活动是组织市民,以家庭为单位前往桂城怡翠公园进行生态体验写生。原本以为到公园游玩和写生没有限制,活动开展前一个多星期,曾惠坚却收到好心的提醒。
“因为我们组织了60个家庭,人员还比较多,有朋友提醒我到公园去写生,要向市政部门申请场地。”为了防止活动被相关部门质疑,曾惠坚当即找到公园的物业管理方,得知到公园组织活动,需要向市政部门提交场地使用申请。随后,曾惠坚以桂城“绿地图”义工分队的名义,加盖桂城义工联的印章,向桂城市政部门填写、提交了申请材料,内容包括活动性质、人数、用电、场地面积等信息。尽管如此,审批却未能如其所料。
“我们是义工联下面的义工分队,本来以为申请场地应该很容易,没想到结果没申请成功。”曾惠坚说,开始有应急管理方面的要求,后来又因为市政部门领导出差,被告知暂时无法签字,“市政那边希望我们推迟一段时间,等领导签字,但活动已经定好日期,前期工作也都做好了,很难改时间。”最终,曾惠坚和她的义工朋友,只能以市民身份,与60个家庭前往怡翠公园游玩,最重要的写生环节,则无奈搬到关爱桂城创益中心开展,“写生的效果,肯定没有在公园做的效果好。”
“广州没有这么麻烦,一般都不用经过政府部门审批。”此前在广州也做过公益环保的曾惠坚有些不理解,她介绍说,此前在广州开展公益活动时,若要用到公园等公共场所,与当地居委会沟通即可,“如果用商场,跟商场物业管理方说好就可以了,而且居委会、商场都很欢迎,也很支持我们开展公益活动,基本上提前了解我们活动的内容,知道没有违法的事就可以了。”
曾惠坚的遭遇并非孤例。记者采访了解到,还有一些社会组织在开展活动时,遇到过公共场所的申请难题。“义工联多少带着一些官方的色彩,申请活动场地还算好的,我们申请难一点。”一家从广州落地到南海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就告诉记者,此前开展户外的公益活动需要用到公共场所,向另一部门申请时也“碰壁”,“不是不让申请,手续也不算麻烦,但跑了一个星期才申请到,感觉对我们组织活动,还是抱有戒心。”
为避免场地申请的麻烦,一些社会组织选择绕开管理部门,利用公园等公共场所“偷偷”做公益。而随着社会组织的增多,这种公共场所的场地需求,也会进一步提升。对于从民间生长起来的社会组织,草根经历,使其从来不缺乏生存的“变通哲学”。有了第一次的“碰壁”经历后,曾惠坚就选择了“曲线救国”。上周五,“绿地图”在千灯湖开展定向越野生态游玩活动,就选择了绕开管理部门。
“没有去市政部门申请。”曾惠坚说,因为知道即使不申请,通常也没有问题,所以她们直接省掉了申请场地这一环节。不过,没有申请场地,也带来了一些小麻烦。
当日早上6点左右,“绿地图”的义工便到千灯湖畔布置活动场地,结果到9点多时,与在千灯湖摆摊的小贩发生了争执,“因为小贩说我们占了他们摆摊的地方”。随后,义工找到公园的保安,也没能解决此事。最终,“绿地图”的义工将活动签到地点移开了一段距离。“就在小贩摆摊的旁边,感觉挺另类的,手里又没有批条,城管如果来驱赶小贩,可能把我们也赶走了,有点偷偷摸摸的感觉。”谈及当时情景,曾惠坚也有些无奈,“如果我们有批条,可以理直气壮地做活动,毕竟小贩在千灯湖摆摊,本来就是不符合规定的”。好在这一活动得到了市民的关注和支持,当天在千灯湖晨练、休憩的不少市民,都在询问、围观“绿地图”的活动。
一家帮助和服务外来工的社会组织负责人也告诉记者,为了避免场地申请的麻烦,在户外活动开展时,他们通常会倾向于选择小区、学校这类场所,“虽然也算公共场所,但只用跟居委会、学校沟通好就可以了,实在要去公园这些,我们一般也不会申请,因为不申请一般也没人来管。”慧爱公益教育的社工冬冬则表示,对于公共场所的管理、使用审批等,政府部门肯定有一套标准和思路,只是社会组织对此不是很清楚,“我们平时开展活动比较少需要专门申请场地,比如开展外来工子弟支教,跟外工子弟学校沟通好就行,但有些社会组织的服务,确实会要经常用到一些公共场所,尤其是户外的,这种时候就会出现矛盾。”
南海负责社会管理的一位官方人士也分析说,随着省里对社会组织登记的“开闸”,今后在南海的社会组织,尤其是草根类NGO注册的肯定会增多,而像“绿地图”这种强调市民参与度的服务项目,也会出现一种增多的趋势,“在环保、外来工服务、亲子教育这些方面,会表现得更明显。”该官方人士认为,服务项目的增多,对公共场所的需求也会增加,对于公共场所的场地申请审批,应当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和更科学的调配。
遇到麻烦多沟通
■声音
桂城街道市政管理处负责人:因为没有看到“绿地图”的申请材料,所以不好具体评价这件事。但从市政管理部门来说,我们对社会组织使用公园等公共场所开展活动,肯定是支持的,申请流程,也不算复杂。一般来说,社会组织要使用公园开展公益活动,通常先由相关分管部门或者领导出具一份函件或者批示,就相当于明确有这么一件事,然后社会组织向市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包括用水、用电、场地大小等材料。经过审核就可以了。至于安全性,一般也是由活动组织方自己负责。
我们主要是负责各大公园的管理,还有一些公共场所涉及其他部门。作为公园的管理部门来说,我们也希望社会组织在使用公共场所开展活动时,不要绕开管理部门,毕竟我们核准场地使用,也是希望社会组织的活动能更规范,还可以提供用水、用电等方面的便利。在申请的具体办事过程中遇到了麻烦,也希望社会组织能多做一点努力和坚持,多沟通,比如“绿地图”这件事,如果领导层收到了申请,即使出差在外,也肯定会协调好的。因为协调这种事情,并不难。
部门应减少
“人为障碍”
南海区政协委员、律师戴国梁:社会组织使用公共场所组织公益活动,本身值得肯定,但如果存在人数较多、场地偏小等因素,就容易产生安全等问题。因此,社会组织不宜绕开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提交材料,完成场地使用申请手续。在举办大型公益活动时,还应该通过政府协调,申请公安、医卫等部门协助。
而政府管理部门,也应当为社会组织申请公共场所开展公益活动的申请,提供更为宽松的环境。毕竟,社会组织会越来越多,公益活动也会越来越多,这是一种趋势。在具体行使管理、审批权限时,政府管理部门应尽可能减少人为因素带来的障碍,比如领导出差不能签字,可以委托副职领导或其他相关负责人代行职权,而不是让社会组织等着。其实这跟企业服务有些类似,如果企业的相关审批手续,因为一些人为因素而迟迟不能得到办理。企业的积极性肯定也会打折扣。只是,社会组织的行为,又不同于企业和商业行为,更多是公益行为,这种时候,政府管理就应当更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