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登山户外运动协会今年获评“十大案例”之一。图为他们在江西开展公益活动情景。
龙岗区妇女社会组织服务基地今年成立,是深圳全市首个区级妇联社会组织孵化平台。
盛平社区“城中村”流动儿童成长服务中心,吸引了不少孩子前来学习、玩耍。
位于深圳龙岗区清林中路一侧的龙岗区妇儿中心大楼11楼,颇有些不同。
在今年6月,这个楼层里,诞生了深圳全市首个区级妇联社会组织孵化平台深圳市龙岗区妇女社会组织服务基地。在不少人看来,这也是深圳龙岗区官方在社会组织培育工作的破冰之举。
8月上旬的一个下午,当记者探访这个建筑面积逾800平方米的孵化中心时,无论是室内装修设计还是办公用品摆设,温馨气息扑面而来。
构建枢纽型组织,孵化、培育、联合全区妇女社会组织平台,是龙岗区发力社会建设下的产物。
“让社会组织释放更大活力!”深圳市委常委、龙岗区委书记蒋尊玉在《深圳市龙岗区社会组织十佳案列分析》序言中认为,“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转型,出路在于创新,关键在于政府。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舍得向社会组织‘放权’,敢于让社会组织‘接力’,真正实现由‘划桨者’向‘掌舵者’的角色转变,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管理让渡发展空间”。
“社会建设社会建,推动社会建设,一定要善于将广泛发动社会力量与政府自身努力相结合”,龙岗区社工委负责人告诉记者,“未来我们对工青妇等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培育,将逐步转变理念,坚持去行政化、去垄断化,强化社会组织的社会功能,回归社会组织的本位,让其更具生命力”。
这,显然是深圳龙岗区为社会组织“筑家”的一次尝试。记者从龙岗区社工委获悉,在深圳龙岗的这场“筑家”行动中,还包括探索社会组织街道备案制、推进基层和谐共建会的建立、打造区级和基层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平台等系列内容。
1政府对“草根组织”的理念之变
新政出台前夜
向社会展示的10个社会组织的案例,正是龙岗区这些草根群体中的佼佼者。一场颁奖礼彰显的是政府对于“草根”组织的态度,而在社会建设进程中,如何从制度上为更多草根组织提供服务和进行管理,则是更为现实的命题。
龙岗区登山户外运动协会负责人李坚强,至今对于今年3月份的一场颁奖礼记忆犹新。
这个诞生不到3年时间的社会组织,由成功登上珠穆朗玛峰的刘永忠、李向平等一批龙岗区的户外运动爱好者组成,以“运动与公益”为主题,赢得了投票者和专家们的认可,入选为2011年度“龙岗区社会组织十佳案例”之一。
李坚强对颁奖礼中的一个细节记忆深刻获奖后活动举办方请他拿起一根洁白的羽毛插入翅膀之中。“这既象征着我们社会组织自身的壮大与发展、充满力量,又预示着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社会、为社会建设添砖加瓦的前景。”李坚强对记者说。
据悉,从去年10月开始,龙岗区有关部门在深圳全市率先开展社会组织十佳案例的评选活动。作为深圳市首个在区域范围内开展的社会组织项目选优活动,龙岗本土社会组织首次向公众展示出了自身的活力。
龙岗区民政局最新资料显示,截至今年6月30日,龙岗区新成立社会组织43家,目前龙岗全区共有688家社会组织。
一场颁奖礼彰显的是政府对于“草根”组织的态度,而在社会建设的进程中,如何从制度层面为更多的草根组织提供服务和进行管理,则是更为现实的命题。
众所周知,社会组织作为反映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提供社会服务、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载体,也是参与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前不久,我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从7月1日起,除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审批之外,全省社会组织可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社会组织政策门槛的下调,让珠三角各地社会组织申请登记的积极性提高,数量明显增加;但与之伴随而来的则是一系列亟待解决的疑问:对于基层政府部门而言,“宽入”之后如何“严管”,社会组织如何培育和规范发展?社会组织如何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能力?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后如何生存?
这些都是各地亟待破解的共性难题,也考验着各级政府的管理智慧。对此,龙岗区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龙岗区正在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尽快研究出台《龙岗区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实施办法》。
龙岗区民政局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他们正在与深圳市有关研究机构联合开展《龙岗区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实施办法》的制定工作,目前该办法初稿已经形成,有望在今年年底内出台。
2让基层协商与融合成为可能
和谐促进会
如何化解“新移民”的诉求多元化难题?如何在基层社区凝聚有效共识?龙岗区在基层和谐促进会这一社会组织的推进中,希望结合深圳全市目前力推的“楼长制”,通过发挥基层群众的“代言人”作用,使之成为不同地籍、不同民族、不同行业群体在同一区域互相融合的联系纽带,最终形成多方共管的格局。
通常而言,在珠三角地区的众多基层社区内,无论是传统村改居社区,还是现代型城市化社区,居住人口大多呈现出新移民社区的诸多特征,居住人群来自全国各地、四面八方。户籍人口和外来人口数量严重倒挂,社会管理难度大的现实下,如何化解“新移民”的诉求多元化难题?如何在基层社区凝聚有效共识?
中共中央编译局副局长、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主任俞可平曾对深圳基层社区进行调研后认为,社区多元主体参与治理的机制,可以成为深圳社区治理创新的内容之一。他认为可以从几个方面进行探索:如社区治理的主体,从一元治理实现多元治理;社区治理结构,可以突出扁平化和网络化;社区治理的关系,可突出共同治理等。
深圳市龙岗区委副书记、区政法委书记、区社工委主任陈少雄认为,面对这一新情况,龙岗区就是要在不同类型的社区,逐步引导和搭建起凝聚共识、集体表达多元诉求的平台与机制,在基层社区引导成立能够代表各方诉求的社会组织;具体而言,引导建立社区和谐促进组织,就是这一思路下的产物。
记者了解到,龙岗区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学习有关经验,推动基层和谐共建工程,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他们结合社区社会组织发展需求,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在社区建立“基层和谐共建促进会”,定期组织开展活动,建立问题协商沟通制度。
据悉,按照“上下齐热”的要求,龙岗区目前正在重点推进龙城街道紫薇社区和龙岗街道龙东社区“基层和谐共建促进会”的试点建设,注重会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将那些有威望、有能力、有时间、有热心的各界人士吸收到促进会,发挥他们在矛盾调处、文化活动、帮困济贫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总结两个社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准备年内在全区推开这一做法。”龙岗区社工委有人士向记者透露。
位于龙岗区中心城区的紫薇社区,是此番作为建设基层和谐促进组织的试点社区之一。据介绍,在试点前,该社区“社工+义工+社区社会组织”(简称“双工一社”)的联动,已对社区服务模式进行了有效创新,并为社区居民提供在家门口的专业、贴心、周到服务。
据有关人士透露,目前进行试点的两个社区,均在进行“和谐促进会”的章程草拟工作。记者从《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紫薇社区和谐促进会章程(草案)》中看到,该组织是“具有民间性、共建性、互助性、服务性特点的群众组织”,是“探索社会融洽机制,协调社会机体,延伸暂住人口服务、管理领域,缩小二元差别,实现平等互利,造就融洽和谐的民间协调团体”。
记者观察到,这一组织的定位,具有“党委领导、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等时代要素。值得注意的是,“团结和依靠社区居民和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及暂住在社区的外来建设者”,“进行自我组织、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开展平安建设”,“全面落实暂住人口市民化管理,亲情化服务”,均写入该组织的宗旨内容中。
“推进社会建设,一定要善于将广泛发动社会力量与政府自身努力相结合”,龙岗区社工委专职副主任于泳波告诉记者,“社会建设是全社会的工作,需要社会力量和政府力量共建共治共享。不光在机关内部实现资源共享与工作联动,应该在更大的领域,将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各方力量有效整合,由政府加强引导,让公众广泛参与到社会管理和服务领域的方方面面,形成社会管理的多元主体,打造全覆盖的管理服务体系”。
于泳波介绍,龙岗区在基层和谐促进会这一社会组织的推进中,就是想结合深圳目前正在大力推行的“楼长制”,通过发挥基层群众的“代言人”作用,如同乡会、校友会、商会等组织骨干,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使之成为不同地籍、不同民族、不同行业群体在同一区域互相融合的联系纽带,最终形成多方共管的格局。
3为社会组织“找家”
各级孵化平台
引入两家社会组织,正在孵化的两家社会组织已经预注册、预计年内注册成功,在两个月时间里,深圳市龙岗区妇女社会组织服务基地成立以来进展顺利。“社会组织应该注重基层发展的自主愿望”,如何引导基层社区社会组织的有序发展,这也是龙岗区面临的一道新命题。
对于龙岗区妇女社会组织服务基地负责人方秀群而言,这位在龙岗区“前十年把身心扑在儿童身上”的专业人士,深圳市妇联有领导笑称要他“后十年将把身心扑在妇女身上”。
方秀群所负责的服务基地,正是深圳市首个区级妇女社会组织孵化平台,肩负着龙岗区妇女社会组织孵化与引导发展的任务。
区级孵化平台的搭建,正是龙岗区培育发展各类社会组织、促进社会建设主体的多元化的战略举措之一。
“要大力培育社会组织,壮大社会建设协同力量”,龙岗区副区长、区社工委兼职副主任王延奎认为,应当推动工青妇残联组织逐步向枢纽型组织转变,形成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社会建设的格局,重点发展公益类、慈善类和服务类社会组织,在行业管理、社会生活事务管理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培育社会组织过程中,要根据实际需求,不搞一厢情愿的、行政化的社会组织。”他如此表示。
龙岗区妇联有关人士介绍,龙岗区妇女社会组织服务基地的建立,就是要挖掘各类“草根组织”资源,积极培育、孵化各种有志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的社会组织,帮助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增强服务功能和服务社会的意识,促进其作用发挥,满足日益多样化多元化的妇女儿童需求;同时通过活动引领、项目带动等形式,吸纳大量的“自组织”和“草根组织”参与社区公共服务,不断完善、增强社区自治功能。
龙岗区社工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他们加快推动民政部门出台《龙岗区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的若干办法》,放宽准入条件,探索实行街道备案制度,适度降低门槛,重点发展公益类、慈善类和服务类社会组织。同时,结合行业商会去行政化和去垄断化改革,深化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
对于方秀群甚至整个龙岗区而言,社会组织孵化平台是一件全新的工作,需要探索的地方实在太多。他坦言,在对龙岗区全区范围内的妇女社会组织的调研中发现,目前全区大约200多个妇女社会组织中,多为社区、居民小组内的文化、娱乐性妇女组织,如何将这类社会组织孵化注册为社会组织颇费思量。“我们要不要孵?怎么孵?它们需不需要孵?”他坦言自己尚在摸索。
如何引导基层社区社会组织的有序发展,也是龙岗区面临的一道新命题。“社会组织应该注重基层发展的自主愿望”,龙岗区社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据悉,社区一级社会组织的引导发展,也同样需要相关政策的配套,目前龙岗区正在探索街道备案制,让“各基层街道和社区都为社会组织多出一份力”;同时,龙岗区将结合全区社区服务中心的建设,使其成为社区类社会组织的孵化平台,成为社区类社会组织的“家”。
龙岗区社会建设相关文件显示,在社区社会组织的引导发展上,“以南湾康乐和坂田南坑为试点,积极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孵化服务中心建设,将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与公益项目开发、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结合起来,推进政府行业管理、社会生活事务管理等职能向具有资质条件的社会组织转移”。
社会组织良性发展:
政府应首先垂范
全社会共同作为
记者观察
在广东社会组织迎来发展春天的背景下,作为基层的龙岗区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如何?在良好的顶层设计之下,基层对于社会组织的审批、培育和发展工作又是如何呼应的?在社会组织蓬勃发展的当下,龙岗区社会组织对于当下与未来又有何期待?
作为龙岗区社会组织的先行者,多次获得国家、省、市多项奖项与荣誉的龙岗区平湖巾帼志愿互助会,其长达15年的成长、壮大历程以及在新的社会发展背景下如何转型发展,不仅是广东珠三角地区社会组织的珍贵样本,还将与其他社会组织一道,成为衡量基层社会建设的思路与作为的直观标尺。
在龙岗区盛平社区的城中村内,诞生不久的社工机构公益项目流动儿童成长服务中心,通过社工机构主动开发、共青团介入扶持的路径,目前已经取得初步效果。社会组织和各类资源的深度整合,为城中村儿童融入城市开启了一种值得期许的未来,这亦是社会建设协同力量的最新样本。
上周五,在曾发生“6·25”群体性聚集事件的中山沙溪,为加强异地务工人员社会管理与服务,当地将以籍贯为纽带推动成立外来工社会组织,将新沙溪人纳入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探索聘请优秀异地务工人员为村委会特别委员,以促进社区内各群体的友好融合、和谐共处。
这显然是社会建设大背景与严峻客观现实下的双重产物。对于众多珠三角城市以及基层政府而言,如何让基层各群体和谐共处、创新社区融合模式,成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领域的一大命题。龙岗区通过引导基层社区成立“和谐共建促进会”等社会组织,亦是近期以来广东各地对此探索中的内容之一。
记者在龙岗区调查发现,在“广东社会组织迎来春天”的大背景下,基层社会组织的良性发展依然有待全社会共同给力、共同作为。
首当其冲的是政府部门。在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领域中,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应该首先为社会垂范。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无论是先行发展的社会组织龙岗区巾帼志愿互助会,还是新审批的某些社会组织,均对政府有关部门在注册、审批等环节中“颇有微辞”,如何防止社会组织登记时出现“玻璃门”、“弹簧门”现象,以及力防不同政府部门的部门利益化倾向,未来依然值得关注。
应当指出的是,素有社会管理创新基础与动力的龙岗区,在社会建设新的时代背景下应当拿出更大的勇气,闯出一条社会建设的新路径。
另一方面,社会氛围的生成也有赖于社会各方循序渐进地共同努力。无须讳言,从横向来看,由于长期处于原特区外的历史现实,使得社会建设的土壤仍较为“贫瘠”,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亦然。比如全区妇女社会组织多集中于社区、居民小组等层面的文艺、娱乐类组织,这一发展阶段的社会组织在未来发展中如何引导和培育扶持,既需要政府的智慧,又需要社会组织自身及全社会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