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德基虐鸡事件被曝光后引发多地游行。
新闻背景
这个国庆长假,很多人外出旅游、探亲访友,也有一些人到鹿场排队喝鹿血补身。从活熊取胆到活取鹿血,频频出现的动物受虐待的事件,引起社会和媒体广泛关注,为动物福利立法的呼声越来越高。据悉,我国首部《动物福利通则》即将出台。
世界上很多国家早已制定了明确的法律,切实保障动物免受不必要的伤害。目前我国只有濒危物种受到法律保护,伤害或者杀死其他动物,则不会受到法律制裁。不过据报道,一部名为《动物福利通则》的非强制性标准正在加紧制定中,其内容主要是使动物不受饥渴、生活舒适、不受痛苦伤害和疾病、无恐惧和悲伤感、有表达天性的自由。
动物福利一般指动物(尤其是受人类控制的动物)不应受到不必要的痛苦,即使是供人用作食品、工作工具、友伴或研究需要。通俗地讲,就是要尽量保证那些为人类作出贡献和牺牲的动物享有最基本的人道对待。比如在饲养动物时给动物一定的空间、动物患疾病时及时给与医治、宰杀动物时尽量减轻动物的痛苦、减少无谓的动物实验等等。然而,现实中有不少人动物福利意识淡薄,对这一理念还无法理解和接受,虐待宠物、对畜禽活宰、野蛮装卸等行为经常发生。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非常关注农场动物的福利,认为农场动物在成为食品之前的饲养和运输过程中,或者因卫生原因遭到宰杀时,其福利都不容忽视。早在1974年,欧盟便制定了宰杀动物的法规,要求在宰杀活猪、活羊和活牛之前,先用电棒将其击晕,让动物在无知觉的情况下走向生命终点。据悉,欧洲正逐步抛弃用铁笼饲养蛋鸡的方式,要求所有的蛋鸡场保证每只鸡拥有至少750平方厘米的面积。到2013年,欧盟各成员国还必须停止圈养式养猪而采用放养式养猪。当然在欧洲,动物们所享有的“福利”还远远不限于此,欧盟委员会食品安全署还专门为动物们设立了福利部门。
为动物提供这些基本保障,其实也是在保障人类自身的生存。因为在肮脏和密集的环境里,动物自身免疫能力会大大降低,很易生病,进而引起动物疫病;而且动物如果处于突然的恐怖和痛苦状态时,肾上腺激素会大量分泌,影响肉蛋的质量,并且这些激素有可能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正所谓“痛苦的母鸡生不出好蛋”。
在西方发达国家对动物施行人道主义的温情面纱背后,动物福利问题潜在的贸易壁垒作用已初露端倪。2002年,乌克兰向法国出售一批生猪,经过60多个小时的长途运输到达后,却被法方拒绝入境,理由是这批猪在途中没有得到充分的休息,没有考虑到动物福利,违反了法国有关动物福利的规定。
据公开的数据显示,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食用肉类生产国之一,包括肉制品生产在内的动物产业发展迅速。但是,我国肉制品出口量却不高,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国的动物保护不符合西方发达国家的动物福利保护贸易标准。由于缺乏关于动物福利的立法,不能及时应对国外动物福利保护标准的设立和变更,我国的动物产品出口遇到了贸易阻击。特别在我国加入WTO后,动物福利更是逐渐成为新的贸易壁垒。根据WTO反倾销措施协议的规定,如出口国的非国有企业采取虐待动物的方式或没有给予动物必需的福利,致使出口动物和动物产品的价格明显低于国际市场的同类可比价格,进口国可以针对该产品征收一定的反倾销税。
因此,良好的动物福利会产生良好的贸易机会,借着《动物福利通则》出台的契机,完善动物福利立法,客观上可以使我国更多的肉类制品被欧美国家所接受,促进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
德国将动物权利写进宪法
目前,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出台了有关反虐待动物的法案。2002年,德国国会通过了一项决议,要求用宪法来保障动物作为生命存在的权利。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把动物权利写进宪法的国家。
其实早在1809年,就有人在英国国会提出禁止虐待动物的提案。这个提案在上院获得通过,但在下院却遭到一片嘲笑。不过没过多久,世界上第一个反虐待动物的法案还是在英国诞生了。目前,英国有关动物保护的法律有10多个,不仅对残忍虐待动物的人可以判处刑罚,也不允许主人未尽到责任造成动物额外的痛苦,甚至对饲养以供食用的动物,法律规定要由专职人员实行“无痛感”宰杀。
1866年,美国成立了禁止虐待动物协会,并通过了《反虐待动物法案》,根据这一法案,虐待宠物将受到经济处罚甚至被判处徒刑。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一名男子在和女友吵架后,将一腔怒火撒在他的宠物狗身上。他先是用高尔夫球杆击打狗的头部,随后又用烤肉铁钎刺,最后用锁链勒这只可怜的狗。加州地方法院针对这样残忍的虐待行为对这名男子进行了严厉的宣判,令其在监狱中度过25年,直到他入狱后的第21年才允许其亲属探视。
在亚洲,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日本等国和我国香港、台湾地区都在上个世纪完成了动物福利立法。其中,新加坡《畜鸟法》中的“动物”概念非常彻底,一个公民不能欺负一只狗,同样也不应恶意地残害一只虫子。其理念就是所有动物都不应该受到虐待。
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动物福利立法,只是在一些单行法律中涉及到部分动物保护的内容,还有一些地方性的法规涉及到动物福利保护。如2003年1月开始实施的《北京市公园条例》,规定了“捕捞、捕捉动物,恐吓、投打、伤害动物或者在非投喂区投喂动物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04年5月,北京市政府法制办起草了《北京市动物卫生条例(征求意见稿)》开始征求市民意见。该条例首次将动物福利内容入法,对动物的生活、运输、医疗、屠宰四方面的福利都作出了规定,提出虐待、伤害或遗弃动物,未按人道方式宰杀动物,未对受伤或患病动物给予必要治疗等行为,将被处以最高1万元的罚款。然而征求意见稿公布仅两天之后,就被北京市法制办从网上撤了下来。
法律的生命和价值在于被人们信仰和执行,要切实保障“动物福利”,需要从人们的心理认同开始。当时国人对“动物福利”的认知还处于懵懂阶段,得不到多数人理解和遵守的立法,只会成为一纸空文。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逐步接受动物福利的概念,并从自身做起更好地保护身边的动物。
延伸阅读
明年更加严格
据《欧洲动态》报道,更为严格的动物福利法规将在2013年实施,受该因素影响,欧盟生猪养殖生产数量将可能下降5%-10%,猪肉价格将迅速上涨。西班牙猪肉贸易协会的主管称,由于财政紧缩的原因,生产者无法获得财政支持,或是受地理条件所限,不得不退出这一行业或降低养殖头数,因此,预计畜群数量下降的估计是合理的。
目前,欧盟成员国中只有卢森堡、英国和瑞典三个国家完全符合新动物福利法的规定,这意味着其他成员国的生产者不得不进行相应调整。德国农民协会的发言人称,德国和西班牙是欧盟猪肉重要生产国,而2013年的变化将会使欧盟一些国家成为猪肉净进口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