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民政部门获悉,“7·21”特大自然灾害中勇救207名被困群众的再生水厂项目部被授予“丰台区见义勇为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参与救援的工友每人获得区民政局奖励2000元。这意味着175名工人正式获得政府奖励。
7月21日晚9时许,因特大暴雨,京港澳高速公路北京段17.5公里处积水淹没了很多车辆。事发后,离现场最近的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西再生水厂项目部迅速全力展开救援。在交通中断、周边停电的情况下,175名员工冒着生命危险,从公路两侧架起了一根大长绳,帮助受困市民转移,在空中搭起了一条“生命救援线”.最终他们从积水中成功救出了207名被困群众。
据丰台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弘扬社会正气,发扬见义勇为精神,依据相关规定,经区政府决定,授予了丰台区河西再生水厂项目部“丰台区见义勇为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丰台区民政局同时拨出35万元奖励金,给予参与救援工作的员工每人一次性奖励金2000元。按照一般程序,见义勇为行为需要本单位申报才能进行评议,此次丰台区民政局主动联系项目部,沟通具体情况,主动开展了175名工人的见义勇为行为评定,并向区政府提交了申报。
另据了解,市总工会此前曾奖励工人共10万元。针对有工人反映未拿到现金的情况,有关部门解释,因为10万元奖金分配给175人不算多,并且有零有整,不便分配,因此由单位报工会部门同意,以优惠的价格购买了四件套等生活用品下发给工人。
目前,全市见义勇为行为认定工作也正在进行中。由于此次特大自然灾害中涌现的见义勇为事迹非常多,但不少申报单位仍在紧张开展灾后重建,难以进行申报。此外,相关事迹认定条件、认定标准比较复杂,认定工作量巨大,因此需要较长一段时间后才能正式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