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菜贱伤农、菜贵民怨”问题交替出现,有关部门也不断出台各种政策手段来进行调节。然而几轮调整之后,未能从根本上得以解决。总是在不断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因此,社会各界希望建立一个多赢的蔬菜流通机制,提出应当建立以政府投资为主体、不以赢利为目的、能提供优质、高效周到服务的蔬菜批发市场。由此,批发市场的公益性问题就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公益性平台缺位的背后
公益性平台的缺失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我国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是实现商品流通的重要集散地。目前,我国大中城市的蔬菜供应,90%左右都要通过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一些市场收取的高额进场费、摊位费、交易费等,对菜价上涨有直接影响。这是因为我国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基本上由企业投资并经营,为了收回投资并获得利润,只能采取高收费的办法。
当前我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不仅仅是缺乏公益性的问题,也在深刻地影响着价格体系。湖北物流发展研究中心在对我国4大花椰菜生产基地之一的湖北省天门市张港花椰菜基地产销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后发现,在整个蔬菜生产和流通价值链中市场摊位费用所占比重较高,直接推高了蔬菜价格。经过调研显示:一级市场摊位费130元/吨,占总摊位费的29%;二级市场摊位费150元/吨,占总摊位费的33%;社区市场摊位费170元/吨,占总摊位费的38%。总摊位费为450元/吨,占到蔬菜生产和流通总成本的1/3左右。
而在某些个别蔬菜交易场所还收取检疫费、卫生费、治安费等名目繁多的费用,形成了目前蔬菜批发市场复杂的收费链条。近两年,随着各项成本不断攀升,各个批发市场的场地费等也不断上涨,无形中不断增加了蔬菜流通成本。
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会长马增俊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则认为:“批发、集贸市场收取高额摊位费,重要原因是政府对于公益性流通基础设施的投入严重不足。”
在韩国、日本、法国等发达国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大部分都是公益性的。我国在这方面严重缺失。对此,广东商学院流通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先庆表示,这与蔬菜批发市场形成的历史有关:“我国在对农产品市场和公益性市场建设方面有错误的认识,以为搞市场经济,放开搞活就是把市场放开不管,让它自生自灭,最终就使批发市场成为自发的产物。然而,正常情况下的市场格局是不能完全任由市场自我调节的。需要有一部分是公益性市场,有一部分是半公益性市场,有一部分是完全竞争的市场,国家应该进行分类管理。一直以来我国把全部的市场都自由化了,这就出现了差距。”
政府统筹规划缺失
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共有农产品批发市场4000多家。然而,投资主体多元化、复杂化,格局分布较混乱,这与国外公益性批发市场相差甚远。
马增俊向记者介绍说,我国对于批发市场建设没有相关立法和统筹规划。批发市场建设本来需要有合理规划布局的。“例如,作为北京市,需要建一级批发市场几个?二级批发市场建几个?三级批发市场建几个?应该是依据北京市消费者区域划分和消费量来确定的。”但是一直以来的现状是,没有任何合理规划布局,只要投资就能建设,所以就造成了批发市场非常混乱。
由于缺少必要的规划,使得中国批发市场存在更加复杂化。每个城市在扩张的同时,没有配套扩大其农产品批发和物流基地。在城市飞速扩张的步伐下,更多的商业用地取代了批发市场和蔬菜集散地。合理统筹规划的欠缺成了“卖菜难,买菜贵”的“帮凶”。
谁主批发市场投资?
以北京为例,据九三学社的调研,目前北京主要的8个批发市场多数是商业性投资主体投资兴建的。而商业性投资主体在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管理中所渗透的自身商业利益,与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民生公共基础设施的属性、政府和公众对批发市场应有功能的期待是相悖的。
据了解,我国现有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大部分是自发形成的。政府的投入相对少一些,主要依靠摊位费(或进场费)来维持市场的运转。单方面依靠批发市场经营主体并不能保证供应不断链,而且仅仅靠一次次整顿批发市场摊位费和进场费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菜价高的问题。“我们的批发市场发挥公益性作用还是很多,非典期间卖菜难,批发市场都减费用,保证市场供应;冰冻灾的时候批发市场也都发挥保障供应的作用。不能说中国的批发市场没有公益性。批发市场本身确实具有公益功能,但是这个公益性是需要政府出资支持的。”马增俊说,“批发市场本身的作用就是促成产销衔接,集散商品、形成价格、发布信息,而公益性只是为了满足政府要求,因此需要政府出钱帮助其实现这个功能。”
这其中却有着更深层的原因。王先庆指出:“首先,我们的政府现在的考核机制仍然是GDP,而批发市场没有多少GDP,它带来的是供销的畅通,它的功能不是产生GDP;其次,跟目前我国的重税政策相矛盾,我们的政府只希望产生更多的税收,而我们的批发市场交易额产生不了多少税收;第三,所有批发市场都是占有很多土地的,而我们的政府都是希望把土地卖掉,最大化升值,同时,建设批发市场的土地都是交通要道上的土地,而这些土地刚好都是价格最好的,政府都舍不得;第四,真正的公益性市场在土地、配套设施方面都是需要政府投资的,而我们的政府在这方面是不想花冤枉钱的,觉得带来不了多少绩效;第五,我们现有的政策体制是不认同所谓的公益性市场的,水、电、规划等各相关部门没有一个部门愿意配合做这项事情。”这些结构性矛盾最终都会在探索公益性批发市场建设的道路上成为层层阻碍。
批发市场作用重大“但这并不说明批发市场是推高蔬菜价格的罪魁祸首。一直以来因为高菜价问题屡屡出现,把板子都打在了流通环节,而实际情况是没有哪一个环节可以算的上有暴利。根本原因在哪儿?是作为管理协调者的政府投入不足。”马增俊举例,例如土地,由于农产品批发市场一般只有一两层建筑,很难像大型商城那样进行多层开发,土地利用率低;而批发市场用地按商业或工业用地标准去执行,就大大增加了市场经营成本,进而推高农产品价格。如果政府相关税费减免将有效降低流通成本。
对于我国批发市场存在公益性的问题,记者在采访中得到了印证。7月21日,北京遭遇特大自然灾害,作为北京市交易规模最大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7月23日~8月5日,免除5种当家菜的进场费,为北京市蔬菜应急供应提供了保障。
对于近两年市场管理费的逐年上涨,已经占了批发环节菜价涨幅的1/3这一问题,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办公室主任杨攀告诉本报记者:“批发市场的收费都是依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就是不超过交易额的2%。商户说收费高了,是因为这两年的菜价一直在涨,而增加的费用中很大部分都被不断上涨的各项经营成本抵销。而且,我们每年投入的成本也在增大,服务项目每年在增多,升级改造等各项都在提高成本。”
该如何破解这道难题?
由于历史发展基础性条件差,造就了目前提倡由政府建立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难度很大。
需要探索的道路
而在马增俊看来,要促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发挥公益性作用,一方面,在重大的城市,可以作出一个国家投资或省级、市级地方政府投资建设公益性蔬菜交易市场(包括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建成“标杆式”的批发市场,即不是以赢利为目的,关键时候做收储和平抑价格。可以采取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办法,逐步扩大公益性交易市场的蔬菜流通示范效应。“但是不能够建多,多了一定会亏损。”另一方面,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具有公益性的本质属性,政府需要完善和促进其公益功能的发挥。比如仓储能力、冷链建设,食品安全检测等,需要政府出钱来完善。第三,设立一定的风险基金支持或者公益性功能发挥的补贴基金。
也有专家表示,可以通过投资入股、产权置换、基建配套、回购回租等方式建立一批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益性蔬菜交易市场。以公益性蔬菜交易市场为载体,重塑交易市场功能,包括质量检测、展示交易、加工配送等。
马增俊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公共财政的投入可以大大降低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运行成本,对农民和消费者都是有益处的。政府应如何引导批发市场建设,如何提供服务,如何加大公益性扶持力度,帮助批发市场降低经营成本,从对整个生产、流通、批发环节的补贴上。那么这些措施落实之后,政府和市场共同来努力,来维持这个好的流通秩序,来降低摊位费和进场费,很值得研究。”
发达国家带来的启示
日本有一部分市场叫中央批发市场,是公益性市场。日本是先立法,设立中央批发市场科,设立了一个专门的部门。中央和地方政府出钱建市场,建了一套管理体系再进行招标。所以日本中央批发市场叫公益市场,因为它的设施是纯政府建的所以也叫公益设施。日本批发市场的运作模式是实施市场准入制,进行会员制管理,不是任何人能进入卖菜的。
对比而言,中国批发市场是“谁投资,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政策原则下诞生。“我们没有出法律,没有相关建设意见和规划,所以纯是一个市场行为。”
而在日本批发市场法规定,20万以上人口的市场都可以建立中央批发市场。同时相关法律规定,各城市的运货卡车终点站、批发市场、仓库等流通基础设施,都要建立在周边交通条件较好的地方,并在用地等方面优先保障。这些批发市场大多由各级政府投资或补贴。
“现在需要出台实施细则和具体的规定,比如3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像日本一样,规定必须在交通要道的附近选一块地。这块地只能用于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中央农产品市场或省级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物流园区,构成一个公益性的骨干农产品网络。”王先庆指出。
他提到,日本很早就出台相关的规划和强大的政策约束力,必须保证每个县每个市都有自己的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他们是有法律规定和国家规划的,而我国已经形成了现有的市场模式,那么要让这些市场保持一定的公益性还是有可能的。值得提倡的就是由政府在土地的利用、水、电、税收等方面进行补贴,来增强现有市场一定的公益性,这也可以看作是半公益性市场的建设。”
但就目前情况来看,没有具体的政策,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没有具体的规定。“出台实施细则,必须是十多个部门相互配合,资金怎么保障,土地怎么保障,这一系列工作必须做,否则没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