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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规定农民工今年将可申请公租房

 

 

 

 

今年,我省将优先面向从事公共服务行业的外来务工者,如环卫工、公交车或出租车司机等提供公租房。具体申请程序由全省各市县制定,不限户籍,届时只要在城市拥有稳定工作的农民工朋友都能申请。

日前,省住建厅印发《2013年全省住房保障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就全面推进住房保障工作提出了18点要求,其中明确开展“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和启动住房保障立法相关准备工作。

据悉,我省今年将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户区任务21.1万套(户),5月底前完成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6月底前基本开工(85%以上),9月底前全面开工。

 

要点1 设计标准不低于商品房

 

据了解,今年全省新开工的21.1万套(户)保障房中,包括建设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8.19万套,改造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林业棚户区、农场(垦)棚户区12.91万户。要点要求今年基本建成21万套,竣工16万套。

“按照不低于普遍商品住房小区的标准,不断优化保障性住房户型设计和室内布局,”要点还明确,将保障性住房小区合理选址在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的区域,选址新城区或需完善区域的,要提前安排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要点2 建成后移交街道办社区管理

 

“在全省全面推行保障性住房小区属地管理,实行社区化管理服务。”要点明确,各地应将已建成入住的保障性住房小区由建设单位移交街道、社区实行属地管理。

2013年起,全省保障性住房项目将逐步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此项工作将率先在成都市推行,2015年推行到各市县。同时推进城镇旧住宅区改造。将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推进实施。2013年完成全省摸底调查工作,编制改造规划制定改造计划,并启动实施一批项目改造。

 

要点3 20%公租房将面向农民工

 

要点提出,我省将开展“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据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将推进公租房向农民工和进城务工人员供应,首先面向从事公共服务业的外来务工者,如环卫工、出租车司机和公交车司机等,今后还将进一步推开。

具体如何申请呢?该负责人说,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不一,申请人资格的认定以及具体的申请程序由各市县确定。今年上半年,省住建厅将要求各市县确定准入程序和标准,年内便可落实。届时,外来务工者便可向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房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申请。

省住建厅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此前,我省住房保障体系中针对农民工人群主要是建设集体宿舍类公共租赁住房,难以满足在城市分散就业居住的农民工的居住需要。

 

未来,有稳定职业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将逐步取消户籍限制,给予和城镇居民同等的住房保障或支持。

省住建厅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我省考虑将20%的公租房向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供应,还将专门研究将农民工扩展进公积金缴存范围等支持政策。

除主要以公租房保障外,还将探索向农民工供应经济适用住房的可行性,同时积极引导市场建设面向农民工的中小套型、中低价位的限价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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