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6年,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一书出版。他写信给英国的妻子说:“我这本书的思想不会讨好任何人……只有自由的朋友们爱读这本书,但其人数屈指可数。”出乎他的意料,短短三年,这部著作就在法国重印了四版,在英国、美国和德国等地也极为畅销。2012年岁末,在准备迈向民族复兴的中国,因为中央领导的推荐,托克维尔的这本经典风靡一时,洛阳纸贵。
但我相信,托克维尔当初对本书命运的判断,依旧是那么的准确——真正读懂这本书的人屈指可数。表面上,这本书在解释革命的起因与根源,在剖析革命的激情与残酷,在揭示革命建立的新社会与旧制度之间的延续而非断裂,甚至在为各种反对或拒绝革命的立场提供充分的事实和理由,但实际上,托克维尔真正关心的,并不是革命本身。在民主与身份平等的革命业已成为“势所必至、天意使然”的情况下,托克维尔念兹在兹的问题只有“自由”。在他看来,自由曾使贵族阶层保持了刚毅的德性,曾使法兰西民族伟大并充满激情;正是自由精神的缺失导致革命付出惨重的代价;而在革命后建立了平等社会的今天,也只有自由,才能避免社会走向新的专制和暴政,才能恢复每个个体的独立和尊严,并推动一个民族走向强大和荣耀。
更重要的是,托克维尔对自由的思考,结合了人性和制度两方面的建设,从而有了一种可操作的、实实在在的民主推进的基础。他认识到,没有自由就没有幸福,但要实现自由,必须夯实公民社会的基础,通过日积月累的、多层面多领域的公民自治与合作的实践,达到自我教育、自我训练、变革社会、推进文明的目标。没有这样的自由自治的实践,革命就难以避免,革命就容易沦为悲剧,革命后所谓的新社会,也不过是乌托邦的梦想。
具体而言,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一书中,就如何通过公民自治来实现自由联合的问题,直接间接地提出了如下一些非常值得我们重视的思路:
第一,不能以一劳永逸、毕其功于一役、寻找终极或唯一正确方案、彻底开辟新天新地等心态来构建全新的社会。我们必须承认社会问题本身的复杂性,摆正心态,扎实地自下而上地改变我们“感情、习惯和思想”。我们不要忙着提供某种抽象的理性和原则,不要积极许诺一个完全平等的、公正的社会,而是在行动中逐渐消除那些明显的不平等不公正的弊端,慢慢确立我们生活中那些实践的理性、智慧和原则。
第二,要尊重民主平等的潮流,以“普遍的自由”来替代贵族遗梦中的那种“特权的自由”。
第三,为了维护自由,必须在社会政治生活的各个领域都加强公民自治与合作的建设。大革命之所以猝然爆发,之所以爆发后代价惨痛,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中央集权制蚕食、挤压、摧毁了各种各样的公民社群和中间团体,导致国王、法官、教士、贵族、官员、第三等级、农民等各阶层之间都封闭隔膜、漠不关心、矛盾重重。整个社会呈现出来的要么是一群原子化的个人,要么是分崩离析的集体个人主义。其结果是,人们都蜷缩在狭隘孤立当中,而缺乏独立自由的品性,缺乏公益互助的精神。第四,自由及其自治的实践必须制度化,常规化和自觉化,否则就是偶然的、脆弱的、任意的。在书中另外的地方,托克维尔还专门分析了旧制度下法兰西民族那可歌可泣的自由心性,但他也坦承:“那时有着比我们今天多得多的自由,但这是一种非正规的、时断时续的自由,始终局限在阶级范围之内,始终与特殊和特权的思想连在一起,它几乎既准许人违抗法,也准许人对抗专横行为,却从不能为所有公民提供最天然、最必需的各种保障。”所以,“如果说这种不正规的、病态的自由为法国人推翻专制制度准备了条件,那么这种自由使法国人比其他任何民族也许更不适于在专制制度的遗址上,建立起和平与自由的法治国家。”换言之,正是因为这种自由缺乏坚实的自治实践,所以处处显得偶然和无节制,强于破坏,弱于建设。
读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最好的互参读本是多伊尔《法国大革命的起源》,要说对今天的中国有什么警鉴之处,在我看来多伊尔的这部著作也许能提供更多的、更完整也更细节的东西,比如,必须要有经由自治走向自由的民主实践,要有公民社会得以健康发育的底盘。 (谌洪果 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