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提到的“评选活动”经记者核实因为种种原因并未举行,但新闻稿却在其官方网站上出现
中国公益总会官网上“关于同意成立中国公益总会志愿者发展服务中心集善家园的批复”
“只需1830元人民币,就能使你三代内直系亲属受益,多了我们不收,少了你享受不了,只要1830元,这是一个百分百的慈善互助项目,钱都不经我们手,都是在网上完成,在全国已拥有3万会员,抓紧时间加入!”电话那头“集善家园”的刘姓培训师语气果断。
“家园”本应是温暖和幸福的代名词,可这个“家园”没那么简单。这个声称只需缴纳1830元会费即可成为会员的组织,日前在多地被警方与工商以非法传销组织的名义查处。可是他们在宣布了各地的“集善家园”是冒充之后,转身又宣布自己挂靠到了“中国公益总会”继续运作。
更有意思的是,这个自称“中国三大公益组织之一”的“中国公益总会”,实际上是一个在香港以“中华公益总会有限公司”为名注册的公司,但在内地活动时隐去了自己注册名称中的“有限公司”。其在内地的落地机构是两家在北京市工商局注册的公司。
这些以公益为名却面目模糊的组织联手之后,他们存在的目的到底是公益,还是利益?
频频犯事
2012年5月13日,一个名为“集善家园”的组织因打着“中国残联”的幌子在江苏江阴市周庄镇从事传销活动被当地警方打掉。
2012年8月2日,山东省烟台市芝罘警方与工商部门联合行动,一举端掉以“集善家园”为名的一处网络传销点,抓捕30多人。
2012年12月17日,安徽亳州警方在利辛县也捣毁一个同样是以“集善家园”命名的传销组织,当场依法审查3人,并确认该组织已发展下线30余人。
刚刚捣毁了安徽亳州市利辛县“集善家园”组织的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刘大队长告诉《公益时报》记者,“这些组织正是利用当地人们希望快速致富心理,宣扬向‘家园’缴纳1830元顺利入会后就能使家里面三代直系亲属都能够享受保障,但是想要得到所谓的‘回报’,会员们必须在‘家园’里面努力发展下线会员,多劳多得,这就具有很强的传销特征。我们打掉这个盘踞在此的组织时,主要头目有3人,发展下线约20人,非法获利近4万余元,该组织利用网络平台进行会员发展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由于当时查获的时候组织获利额度还不够上升到传销案件的追溯额度,根据2009年国务院颁布的《传销管理条例》目前已将此案交由工商部门处理。”
从多地出现“集善家园”活动来看,该组织大多会选择三四线城市作为公开吸收会员的地点,三四线城市市民大多对于外界信息了解较少,文化平均水平相对较低,希望短期致富的心态也较为迫切,这样的现状也给类似组织提供了滋生土壤。
运作模式
一个“集善家园”为何玩转全国,是种什么力量驱使着人们纷纷加入这样一个组织?
根据“集善家园”网所述,其全称为“北京集善家园文化传播中心”,于2012年3月23日成立,4月26日经过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正式备案,备案号为(京ICP备12014476号-1),“集善家园”受“集善中国”组织委员会、中国公益事业爱心活动基地的领导和监督,是非营利性的公益平台。
记者查询工信部备案信息类别,该组织显示为企业。随后通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该企业注册地为北京市怀柔区开放东路1号,经营范围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销售工艺品、日用品、服装、鞋帽。显然这其中并没有规定能从事网络募款业务。
通过网站显示电话,记者以想加入会员的方式联系上一位陈姓女士,她在询问记者如何得知“集善家园”后,随即给记者指定了一位入会介绍人刘老师,刘老师是已经入会的会员,在对记者身份和简单情况进行询问后,便开始讲授起入会方式和成长途径。
“1830元将分为好几个部分,其中30元作为‘集善家园’平台维护和客服人员工资,200元将打入中国公益总会会长方志新的账号,作为‘集善家园’救助会员专项基金,这2个账号所有会员都需涉及。不同的是接下来的6个账号,这6个账号是平台系统给你随机抽取排列的,全国各地的会员都有机会成为你的受赠对象,剩下1600元将会作为赠送金额分为友情、感恩、互助三种不同金额数分别赠送给系统选出的6个账号,会员只需按照固定模式打款即可。友情赠送1位‘家人’200元、感恩赠送3位‘家人’400+200+200、互助赠送2位‘家人’300+300。共有8个账号,分别是平台维护和客服工资账号1个、专项救助基金账号1个、赠送家人账号6个,至此,这1830元总共分别打入了8个不同的账号,恭喜你已经成功加入‘集善家园’成为家园‘家人’。”刘老师耐心地介绍。
此外,刘老师还称,成为会员三个月后,会员本人和会员直系三代内亲属都可以享受到保障。当会员本人和会员直系三代内亲属突患重疾时,“集善家园”将从会员入会时缴纳1830元的200元救助会员专项基金中对会员进行5000~50000元救助,对会员直系三代内亲属进行2500~25000元救助,并且不限次数,救助额度由“集善家园”专门人员上门探访后进行确定。
“回报”与“传承”
加入“家园”成为会员只是第一步,如果你想得到别人的帮助就必须进行“传承”(发展会员)。给记者讲课的刘老师特意提到加入“集善家园”只有先舍才能后得,这也就意味着凡是加入该组织的会员都得先向其平台上缴纳1830元人民币,而后通过“传承”更多人,从而获利更多。
事实上,入会交1830元并不意味着任何保障,想要“回报”必须“传承”,那么如何传承呢?
这位刘老师举了一个例子,入会成功后,以自己为中心之前馈赠1830元都叫往上捐赠,想要获得回报就必须往下发展会员,以自己为中心发展第1个会员称为你的第一层,发展第2个会员时称为你的第2层,以此类推,每到发展会员隔层就能返现。以自己为中心,发展的第2、4、6层会员就应该按照你之前往上捐赠的感恩方式一样给你400、200、200元,同样你发展的第2、4、6层会员自己发展其他下线,也一样遵循这种回报模式,总之,捐赠只是往上,你把钱给了上层,就需要通过发展下层来取得回报,依次就发展出更多下层。
“个人‘传承’越多‘回报’就会越大。”刘老师说。
记者以找人“传承”有困难为由,想只缴纳1830元会费不发展下线得到相关互助,这一要求当即被否决,“组织崇尚是先舍后得,入会后你不继续往下‘传承’哪能得到更多回报,这都是互助的。”
她还特别提醒记者,想要入会,第一,只能用农行卡,因为所有会员都是农行卡。第二,只能在银行ATM机上或者是网上银行进行转账(组织称为“赠送”)。
“为啥不能到农行柜面办理?”记者问。
“柜面人工办理汇款单时间显示没有精确到分、秒,我们入会审核很严格的,希望能精确到分、秒,从而确认入会会员是否汇款。”刘老师回答。但是记者通过农行柜台办理一笔汇款业务,看到回执单上所有时间和有效信息均完整无缺,并没有这位老师所说的差异。
中国人寿财险湖北省公司金融分析师黄彬对《公益时报》记者表示,这种所谓以“传承”发展下线会员的方式,有着典型传销性质,看似钱都没有进入固定人员的腰包,但让你固定赠款的8个账户,很有可能被多次重复使用,入会会员想要得到更多回报,只能通过“传承”向下发展会员的方式获得。这样一来,随着下线会员增加累计,永远喂饱的都是相对上层的会员,照此发展这个雪球会越滚越大,而且这种“传承”方式没有受到任何外部监管部门的监督,内部管理体系的缺失,都暴露出很多问题。“另外,利用网络交易比较快捷而且隐蔽性也比较高,不易被人察觉出异常,没有书面凭证,维权起来也比较麻烦。”
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会会长邹凌波告诉记者,近些年来,传销组织呈现出不断变异的趋势,更具迷惑性。“这类组织称不上真正的公益组织,虽然会做一些公益活动,但本质都是利用举办活动获得媒体报道对自己进行公关和包装,其实质就是传销规则下的金钱游戏。”
被曝光后攀“高枝”
记者对刘老师提及多家媒体曝光“集善家园”打着慈善旗号进行非法传销被公安取缔一事,刘老师称:“这些组织跟‘集善家园’都没有关系,全部都是冒充的,现在集善家园为了方便管理已经挂靠到中国公益总会旗下志愿者服务中心,其互助平台名字也改为了‘中国集善互助网’,链接于中国公益总会官网上。”
记者联想到之前刘老师称1830元会费中有200元作为会员救助基金正是打入了中国公益总会会长方志新的账户中。
“会员能否参与以中国公益总会方志新账号作为收款方的救助基金活动,费用是否公示?”
“已经并入中国公益总会志愿者服务中,应该由总会组织统一安排救助事宜,主要还是对‘集善家园’会员进行救助。”对于账目公示刘老师并没有正面回答。
“现在‘集善家园’已经拥有会员3万人左右。”刘老师说。
如果“集善家园”真像刘老师所说,拥有如此多会员,光是网站平台维护费用就已达90万,按每个会员缴纳200元的救助基金来计算,这笔钱已经高达600万。
记者在国家民政部社会组织网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均未查询到“中国公益总会”相关信息。
该会官网显示,“中国公益总会”原名“中国社会文化公益总会”。2008年2月7日报国家相关部门备案,正式更名为中国公益总会。但是在国家什么部门、备案的是什么网站上没有提及。
进一步查询发现,“中国公益总会”是在香港注册一家公司,注册时使用名称为“中华公益总会有限公司”,但在内地活动时去掉了“有限公司”四个字变成了“中国公益总会”,该组织在内地还配套两家业务执行机构:北京诚信聚缘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诚信聚缘科技有限公司。
一家从事公益活动的民间组织在内地活动为何要配备2家业务执行机构呢?执行机构又在其中起到什么作用呢?
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记者查到这2家配套执行机构的注册登记信息。
北京诚信聚缘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于2003年3月19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密云县西田各庄镇雁密路99号,法人代表正是中国公益总会会长方志新。该机构经营范围包括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影视策划、图文设计、市场调查、信息咨询(中介除外)、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销售彩票。
北京诚信聚缘科技有限公司于2006年9月18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西客站南广场西区1幢1401室,法人代表同样为中国公益总会会长方志新。该机构经营范围包括乳化燃油的科技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培训;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机械电子设备、金属材料、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货物进出口;销售纺织品;代理进出口(经营范围中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
根据“中国公益总会”入会要求,凡是想加入“中国公益总会”的个人和团体都必须将申请表格邮寄至北京市丰台区西客站南广场融信大厦1401室中国公益总会秘书处,而此地正是北京诚信聚缘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同时入会还得将会费汇至名为“诚信聚缘公益基金”的账户上。
关于中国公益总会“诚信聚缘公益基金”,早在2008年7月10日,中国红十字会在其网站上刊发一则声明则颇耐人寻味。
当日的中国红十字会官网消息称,“近日,不断有群众反应,一名为‘诚信聚缘文化机构’的公司擅自宣称与我会合作设立‘诚信聚缘公益基金’,并试发行‘诚信聚缘公益基金’商业彩券,为中国红十字老年福利院改、扩建及医务人员培训项目筹集善款。”
中国红十字会声明:一、中国红十字会未与“诚信聚缘文化机构”签署任何协议,与该机构没有任何合作关系或委托代理关系。二、“诚信聚缘文化机构”擅自使用中国红十字会名称以及标识,属于严重侵权行为。
虚幻的活动和虚伪的救助
记者在中国公益总会网上发现,该会宣称自己与中华慈善总会和中国红十字会并称为中国三大公益机构。
在中国公益总会机构动态栏内有许多该组织发起的公益活动情况介绍,记者随机挑选了一个发布时间为2012年11月1日的“深圳分会举办民间特教优秀导师评选活动”。该新闻稿写道,“由中国公益总会深圳分会联合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民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举办,活动开展征文、事迹图片展、出版画册,得到包括江苏、广东、深圳、重庆等电视台关注。”
《公益时报》记者随后联系多家当时参与评选特教机构证实,这个活动根本就没有举办,却被该组织官网宣称已经举办还受到多家媒体关注。
一家在活动前期接触过“深圳分会”的特殊教育机构负责人称,“中国公益总会深圳分会当时找我们谈合作,只是说要找10家在深圳当地特殊教育机构进行评比,我们看到的就是中国公益总会深圳分会成立一个函件,当时也不知道这是个什么组织,后来又说由于当地民政部门没有批准,活动延后再议,老师都准备好了突然不办了挺遗憾的,至于说主办机构联合单位深圳市民政局、市残联没有听说过,如果有民政部门参与为啥不能批准。”
更有意思的是2009年10月29日《钱江晚报》的一篇公开报道《公益总会反悔为脑瘫女免费治疗 称是一时冲动》。报道称,宁波一名脑瘫女孩冰冰没有上过学,手指也不方便,但学会了用下巴敲击键盘上网。2009年6月,中国公益总会会长方志新看到了她的感人事迹,答应带冰冰去长春接受免费治疗,但就在冰冰一家耐心等待三个多月后,却被告知需要先期自理3万元,当地记者向方志新致电询问时,他确称“自己当时是激动了,才说出此话”。
被明码标价的职务
中国公益总会办公地址位于北京市广安门外168号朗琴国际A座18B12,记者以入会名义前往,在这里见到了副会长姜建芳,她对记者来意并没有多谈,而是一个劲让记者把入会机构材料准备妥当,发至她邮箱再电话沟通。记者拨打中国公益总会深圳工作委员会乔东旭秘书长也得到相同答复。
根据中国公益总会官网显示,当前该组织已经在湖北、江苏、重庆、浙江、四川以及江苏等地成立了分支机构,并拥有多个专业委员会。从该组织各地网站公布的信息来看,大多是通过中国公益总会授权各地分会与各地企业进行合作举办活动为发展方式,但也有少量捐赠活动。
其中部分专业委员会的相关职位被明码标价——据网载的一份《中国公益总会民间特殊疗法专业委员会入会申请表》中就详细标注着各种会员职务收费标准,副会长10000元/3年、副秘书长5000元/3年、主任委员3000元/3年、副主任委员2000元/3年、委员1000元/3年。
事实上,“中国公益总会”在香港注册内地活动属于典型离岸社团,和诸多在内地活动离岸社团一样,均存在着监管空白和行为自由。
中国基金会网总裁程刚对媒体表示:“有很多境外组织在境内活动,大多数没有备案,我始终觉得这是政府部门行政缺位。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境外机构到中国来肯定要按中国的法律法规行事。我们呼吁政府部门在这方面加大监管力度。到底是做公益还是圈钱、诈骗?因为没有备案,也没有纳入到监管范围,这些组织的行为都变成了自由行为,公众难免会质疑,同时政府监管部门的信息公开透明如果做得好,公众可以很简单地查阅境外组织的合法性,也就能降低被骗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