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院近日发布的《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中,“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有舆论形容“两凡”是深化改革的一道燃犀之光,直刺那些作为“怪胎”而存在的不合理的行政审批。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接受《华夏时报》记者专访时说,这次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的改革,与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和政府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紧密联系在一起。他认为, “两凡”的核心意义就是放松规制,减少政府干预,为市场发展或社会发展提供更大空间,使市场和社会自我发育,自我完善,是向公民社会挺进的一个重要步骤。
《华夏时报》:对于本次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的改革,从个人角度来说,你怎么看?
竹立家:主要解读有两个大的方面:一个是要和社会管理体制创新联系在一起,放松规制;另一个是转变政府职能,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从2001年到现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的改革已经进行了六次,今后还会有这样的改革,以充分使得我们的政府变成一个服务型政府,政府职能更能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
这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首先是要与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紧密相连。也就是说,今后社会能做的事情,政府就不要去管了,要为社会发展留下巨大空间。最根本的,是要减少规制,减少政府对社会发展的束缚,社会能干的、企业能干的,甚至个人能干的事情,让他们自己干就行了。我们一直在讲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但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必须要有制度措施,必须要从制度上松绑。过去严厉的审批制度,使得一些社会组织和公共机构,也包括市场领域企业的发展受到这样或那样的限制。
其次要和政府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联系在一起。政府要减少审批事项就要转变职能。现在很多政府部门抓住行政审批权不放,自身职能没有向服务型转变,仍然是个管理型或管制型的政府,而不是一个服务型的政府。转变政府职能说穿了也是要减少规制,这意味着政府不该管的、管不了的或管不好的,那就别管了。政府的职能必须真正面向公共服务,从政府管理向政府服务的方向转变。
《华夏时报》:从“两凡”事项的规定,舆论感觉到改革的决心和力度似乎前所未有,同时也担忧目前各部门上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仍存在“避重就轻”现象,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的空间仍很大。你怎么看?
竹立家: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的改革,不能仅仅是政府内部的政策探讨和协商,因为涉及到公共政策,而所有的公共政策的变革必须要有各级人大参与协商,政策的讨论必须公开透明,要有社会和舆论的参与。政策讨论过程中,必须听取专家学者意见。
《华夏时报》:有分析认为,若以积极的心态观察,在改革的历史大背景下,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的改革正是中国进一步改革的“制度存量”之所在。你同意这样的判断吗?
竹立家: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的改革是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转变政府职能的一个重要的和关键的环节,所以,也可将这次改革看成是这些年来行政体制改革的一个重大进步。这次改革是行政体制改革有序推进的一部分,虽然社会期望很大,但事实上效果有待观察,现在还不能将其拔得太高。
《华夏时报》:“两凡”若可以被看成是行政体制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那么如果它在某种程度上为政府保留权力留下后路,那它就会是不彻底的改革,而且,虽然改革的想法是好的,但管理者、执行者是否具备按规则办事的素质及有效机制?
竹立家:这的确是个大问题,换句话说,新的改革必须是以政治体制改革为起点的改革。上一次改革是以经济体制改革为起点,改革三十多年来,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归根到底,还是社会政治民主化的程度问题,还是对权力的约束问题。我们所说的新的改革,就是要实现对权力的约束,就是要从政治民主化做起。
《华夏时报》:你认为“两凡”的核心意义是什么?是推动政府先从经济领域退出,然后从社会服务领域退出?
竹立家:不,“两凡”就是放松规制,减少政府干预,为市场发展或社会发展提供更大空间,使市场和社会自我发育,自我完善,是向公民社会挺进的一个重要步骤。这才是“两凡”的核心意义所在。
《华夏时报》:是不是“凡违背公平正义法则的,都要纠正”这一条就足够?“凡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意味着市场机制不能调节的,就要政府发挥作用吗?
竹立家:市场经济说穿了是法制经济,这无论中外,都是一样的。好的市场有着按法律法规运行的市场机制,而好的市场机制也是一种道德机制,有着以诚信为本的体系,这在经济学上已非常明确,所以,市场肯定有其调节不了的东西,这一点没有错;所以,我们需要政府发挥作用。只是说我们政府现在的作用太大了政府部门自身利益太大了,所以我们要搞小政府,大社会,大市场。
《华夏时报》:如果说行政审批调整向关键领域挺进,“两凡”为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那么剩下来还有些什么行政审批事项需要继续改革?是否应进入精细化改革的阶段?你认为广东试验做到哪一步了?
竹立家:广东试验的效果现在还不很明显。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应该说已经进入深水区,面临很多难点。比如掌握行政审批权的公务人员不愿放权,比如政府部门内部权力的运行和格局必须进行改变。
在宏观层面上,我们可以看到,依法行政和科学行政的矛盾确实仍很突出。而要解决这个矛盾,就必须依据科学的原则来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事实上,下一步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还需要中央更加坚定决心,比如到目前为止,我们看到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的改革还需要征得被改革部门的同意,很显然改革的主导权在被改革部门手中,而不是在改革主导部门手上,这必然使得涉及核心利益的改革事项难以推进。所以,改革就成了讨价还价的过程。
下一步的行政审批改革的深化还需要行政体制改革的配合,尤其是与大部制改革配合起来,否则改革无法真正进行下去。
《华夏时报》:你预料本次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的改革会取得怎样的效果?
竹立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得到实实在在的推进,关键还取决于相关改革措施的推进。比如大部制改革,它涉及部门利益切割的问题,当然它要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系在一起。有些部门不愿意被撤销,是因为部门利益比较丰厚,而部门合并艰难,也与部门之间利益存在差别有很大关系。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还应与反腐败联系在一起,比如官员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不能真正实行,而一些行政审批事项的不公开不透明,乱收费乱收钱,并与个人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等等。可见只有配套其他制度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才能取得明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