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金融发展的重要动力,社会经济发展需要金融业在体制、机制和业务上进行创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世界。
创新是现代社会倡导的价值观,但不适当的创新会增加经济运行的风险。当今社会,各种虚假创新并不鲜见。比如,一些地方热衷于创办创新实验区,因缺乏实质内容往往成为圈地和政策博弈的手段;一些学校以创新之名行创收之实,招收各种培训班、学位班、总裁班,费用惊人,美其名曰教育创新;一些地方搞建设贪大求洋,不珍惜历史遗存,新城看上去很美,却没有多少价值含量;一些企业忽略主业,盲目进入金融、房地产投资等领域,最终难以为继;一些金融产品脱离实体经济,盲目套利,缺乏透明,花样翻新,隐含着较大风险。
我们提倡真实的金融创新。这种创新与经济发展和公众需求密切关联,能够反映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这种创新有产业背景,符合产业优化升级的需要;这种创新着眼于实体与金融的双赢,而不是仅仅把眼光盯在短期投资和金融交易的收益上,更不是盲目的套利行为;这种创新能够更好地满足社会的融资需求、投资需求、风险管理需求。总之,创新不是简单的包装,而是有内在价值、有技术含量、有实体支撑、有制度突破的创新。
金融创新,一定意义上是为突破现有体制局限性而进行的变革,是各种金融要素的调整,是金融体制、机制、流程的更新。在日益复杂的环境下,依靠原有体制难以承载复杂的创新,唯有深入的改革,才能创造良好的环境。目前,各地区各机构金融创新的劲头很足。应当说,结合自身特点推动某些业务和环节的创新是必要的,但要看到市场是统一的、资金是流动的,创新不能靠特殊政策,要有实在的东西。这些年来,我国逐步推进利率汇率改革,推动金融市场化、国际化进程,消除了一系列影响创新的体制障碍,金融创新的基础逐步改善,金融业在公司治理、内部组织、事业分工、风险管理等方面相继改革。但是,金融服务仍有不相适应的地方,仍须加大创新力度。
对金融机构来讲,金融创新主要是客户、产品、渠道创新。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信用化步伐加快,金融已经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但总体看,我国金融服务的覆盖面还不广,很多小企业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服务,公众缺乏有效的投资途径,需要延伸和扩充金融机构及金融市场的服务领域和渠道。这些年来,我国金融机构重视城市业务,扎堆竞争,相对忽视城镇、农村的金融服务;重视传统资产负债业务,相对忽视产业和价值链延伸的金融服务;重视大中企业服务,相对忽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重视间接融资,相对忽视直接融资。随着金融转型的加快,需要逐步解决目前金融服务中的矛盾,适时调整政策、布局,创新服务领域和方式,不断增强金融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需要强调,创新不是技术的简单运用。人们曾把结构性金融产品作为创新的方向,而对其缺陷和风险估计不足。国际金融危机使人们有了更清醒的认识,以初始资产为基础的创新比如资产证券化是必要的,可以增强资产的流动性,但创新应有相应的基础、足够的透明、良好的治理。离开这些原则,把它看成牟利的工具,最终会损害经济金融肌体的健康。
当前,我国正积极推进经济转型和“新四化”建设,金融改革与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金融创新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应积极适应这些变化,坚定不移地推动创新。对于金融发展中的困难要有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精神,勇于寻求体制机制上的突破;对于那些社会长期关注的金融服务薄弱环节,应有创新的思维,创造性地加以解决。同时,应建立和完善金融创新评价监测体系,及时矫正和引导创新的方向,防范各种潜在风险,促使创新在理性轨道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