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来自河南、湖北等11个省份的18名律师,联合致信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建议规范全国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取消户籍限制,消除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的户籍歧视现象。建议信已通过EMS形式寄出。
建议信发起人之一、河南经东律师事务所成永律师对郑州晚报记者说,我国《就业促进法》规定,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显然该招聘要求是违法的。
国内知名反歧视公益机构郑州亿人平公司,去年针对国家公务员考试中的招考岗位户籍限制做了一个小调查,调查结果发现,有1500多个岗位存在户籍限制。
建议信发起人之一、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新平认为,我国《公务员法》里明确规定了考取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以及几种不能做公务员的情形,其中并没有户籍限制,而有户籍限制,就涉嫌就业歧视。
建议信发起人之一、浙江十阳律师事务所姜旭日介绍,我国2005年8月加入了《1958年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该公约规定,歧视是指基于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见解、民族血统或社会出身等原因,具有取消或损害就业或职业机会均等或待遇平等作用的任何区别、排斥或优惠。户籍应属于社会出身范畴,在招录中设置户籍门槛其实是违反了该公约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