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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无小事:一位法学教师公开信的意义

      西北政法大学的谌洪果老师,最近干了一件在他人看来也许有些“无聊”的事情:因为住宅楼电梯间的广告框,频频遭遇“暴力袭击”,他给自己的邻居们写了一封题为《公民无小事:一封公开信》的公开信,复印一百份后,带着八岁的儿子挨家挨户送给邻居,呼吁“锲而不舍地实施破坏”的人就此罢手,并谈到公德心与公民责任,说“公民的自我教育是终生的训练。”

  一封公开信,能够让“实施破坏”的人就此罢手吗?不一定。但这封公开信的价值和意义,却毋庸讳言。因为它倡导的正是一种公民社会的精神:从点滴做起,让我们学会表达,学会争取权利途中的对话与沟通。其实,谌洪果能够写出这样一封公开信,并不稀奇。了解谌洪果的人都知道,作为法学副教授的他,是西安本地颇有名望的公共知识分子,一贯关心公共事务,时常为公民社会的构建鼓与呼。11月3日,他就在陕西省图书馆进行了题为《公民责任与公共理性》的公共讲座,试图以此种方式,为公民社会的形成,添砖加瓦。

  所以,谌洪果的这封公开信,其实和他平日里的文章、讲座,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即,用自己的言行去实践,怎样做一个合格的公民。包括怎样用公民的方式表达不同的意见,怎样将理性贯穿到日常生活中,去完善自己并影响他人。

  公民一词,说来容易,践行却难。在现今这个利益纠葛严重、矛盾多发的转型时代里,普通人在各种或大或小的公共事务中,常常容易陷入两个极端:其一,沉默不语、逆来顺受。其二,诉诸偏执甚至暴力言行。就像发生在很多住宅楼中的故事:可能所有人都

  对泛滥的广告、较差的公共卫生及公共服务有所不满,但或是私下抱怨,或是“暴力销毁”,却鲜有人考虑以理性的方式向物业管理部门旗帜鲜明地表达自己的意见,为自己的权益去真正地做些什么。

  人们为什么不习惯用正规渠道表达意见?无他,盖因正常的意见渠道,常常被堵塞且无效。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我们在和政府部门打交道的时候,即便所要办理的事务,是合法合规的,但在没办之前,人们心里都是没底,第一反应便是“找熟人”。推而广之,在类似物业纠纷这样的事情上,也是一样的,因为表达意见其实就是表达不满,而不满往往会损害相关单位的利益,会受到各种各样的抵制,久而久之,“此路不通”的固定印象便自然生成但实际上,这条路并不一定不通。例如,知名媒体人闾丘露薇,就曾经用多次给管理部门打电话的方式,促使他们修好了北京一盏坏掉的红绿灯。

  对于当下这个社会,很多人都有各种不满,但却很少有人愿意尝试用理性的方式去改变。显然,“公民无小事”的要义就在于,作为一个现代社会的公民,我们应该学会并习惯用理性的方式关心切身利益或公共事务。正如他在公开信中说:“其实公民无小事,因为它事关我们作为人的自由和尊严。就让我们从自己生活中的点滴细节开始,学习做一个负责任的公民,通过改善自己来改善我们的自然及人文环境。”

  公民,对于普通人来说,其实并不遥远,我们的身份证上就有这两个字,但如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我们却常常是懵懂无知的。事实上,公民并不遥远,也不宏大,公民社会就在我们每个人的日常事务中。学会表达意见,学会如何沟通,学会尊重,我们距离公民社会也就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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