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从来都不仅仅是环境问题,我们把时间耗费在了自欺欺人上。为了群体安全,我们必须努力建立达成全球协议的意愿,将气温上升维持在2摄氏度内。
约翰·阿什顿是英国前任气候谈判代表,E3G组织创立者。他将出席本月在多哈举行的气候峰会。
“一切照旧”做法在2008年迎来了它的末日。公众明白这一点,而精英阶层全部一无所知。
英国的经济如今的规模只有五年前预想的不到六分之一。如今年轻人可以预见的未来远不如他们父母当年,他们认为自己是三百年来第一个这样的世代。
人们知道有些事情发生了严重错误。我们需要一个不那么容易受到打击的新增长模式;需要用实体经济来对过度负债和泡沫金融进行再平衡;必须减少越来越多、越来越富的人口对包括气候在内的资源基础造成的压力。
这并不是微调,而是需要对经济和支撑经济的能源关系系统进行真正的重新设计。
但全世界的许多精英的思路并非如此。一些人从旧经济体系中得到的利益太大,因此容不得任何他见。另一些人则墨守一种经济理论,尽管这种理论在目前的情况下已经不能作出有用的预测。
当权精英们与那些看到必须改变的人们之间的斗争,实际上就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决战。我们需要付出异常艰苦的努力,达成一个新的共识,包括在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在超过四十岁的人们与三十岁以下的人们之间,在那些号召“相信我”的人与那些不再愿意相信精英的人之间。我们不可能再回到2007年,我们要么成功地把一些事情变得更好,要么就面对更加严重的后果。
气候变化完全是能源问题,而能源正是经济的基础。毕竟,促使现代经济崛起的工业革命是由一个新力量驱动的,这个新能力可以治理蕴藏在矿产中的能源,也可以满足我们的需要。因此,改变能源系统就是改变增长模式。
要对气候变化做出成功的反应,出于工业革命自身的原因,必须对能源系统进行最深远的变革。这个变革的核心在于电力。我们需要用更“精明”的方式来使用电力来满足我们更多的需求,特别是在交通和供暖方面。同时我们必须在不超过一代人的时间里建立起一个真正碳中和的电力系统。
我们知道如何实现这种变革。如今我们有技术,也有资本。我们在很多国家都可以做到,实现的方式不会给经济带来短期的伤害,而是会支持再平衡,促进基础设施现代化,提高竞争力,减少我们受石油、食品和其他资源价格波动的损害。
食品、水和能源上的不安全以系统崩溃风险的形式联系在一起,其中的风险倍增因素就是气候变化。在深陷化石燃料陷阱的高碳世界中,这个联系将不可控制。而在一个低碳世界中,食品和水源供应上的气候压力更小,对有限碳氢化合物资源的竞争更少,通过外交和合作来应对剩余挑战的政治空间更大。
应对气候变化,将温升控制在2摄氏度之内,并不是环境本身所需要的,而是为了人类的安全和繁荣。因此,气候变化从来都不是一个环境问题,我们已经浪费了大量时间去自欺欺人。
我们做得怎么样呢?事实就是,我们根本还没有开始采取真正有用的措施。在实体经济上,我们奔向碳依存的速度要比超越它的趋向快得多。
回顾过去,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峰会之前是迄今政治势头的最高峰,此后就江河日下了。各国领导人的注意力都被经济危机牵制,还有一些国家发生了巨大的政权更迭。在我从事气候变化政治的15年中,从来没见过对气候问题的政治注意力像今天这样低。
然而,如果你仔细观察的话,就能看到新的力量正在崛起,最突出的就是中国。
看一下这些新闻标题吧:“十二五”规划下10万亿公共投资拉动关键战略性产业转型。在智能电网、电动汽车、能效建筑、太阳能和风能领域,中国已经成为全球领袖,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推动技术成本降低。实行大胆低碳发展政策的低碳试点地区已经覆盖了3亿人民。
今年,在李克强副总理的倡议下,中国国务院和世界银行联合发布了《2030的中国:建设现代、和谐、有创造力的高收入社会》报告,这是2008年以来,全世界最先进也最有魄力的新发展模式官方规划。作为一个更宏伟的新发展模式的一部分,报告指出中国的国家利益在于从现在起建设低碳经济,走在竞争前列。
与此同时,美国的气候争论被更深刻的政治甚至文化斗争所绑架,这种斗争深深触动美国的灵魂。尽管也有进展,但美国无法成为气候变化的全球领袖。尽管美国一些城市、州和企业发生了积极变化,也无法在联邦层面上制定支撑国际领袖地位所需的国内计划。就算中国和印度明天就建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碳排放上限,我认为也无法说服美国参议院批准美国照做。
因此,其他人所作的选择只有两个:要么等待,实际上就是放弃应对气候变化,因为我们已经完全没有等待的时间;要么努力推进,那些希望前进的美国人就会警告说美国有可能在全球经济转型竞赛中落后。
我坚信英国的积极力量已经不可逆转。英国工商界想要的是政策确定性,而非解除管制,而且也释放出明确的政策信号,准备好稳步建立一个低碳经济。
但是,如果我们觉得正在做的事情是共同努力的一部分,那就必须加快脚步了。这也是联合国气候谈判为何如此重要的原因。去年在德班达成的协议给了我们一个机会,可以在2015年之前形成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框架,这体现了我们将气候变化控制在2摄氏度以下的群体意志。
仍然有一些人认为自上而下的约束性气候协议是不可能达成的,我们应该依靠自愿,即所谓的自下而上方式来实现。
但是,从来没有任何人说过不允许自愿行动。人们会做自己已经决定要做的事情,并不是非要有一个全球协议再去做。真正的抉择在于是否应该同时用一个自上而下的、具有约束力的框架来规定气候行动的速度和水平。如果没有这样一个框架,人们就会得出结论说各国政府不愿意做需要做的事情,而只做容易做的事情。尽管他们宣称此乃当务之急,但他们也不愿保证结果。
问题并不在于架构,而在于意愿。哥本哈根会议并没有失败,因为我们错误地渴望达成约束性的协议,而当时并没有这样的意愿,而现在我们需要做的就是确立这样的意愿。
本文是在约翰·阿什顿在东京举行的2012年朝日地球环境论坛的发言基础上整理而成的。
翻译: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