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的讲,福建这对同性小伙儿的婚姻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也不受法律的保护。那么这场声势浩大的婚礼秀,俨然成为了同性恋者的一种高调呐喊和宣泄,是对于《婚姻法》和传统道德底线的一次公然抗争和挑衅。他们借此表达心声,渴望得到尊重和认可,渴望得到接纳和祝福。
几日前,福建宁德小城柘荣县因一场特殊的婚礼沸腾了。这场婚礼的主角是两位新郎:24岁的陆忠和20岁的刘旺强。他们的迎亲车队是几辆电动车,沿着县城马路、公园、宾馆等线路向人们展示他们的爱情,引得上千群众围观。
围观的人群中,凑热闹的有之,真心祝福的有之,嘲讽鄙夷的有之。同性婚恋,这种在中国一直不被看好、也不被认可的婚恋关系,一直游走于人性和道德的边缘。在一些传统保守派的眼里,有伤风化,有悖伦理,甚至是一种“病态”和“变态”的表象。
我国现行《婚姻法》明文规定:结婚双方必须是男女,这也就意味着同性婚姻尚未得到法律的认可。因此,严格的讲,福建这对同性小伙儿的婚姻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也不受法律的保护。那么这场声势浩大的婚礼秀,俨然成为了同性恋者的一种高调呐喊和宣泄,是对于《婚姻法》和传统道德底线的一次公然抗争和挑衅。他们借此表达心声,渴望得到尊重和认可,渴望得到接纳和祝福。
在丹麦、挪威、瑞典等一些西方国家,提倡婚恋自由,国家甚至立法保护同性婚姻。然而,基于文化背景和认知水平上的差异,在中国同性婚姻尚未解禁,其中不乏道德理念和传统观念上的因素,更不乏对于繁育后代的考虑。异于常人的生理和心理活动,令同性恋者本身就怀揣自卑心理,家人眼里的不可理喻,他人眼中的有伤风化,如果我们再为其捆绑上道德的十字架,划定婚恋禁区,那么对于同性恋者来说着实有些不公,也背离了婚恋自由的人性理念。
法律的制定是以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不受侵害为原则。当同性恋群体日益增加,当人们对于同性婚恋的态度越来越豁达,在不对社会和他人构成危害的情况下,同性婚姻又有何不可?
同性恋者结婚并不必然影响他人的幸福,也并不影响社会和谐,我们理应祝福他们的幸福婚姻,正如姐姐寄语弟弟的一样:“好好生活,平静过完这一生。”
2012年10月2日,福建宁德柘荣县城里,一对新人举办了一场属于自己的婚礼,并在婚礼上大秀他们的幸福,这场不同寻常的婚礼不仅轰动了整个县城,还刺激了整个国人的神经,不为别的,因为这是一对男性同性恋者之间的一场婚礼。(10月17日新华网)
对于这样一场特别的婚礼,你是怎么看的?你是否正在摇着自己的脑袋,表达自己一百个一万个的不同意,认为他们这是在挑战中国的人文伦理道德,不仅不支持他们的做法,还严厉地批评和反对?你也许仅持有一种中立的态度,不表达自己的价值取向,对此事漠不关心,只是凑凑热闹罢了。你还有可能认为这是一种新鲜的尝试,用祝福的眼神审视这一对男人之间发生的一切。
我们不要想多了,这只是一场婚礼,只不过新郎和新娘都是男人罢了。正如曹操在《短歌行》中写道“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人的一生是很短暂的,如何让短暂的生命绽放出绚丽的光彩才是我们关注的重点,思考的方向。现实生活中不如意的事情太多,不幸福的婚姻也太多,并随着社会的发展,婚姻离婚率正在逐年增高。于是,怎样维系家庭的幸福美满,令自己的一生过的幸福快乐,不仅成为了众多夫妻亟需破解的难题,还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安定与和谐。
我们不妨思考一下:同性恋的性取向是什么?怎样他们才是幸福快乐的?是给他们施加社会压力,纠正他们的性取向,让他们像常人一样,还是保持他们自有的那一套“生活规则”更能使他们幸福呢?不言而喻。
最近,媒体记者不是一直在追问国人“你幸福吗?你觉得幸福是什么”吗?甚至刚刚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莫言也被记者问到“你幸福吗?”每个人的生活方式不一样,不管通过什么方式,走什么样的路径,只要朝着自己的幸福方向努力,能达到自己的幸福目的就行,只要他们是幸福的我们就应该去祝福。
我们的社会不再是以前的一元化社会,价值取向越来越多元化,并且多元化的价值取向之间并不必然要发生冲突,我们应该用理解的心态包容他人的幸福。同性恋者结婚并不必然影响他人的幸福,也并不影响社会和谐,我们理应祝福他们的幸福婚姻,正如姐姐寄语弟弟的一样:“好好生活,平静过完这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