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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建:以残疾之身致力消除歧视

 

  

       朱明建:在大时代的逼迫中,我们都是小人物。在小人物的行动里,我们领略大情怀。

  朱明建用残障的身体为人们开路,用无力的努力给大家力量,用维权的方式为社会赋权。他是一个真正的大力士。(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四肢瘦小、脑袋微歪,说话时吐字艰难,走路时略显趔趄———他是一位语言、肢体都有障碍,且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残疾人。但正是在他的推动下,广州实现了外地残障人士乘坐公交、地铁可享受同等优惠的政策,让原先要买全票才能登上广州塔的残疾人,如今享受到半价优惠。他更曾写信给广东省2 2个地方政府,要求公开残疾人的优惠政策是否存在户籍歧视。他的名字叫朱明建。

  面对媒体时,朱明建总是穿着一件绿色的T恤,衣服的正背面都用中英文写着“消除残疾歧视,我们仍需努力”。

  “死磕”公交、景点

  2010年8月,因为在广州搭乘地铁时被拒绝享受残疾人免费或费用减半的优惠,在公益人士的帮助下,朱明建将广州地铁告上法庭,法院最终判决广州地铁赔偿他3.5元车费和承担一半诉讼费。那是朱明建公益诉讼生涯的的首场官司。首战告捷后,朱明建出名了。在随后两年多的时间里,不断有残障人士找到他,告诉他各地的类似情况,希望他协助申诉。由此,朱明建开始游走珠三角各地,并发起了一系列“公交公益诉讼”行动。“与车费有关的公益诉讼我打过6起,涉及东莞、珠海等地,每次都赢。”

  2012年下半年,朱明建又盯上了知名景点。他死磕广州塔、珠江夜游,要求运营方推出残疾人门票优惠方案。这些尝试,有的成功,也曾遭遇挫折。

  在法律框架内维权

  网络上称朱明建为“残疾斗士”。不过,朱明建并不喜欢这个称号。“斗士用暴力手段和人斗,我不喜欢暴力,希望用和平、法律的手段来维护权益。”朱明建强调,他的每一次维权行为都是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行的。截至2012年12月,朱明建发起过6起与车费有关的公益诉讼,每次都赢。

  “有人叫我不要‘搞事’,我说我在维护自己的权利。每个公民都有权利去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朱明建说。为打公交歧视的官司,他写了三四十厘米厚的材料,在维权中仍不时会遇到相关部门踢皮球的情况,他坦言无奈。比如,利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他向广东省22个地方政府要求公开对残疾人的优惠细则,政府反馈未能令他满意:“有的就非要复议了,才肯给答复。”

  那么,残障人士维权这条路,朱明建还想走多远?随着知名度的扩大,现在来找他帮忙的人越来越多,他开始考虑,如果有资金的话,想去民政部门注册一个公益机构。

  “但从心底讲,我希望明天就不用做了。当社会已实现真正的文明和谐,没有歧视、充满爱。那时候还需要维权吗?”他不无感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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