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启动实施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这是完善生育政策迈出的重要一步,它标志着执行了33年之久的独生子女政策即将退出历史舞台。
独生子女政策是在特殊历史条件下制定的特殊生育政策,曾在控制人口增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时至今日,我国人口形势已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都取得了辉煌成就,在人口与发展关系的新格局下,生育率回升有利于人口的长期均衡发展,有利于优化人口的年龄结构,有利于保持经济发展的活力,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有利于家庭结构的改善和发展能力的提高。良政还需善行,计划生育新政应该充分尊重符合政策条件的夫妇自由、自主地决定和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权利,并在管理上简化相关手续,积极为群众提供便利化的服务。
生育政策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无论是“单独生二孩”,还是最终取消独生子女政策,都会带来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和社会需求的变化,进而带来新的政策需求。首先,出生人口的增加会带来公共服务需求的增长,政府和社会都应该及时做出安排,尤其是在预防出生缺陷、生殖健康、妇幼保健、儿童早期教育等方面做好准备;其次,应该对“政策性”独生子女父母的利益保障和补偿做出合理的制度安排,尤其是要加强对“失独家庭”的制度关怀;第三,应该进一步完善社会政策和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支持家庭计划和家庭能力建设。
“中国梦”是由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的幸福之梦编织而成:家安,则国稳;家兴,则国强;家和,则国昌;家旺,则国盛。生育政策的此次调整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民生的高度重视,对民意的积极回应,对人口与发展关系新变化的科学把握。(作者单位: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