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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掩饰下的儿童买卖“集市”

在日益强大的互联网平台上,似乎没有办不到的事情。在大量的互联网服务平台队伍中,活跃着一只号称提供无偿服务的公益平台——收养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有困难的父母可以送养孩子,有需求的人可以领养孩子。在一家号称“中国地区最大的民间收养机构”的论坛上,一则“徐州诚送11个多月健康聪明漂亮龙女宝宝”的帖子被放在很显眼的位置,发帖人称家庭负担过重,只能送养。当与欲领养人商量领养细节时,孩子父亲毫不避讳地表示希望能得到一部车或一笔现金作为补偿。

 

网络“淘”孩子收养平台尽买卖

 

在网上搜索“收养网”“孤儿网”等类似关键词,就会出现大量以发布送养、收养信息为主要内容的民间收养网站、论坛或聊天群。此类论坛里充斥着送孩子、领养孩子的信息,还有代办出生证等相关信息。在网站内有一条大家默许的规定,合理的馈赠或者补偿是必须的。这些馈赠或者补偿通常冠以“营养费”、“补偿费”等名义。

 

类似网站多是打着公益的旗号,不收取中间费、服务费,声称只为那些有困难和有需求的家庭提供交流平台。但是在具体领养环节中却有着各种名义的金钱往来,这些金钱往来通常冠以“补偿”的名义。始于公益目的的网络收养平台就变成了网络买卖平台。一个个孩子的信息被挂到了网上,一个个领养人就像淘宝一样,在网上淘自己需要的孩子

 

法律专家表示,领养行为如果变成交易的话,必定是违法的。但是网络收养平台的隐蔽性给孩子买卖提供了保护屏障,一些不法分子就公然在这些网站从事买卖孩子交易,成为贩卖儿童的又一捷径。

 

正规渠道不畅网络平台存需求

 

在我们的生活中,的确有一批人需要领养孩子,也的确有一批人需要送养孩子。根据民政部公布的数字,中国现有孤儿人数为61.5万人,在官方福利院收养的孤儿仅占不到20%。所以对大多数家庭来说,从正规渠道领养,注定是一场漫长的等待。某社会福利中心的工作人员说:“目前我们有400多个孩子,没有一个是健康的,但排队的人仍有1000多号。有的想领养孩子的家庭五六年都不一定能领到。”

 

在中国,收养孩子的条件和程序很复杂,在提供了冗长的资料后就是漫长的等待。在欧洲,法国的收养比例是比较高的。程序简单让法国人领养孩子简便,这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灰色需求。如果领养者身体健康,一般情况都比较正常,通常就可以。在法国领养孩子只需要向社会福利部门证明你能够给到孩子一个健康的环境,能够让他去接受教育,让孩子对你有安全感,审批程序也比较简单,一般6个月之内都会有答复。

 

正是我国官方收养体系存在的缺陷导致了网络收养这一民间收养方式的兴起,在网络收养送养之前,类似的民间收养送养的情况一直存在,只不过是通过亲戚朋友介绍等形式。而网络的出现,其实为有这样需求的人提供了方便。网络收养比较官方收养确实有优势,在信息沟通、领养手续以及信息资源等方面更方便,那些特别需求的收养人,通过网络可以更容易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孩子

 

拓宽收养渠道加强法律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五章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严禁买卖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律师岳屾山认为,网络收养中的补偿行为很有可能涉嫌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出售自己亲生子女也以贩卖儿童罪论处。他说,如果只是民间送养,那只会认定他们的送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并不一定会构成犯罪。主要看是不是在送养的过程中收取了费用,允许收取一定的营养费用或者生产费用,但是不能收取巨额的、牟取暴利的费用。

 

正是这些模糊的司法解释成就了那些灰色买卖,让收养网站徘徊在法律边缘。

 

如何让送养与收养这一确有实际需求的行为不变成一个供需两旺的热闹“集市”,如何让这一平台真正的帮助到那些有需求的人,而不是成就一些不法分子。中国政法大学民法研究所副所长李显东教授建议:“送孩子本身不违法,收养孩子本身也不违法,法不禁止即可。目前收养条例禁止性的东西太多,调适性的东西太少。民间收养其实已经很普遍,而这个收养渠道一直被民政部门‘垄断’。网络收养其实可以当做特殊行业,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解决垄断。可以通过拓宽收养渠道,给予网络平台、民间机构收养的资质,而民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其监管。随着网络的发展,社会服务也出现新情况,这些网络收养平台其实就是在打法律擦边球,必须完善相关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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