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拥有官办身份和高度行政化的职能,又与其他民间慈善机构一样开展常态募捐活动,深圳市慈善会曾经的这一双重“身份”今年将被深圳市民政局“重置”。
据深圳市民政局局长杜鹏向媒体介绍:以“去行政化”为重要标识的深圳市慈善会改革,将按照“两个步骤,一次完成”的思路进行,并最终实现“政社分开”、“会会分离”目标。这包括,首先将实现市民政局和市慈善会的政社分开,同时还要将市慈善会分离,分别成立深圳经济特区慈善公益事业联合会和深圳市慈善基金会。杜鹏表示,深圳市慈善会管理体制的改革,将有利于促进各类慈善主体平等竞争,使慈善回归民间属性并真正迸发出无限生机。
深圳市慈善会成立于2004年11月,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该会成立后,参照当时全国慈善会系统的运作模式,在人、财、物、事各方面参照民政局直属单位管理,治理结构高度行政化。作为深圳市民政局直接领导的募捐平台和具有公募资格的社团组织,深圳市慈善会一方面承担深圳市委市政府和市民政局募集赈灾资金和举办慈善救助活动主体的职能,另一方面也与其他民间慈善机构一样开展常态募捐活动,拓展冠名基金等现代慈善业务。截至目前,深圳市慈善会募捐总额超过24亿元,占全市捐赠统计数额的70%以上,设有“雏鹰展翅”计划、劳务工关爱基金、为爱奔跑、寻找需要帮助的人等慈善项目,并设立了50多个“慈善冠名基金”。但随着现代慈善事业的发展,慈善会作为官办慈善机构的体制弊端日益凸显,官办慈善机构去行政化、去垄断化势在必行。2012年,深圳市委、市政府明确将深圳市慈善会管理体制改革纳入全市重大改革项目,2014年,深圳市委市政府再次将市慈善会改革工作列入全市重点改革项目。
据介绍,此次深圳市慈善会改革,将在实现“政社分开”、“会会分离”的同时,再将市慈善会一分为二,分离为深圳经济特区慈善公益事业联合会和深圳市慈善基金会两个社团组织。改革后的联合会、慈善基金会将与市民政局从职能、人事、财务、资产和办公场地等多个方面彻底“断奶”分开,使深圳市民政局也得以重新回归政府业务指导和监管角色,不再参与慈善会内部管理。
新分离出来的深圳经济特区慈善公益联合会,将由深圳民间慈善组织联合发起,其将主要发挥慈善公益事业指导、服务和协调之行业枢纽作用,搭建政府与社会的桥梁,同时承办每年举办的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而深圳市慈善基金会的定位和业务范围是:公募基金会,走社会化、专业化、实体化的城市级社区基金会发展之路。
(据《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