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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放宽医师多点执业限制 瓶颈犹存

北京进一步放宽医师多点执业政策。医界对放开之举表示支持的同时,对于其实际效果仍有不少怀疑的声音。

 

2014年7月22日,北京市卫计委发布《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办法》显示,8月起北京医师多点执业放宽三大限制:不再需要单位审批,执业地点数量不设上限,管理层人员也可多点执业

 

此次《办法》是2011年《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的修订版。

 

根据此前的管理办法,取得本单位的书面同意是必要条件之一,且多点执业的医疗机构不能超过3个。新修订的《办法》则取消了这些限制。

 

不过新政指出,医师需履行告知义务,向本单位报告多点执业的相关情况。并且,医师须首先服从本单位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及医疗救援工作的调遣。

 

另外,新政放开了此前对医疗机构法人和主要负责人的限制,允许医院管理层人员进行多点执业

 

对此,市卫计委医政处处长路明向财新记者解释,“很多院长是专家型院长,放开多点执业能提供给他们发挥特长、服务更多患者的机会”。

 

针对外界对“院长精力有限”的担忧,路明认为,这主要是医院内部管理的问题,“院长能不能处理好要看医院管理的模式,院长管得好完全有时间去做业务,还有很多常务副院长可以进行管理工作”。

 

步步放开

 

一直以来,国家对医生执业地点有着严格限制。1999年颁发的《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只能在一家医疗机构注册执业

 

直到2009年9月,作为新医改的一项措施,原卫生部下发《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医生合法多点执业,首次打破对医生执业地的限制。

 

当时的通知要求,医师受聘到其他医疗机构执业,需经过本单位和卫生部门批准。并且,医师原则上在同省(自治区、直辖市)执业,地点不超过三个。

 

当年12月,广东成为首个向卫生部申请开展医师多点执业的省份。随后,海南、云南、四川、北京、江苏等地相继展开试点。

 

然而医师多点执业在中国试点四年多,至今仍未完全放开。

 

直至2014年1月26日,卫计委公布《关于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仍要求多点执业医师获得第一执业地批准,且不得在医院担任主要负责人及以上领导职务。

 

路明表示,此次北京率先为多点执业松绑,是政府回归本位的一种体现。今后,卫生部门将主要着眼于医师执业资质的审核,使医院能够充分行使对医师的管理权。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公共经济系教授蔡江南认为,此次北京新政是“朝着放开自由执业的大方向迈了一大步”,然而在目前医院的大环境下,新政真正落实还有一定难度。

 

事业单位改革天花板

 

自2011年3月1日起正式准许医师多点执业至2014年5月,北京市共计有1993名医师办理多点执业注册,平均每年仅600多人,相比庞大的医生队伍,多点执业显得十分冷清。

 

廖新波在他的博客上称,多点执业“推行一直不顺利,最关键的原因就是我们把‘多点执业’当作一项单独的工作,并没有为这项工作制定整体政策和改变执业生态环境。”

 

一方面,目前医师申请多点执业大多需要院长或管理层批准,但医院管理者往往不愿意“放人”。

 

此外,广东省人民医院副院长何斌曾在某医疗论坛上表示,事实上,医生申请多点执业,并不是在院长手中被卡住,而是被卡在了福利、养老、编制、薪酬标准等问题上。如院长面临的实操性问题之一,就是如何给全日制和兼职的医生进行差异化薪酬。事业编制下正在享有的和即将享有的各种待遇使得医生不敢提出申请。 

 

今年4月,医改办副主任、国家计生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公开表示,国家卫生计生委也正在研究制定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相关细则。

 

而在“多点执业”落实难问题上,他回应,核心问题是因为事业单位的改革和公立医院人事制度的改革还没有到位,公立医院的医生属于单位人,尚未达到“社会人”甚至是“自由人”水平。

 

梁万年认为,多点执业全面铺开不仅需卫生部门一家,同时需要相关部门综合推进。

 

(记者周天、实习记者郑丽纯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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