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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COM Vs. 迪斯尼&玖龙:一个有中国特色的企业社会责任案例

 

 

 

 

 

        SACOM(大学师生监察无良企业行动,Students and Scholars against Corporate Misbehavior,简称SACOM,www.sacom.hk)成立于2005年6月,是香港一个以保护劳工权益为主的民间团体,成员主要由香港大专院校的师生组成,目的是监察企业不当行为。成立3年来,SACOM把迪斯尼、佐丹奴等国际知名企业纳入监督对象,通过实地调查和暗访,了解这些知名企业位于珠三角的代工厂劳工生产、生活情况,并把调查结果形成文字报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SACOM先后发布了《致佐丹奴的公开信∶要求改善和监察外判工厂工人待遇》、《致迪斯尼:找回米奇的良心》等报告,他们认为跨国资本在整个生产和消费过程中有最大的议价能力,并赚取了最大份额的利润,应该检讨订货模式及付出成本来改善“血汗工厂”问题。

 

 

       2005年夏天,SACOM针对迪士尼在内地代工厂的工人权益进行监察,并在2005年8月香港迪士尼乐园开张前夕抛出了《寻找米奇的良心》的报告,谴责迪士尼在国内的代工厂存在严重违反中国《劳动法》和迪士尼《生产行为守则》的情况。2006年9月10日,香港迪士尼乐园开业一周年前夕,SACOM推出第二份报告《继续寻找米奇的良心》,并把发布地点选择在香港迪士尼乐园门口。

 

 

        煌星轻工制品厂是SACOM第二份报告中披露的无良企业之一。按照迪士尼2007年2月6日发表的声明,2006年10月迪士尼被告知煌星轻工制品厂违反劳工标准后即展开调查,发现煌星轻工制品厂并未经过迪士尼的核准,却受雇于迪士尼的这家日本授权商。授权商最初完全否认雇佣煌星厂生产迪士尼商品,后来在迪士尼掌握的确凿证据下不得不承认和煌星厂的合作关系。迪士尼应授权商要求,准许其和煌星厂继续合作,但煌星厂必须接受独立审查,并执行审查后的改善建议。当审查及改善意见皆提交授权商时,授权商却通知迪士尼自己无意做出修整,认为迪士尼国际劳工准则过于严谨,并与迪士尼终止了合作关系。2007年1月31日,煌星厂突然在厂内张贴告示,表示工厂“立即停产”,800余名工人即日失业。

 

 

        2008年4月12日,SACOM《2008年首季香港上市企业内地血汗工厂报告》发布,副标题为:“‘女首富’张茵的玖龙纸业如何剥削中国工人以及另外四间港资企业的恶劣工作条件──《劳动合同法》绝非可有可无!”报告中指出玖龙纸业工伤事故严重,“月月有工伤,季季有死人”,劳动条件恶劣,不提供手套、帽子、鞋子、防护眼镜等劳保用品,《员工手册》共有87条罚款规则等,直指玖龙为“港企之耻”,认为张茵应辞去全国政协委员之职。

 

 

该报告次日向内地媒体公开,4月17日SACOM将报告发至玖龙的主要投资者富达投资、汇丰资产管理、摩根大通等机构,以及李兆基、郑裕彤等香港工商界知名人士,呼吁以抛出和拒绝购买玖龙纸业股票等方法向该企业施压,直至工人工作条件得到改善。同时,玖龙纸业的重要客户,如耐克、可口可乐、索尼等,也应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立即向玖龙纸业施压,以改善其劳动条件。同时SACOM也将报告寄给了全国总工会、广东省总工会、广东省各相关政府部门。

 

 

        随即,玖龙纸业在东莞举行新闻发布会,董事长张茵正面回应并否认“血汗工厂”的说法。她引用数据反驳了SACOM的指控,认为无论是企业环境还是员工福利,玖龙都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不过她也承认,仍有7%的员工在待遇管理上存在漏洞和不完善的地方。张茵同时直斥SACOM为无良组织,其资金支持来源于国外势力,意图搞垮国内企业

 

 

        2008年5月27日,广东省总工会副主席孔祥鸿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代表省总工会发布调查结论:玖龙纸业不是“血汗工厂”。

 

 

 

 

 

        这是一个非常有代表性的企业社会责任案例,极富中国特色。

 

 

        首先,参与各方中不仅有香港SACOM这样的传统NGO,和老牌跨国公司--迪斯尼,也出现了以工会为代表的具有较强政府背景的GONGO,以及近年来风生水起的国内民营企业

 

 

        其次,伴随着改革开放30年以来的“中国奇迹”,以及国内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从业者、研究者和决策者提上日程,而相应的“供应链责任”几乎已经成为了目前国内企业社会责任领域最热门的话题之一。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血汗工厂”似乎已经成为大大小小各种CSR论坛和研究会的常设主题。

 

 

        另外,随着诸多事件的发生和重要活动的临近,针对国际NGO在国内应该如何开展活动,出现了不同的声音和争论,而国际NGO如何在中国国情下推动国内CSR的发展,也已经成为国内CSR研究和实践领域的重要课题之一。

 

 

        这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企业社会责任案例,在我看来极富思考性。其中的一些问题,至今我也没有找到明确的答案,例如:

 

 

     

 

 

问题一:在迪斯尼事件中,最后煌星厂的停业解散是SACOM的责任吗?

 

 

        直觉告诉我,答案不难,“不是”。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理论和从业经验告诉我,答案还是不难,“应该主要是迪斯尼和日本授权商的责任”。因为按照国际惯例,跨国公司一旦获悉代工厂违反了生产行为守则以及劳动法,应该继续下单,从而给工厂一年左右的缓冲期以便做出相应的改善,而停下订单绝非是解决问题的上乘之选。一个真正有社会责任心的企业,贵在能持续运用自身对于代工厂的影响力,帮助其改善劳工状况。

 

 

        但事实的情况是,迪斯尼没做到或者没有完全做到。那么,当CSR理论、国际惯例和企业实践脱节时,谁又该站出来,面对可能的工厂关闭,和工人失业了?很多答案出现在我的面前,政府?工会?NGO?商会?同行?似乎都对,但又似乎都不对。

 

 

        记得在分析MBA案例的时候,教授总是鼓励我们把企业比做一个活生生的人,有血有肉,有思想也有追求,会生病也会犯错误。那么,回到CSR领域,那些做的不好的企业,是不是可以被看作是不同程度的病人?从头疼脑热,到卧床不起,直至病入膏肓。于是,我的问题进一步得以深入。

 

 

        ◆ 企业有社会责任,那么NGO是否有帮助这些“病人”的社会责任呢?

 

 

        ◆ 如果NGO永远只和健康人打交道,那么谁来管这些病人呢?

 

 

        ◆ 一个成功的医生,应有好生之德,但更应具备优秀的治疗技术和手段,而不能仅仅告诉病人“你得了某种疾病”吧?

 

 

        ◆ 很多病人,出于各种原因,不配合医生治疗,这是常见而可以理解的情况,那么这时候,一个负责任的医生应该怎么做呢?

 

 

        众所周知,即使医生尽了最大的努力,也不可能挽救所有的病人,可能是科学技术不够发达,可能是客观手段,也可能是病人自身的原因,但大多数公众希望看到的,是这个医生已经做了他能力范围之内的所有尝试,而不是将“该病人不愿意配合”或者“很难沟通”作为借口。因为医生应该明白,帮助病人是他的责任,而尽一切可能说服病人接受检查,建议和治疗,是他应具有的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也是从业的基本要求。

 

 

        在这个案例中,无论是迪斯尼,日本授权商或者煌星厂,在我看来,就是若干供应链责任领域的病人,和大多数病人一样,他们的疾病有其自身的原因(如盲目追求经济效益),但也往往存在外界的相关因素(如劳动法规不健全,竞争环境恶劣等),但似乎都还并没有病到不可救药的程度。

 

 

         可是,如果一个以倡导和改善劳工权益为己任的NGO,所做的只是以病人不配合治疗为理由,通知他所有的亲友,将其病情公诸于众,希望病人可以在“压力”下接受医生开出的药方,那么这个病人会怎么样呢?

 

 

        也许,在当前中国亟待完善的政治、法制、商业和社会环境下,破罐破摔会是一个很容易做出的选择,反正这样的企业有的是,国家一时也管不过来,而大量追求廉价的采购商和最终消费者短期之内也不会在乎,那么最后权益受损害最多的,除了以此谋生的工人,又会是谁呢?

 

 

 

 

 

 

 

 

问题二:公众利益和长远目标,是否可以成为个体利益牺牲的代价吗?谁来决定?

 

 

        从社会发展和商业历程来看,NGO通过宣传和倡导,动员公众施加压力等手段,促使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大都可以取得较好的效果,并往往可以实现某些社会变革的长远目标,以及最终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整体利益。

 

 

        但是,目前中国的实际情况是,大量以煌星厂工人为代表的底层群体,对哪怕极小的利益变动的承受能力,都是相当脆弱的。也许只是不到法定标准的一个月工资,也许只是每小时2元的加班费,也许只是失业到再次就业的半个月时间,但由于他们先天的诸多局限,往往就可能给个人和家庭带来灾难性的打击。

 

 

        相信没有人会怀疑SACOM的良苦用心,其他NGO也一样。但是,当NGO面对这些底层工人的时候,面对这些由于自己的“供应链责任”,“公众利益”或者“社会发展”项目,而利益甚至生计受到影响和牺牲的个体时,真的可以问心无愧吗?真的相信自己有资格决定别人成为公众利益的牺牲代价吗?

 

 

        是的,社会变革必将带来牺牲,但是,用“为了多数人的名义”让个体成为牺牲的代价,真的公平吗?

 

 

 

 

 

问题三:基于目前国内的制造业发展阶段,究竟怎么样才是“血汗工厂”?

 

 

        按照孔祥鸿的说法,广东省总工会认为“血汗工厂”标准大体有四个:不签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保;强迫劳动;恶劣的生产条件,危及职工身心和生命安全。

 

 

        在SACOM的网站和报告中,并没有明确的“血汗工厂”标准,这也是玖龙后来反击的重要理由之一,“你说我是‘血汗工厂’,总得有个标准,既然没有标准,又怎么能随便给我扣上‘血汗工厂’的帽子?”

 

 

         为了回答自己的问题,我查找了相关的一些国际条约、标准,并浏览了较大的几个劳工NGO的网站,发现确实很难找到一个明确而被广泛接受的“血汗工厂”的标准,更不用说适合于目前中国国情和经济发展阶段特点的了。

 

 

        所以我们看到,SACOM在呼吁保护劳工权益、安全及尊严,这是在用普世的价值观衡量玖龙具体而微的管理。在这样的原则下,目前阶段的玖龙,也包括其他绝大部分的国内民营企业,都是难辞其咎的。而张茵则在依据现实情境加以反驳,因为国内还存在着大量比玖龙更加不堪的企业,也存在着比她的员工艰苦得多的劳工,至少她付给员工的工资水准是远高于东莞当地平均线的,而且即使她不否认车间有工伤事故,可伤者有着比那些黑工厂多得多的保障。

 

 

        由于标准的缺失,即使讨论进行的再激烈,博弈的双方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不太可能达成共识,更不用说具有建设性和操作性的结果了。而这,才是NGO和企业共同努力,推动CSR全面发展的最终动力。

 

 

 

 

 

问题四:这件事和国际NGO有什么关系?

 

 

          在新华网(www.xinhuanet.com)转载《羊城晚报》的报道中,一个醒目的小标题是,“香港学生组织可能被利用”,文中说道:

 

 

         “据孔祥鸿透露,参与调查的SACOM组织接受某人权基金会赞助,并聘各国若干大学教师为顾问。他们的调查发布后,马上提出抵制中国的‘血汗工厂’,关注中国的人权问题,这个时机与西藏拉萨暴力事件后一些西方势力的声音相巧合,成为他们指责中国人权问题的‘炮弹’。孔祥鸿还透露,在奥运火炬传递至广州、深圳之前,某国际反华组织联合香港工会,打算在广深派发有关‘血汗工厂’的传单,这不是太巧合了吗?他说,‘企业应该接受监督调查,但调查者不能将事实扩大化,有香港工会的人士告诉我,整件事情很复杂。’”

 

 

        张茵也对媒体表示,“SACOM冲着奥运来的,准备搞几家企业,我们是其中的第一家”,“香港那个很厉害,欧洲给钱的,他们给很多人都发了(报告),通知我们的大客户抵制我们”。

 

 

         对于这样的指责,SACOM直言他们是接受过瑞士扶贫机构“breadforall”的资金支持,但那也是少部分。

 

 

       “我们一个月的活动经费很少的,只有三四万港币,虽然也接受过机构的赞助,但他们赞助的数量不会超过我们总经费的三分之一。”

 

 

面对各执一词的情况,对于背后的故事以及孰是孰非,相信包括我在内的大多数人是很难得知真相的。但问题是,为什么一个貌似简单的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活动,会延伸出如此复杂的内容和争论呢?

 

 

        我个人的答案是,因为SACOM是国际NGO。

 

 

        众所周知,随着诸多事件的发生和重要活动的临近,国际NGO在国内的活动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在这样的背景下,国际NGO如何推动国内的CSR发展,无疑将是一个复杂而具有中国特色的问题。

 

 

        那么,为什么孔祥鸿和张茵都会直指SACOM背后的欧洲资助方呢?

 

 

        这个问题的回答,我觉得不仅对SACOM,对国内大量的NGO,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NGO的众多项目领域相比,CSR项目往往代表了广泛的公众利益,而供应链责任和劳工权利也代表着巨大数量的受益群体,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个理想的从事CSR工作的NGO,其绝大部分资源应该来源于面向公众的独立个体募集(非定向捐赠),而非向某基金会或组织申请的特定项目资助,因为后者往往容易导致“体现捐赠者意志”之嫌,特别是当捐赠者的身份本身具有一定敏感性的时候。

 

 

        但是,国内目前的现状是,除了少数GONGO,大量的NGO,特别是草根组织,都还没有获得向公众进行公开募款的合法资质。尽管如此,我个人的判断是,快则3~5年,慢不会晚于8年,这样的现状必将有所改变。因此,NGO,特别是从事或者希望从事CSR工作的NGO,应该早做相应的准备。

 

 

        最后,我想引用孔祥鸿主席的一段非常具有中国特色的话,来结束对这个有中国特色的企业社会责任案例的讨论。

 

 

       “我们认为,中国的劳资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非对抗性的,工会‘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老板违法不放过,职工有错不袒护。我们要给企业客观、公正的评价,不是把企业一棍子打死,而是促进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让企业为国家做出更大的贡献。”

 

 

 本文的部分信息和文字引用于互联网:

 

 

1.  http://www.gemag.com.cn/gemag/new/Article_content.asp?D_ID=2530,《失语的监察员》

 

 

2.  http://news.sohu.com/s2008/xuehangongchang/,《以公民社会之善阻击血汗工厂之恶》

 

 

3.  http://news.xinhuanet.com/internet/2008-05/28/content_8266900.htm, 《金羊网“血汗工厂”调查结论:不是张茵公关结果》

 

 

4.  http://blog.china.alibaba.com/blog/penwenying/article/b0-i4187626.html,《张茵对抗非政府组织的背后》

 

 

5.  http://news.hexun.com/2008-04-25/105554162_1.html,《香港SACOM正面PK张茵:“血汗工厂”不是诋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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