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合作模式和诚信
几乎所有的国际NGO都经常谈论“合作关系”,但是不同类型的机构的工作方式不尽相同,“合作关系”一词对于它们也有不同的所指。
拨款基金会向其他机构拨款,它们称受资助者为“合作伙伴”。一些大的基金会,如盖茨基金会和李嘉诚基金会,通常一笔资助金额很大。这有效地使接受资助的“合作伙伴”局限为政府机构、大学和多边机构(如世界卫生组织),因为有能力吸收和建设性地使用如此大额资金的机构并不多。这类基金会拨款金额巨大一方面是出于战略考虑,因为它们希望资助有全球影响力的大项目;另一方面也是出于管理方便的需要。为了保持非营利的身份,盖茨基金会每年必须给出10亿美元的资金。假如把这笔钱分成若干个单笔金额为5万美元的资助,就要求该基金会拥有一支不小的员工队伍来审阅计划书、监督和评估项目。
福特基金会也很大,但是它在美国众多基金会中是比较特殊的,在于它把相当多的拨款决策权赋予各地区办公室,这些办公室的员工都是十分优秀的地区专家。每位项目官员管理自己的一摊子拨款项目,福特基金会充分信任他们在各自领域内的专业知识。项目官员凭自己的感觉确定政府或者非政府的合作伙伴,相信他们能够在特定领域内达到显著的发展影响力。合作关系在这里主要建立在每笔资助的协商过程之中。项目官员可能花上好几个月的时间与资金申请方磋商直到就具体的活动、目标和产出达成一致意见为止。一旦作出了拨款,受资助方承担双方认可的在执行项目中的全部责任,福特基金会要求定期汇报,可能也会对某些项目进行独立的评估,但是不会积极地参与到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去。嘉道理基金会和亚洲基金会与中国的合作方式和福特基金会的方法类似。
值得强调的是,极少数基金会的工作方式是只审阅它们收到的项目计划书然后从中挑选出最好的。拨款几乎总是一个过程,从对某个话题有共同的兴趣到继续讨论项目的目标和方法。最初请求资金支持的申请通常标志着申请过程的开始,而不是结束。一些基金会积极地劝说人们不要投机性地发计划书给他们,而宁愿自己寻找可能的受资助方,请他们提出申请。
“合作关系”对于运作型的NGO(不论源于宗教传统还是人道主义传统)的所指都不同于基金会。一些运作型的机构在提供服务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例如,一些机构做白内障或者裂唇手术,另一些修建或者翻修校舍和诊所。(一些小机构在当地提供类似的慈善援助,虽然规模比较小,但是资金的使用效率通常较高。)但是许多较大规模的运作型NGO认为自己的工作带来的不仅是资金,因为他们的资金相对于需求来说不可避免地相对微薄,还带来了知识、技巧和经验,能够发展和展示出新的工作方式。因此,尽管这些机构本身是非营利性质的,它们通常热衷于尽可能紧密地与中国的政府机构合作,因为它们希望加强政府对于中国快速变化的情况和发展做出恰当的回应的能力。(基金会对"新的工作方式"也怀有和运作型机构同等的兴趣,但是基金会希望由受资助方提出这些新方式。)典型地,一段合作关系的开始首先是与一家当地的政府机构达成协议,然后在某个农村或者城市社区联合进行试点和展示。这个阶段的合作关系是具体的、实用的,政府部门和NGO的工作人员(包括 NGO雇用和培训的中国员工)为了实现双方认可的一套目标共同努力,吸取彼此的经验,在进行过程中修正工作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