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5~26日,由加拿大公民社会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绿星之家承办的“残疾人的需求和社会服务研讨会”在济南举行。
福建同人、广州慧灵、北京汇天羽、长春心语等全国知名助残NGO与山东同行、社工老师、残联领导、企业CEO,共15家单位的40余位代表参与了此次会议。会上,无论是远方嘉宾,还是山东本土的代表,大家都畅所欲言,会议达到了预期目标。在回顾与资料整理中,笔者作为会议主办方,有一个思路越来越清晰,在此与各位同仁分享。
从全国残障NGO的活跃程度来看,目前还处于“落寞的奋斗”阶段1。作为残障NGO,我们不得不承认这种现状让人尴尬。在这里,我们既不能像环保NGO那样能够影响决策层逐步改善并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利用意识,也不能像服务于艾滋群体的NGO那样可以顺畅地参与政府的招标采购,也远远没有像服务于三农的社会团体以激情洋溢的工作方式,逐步而深入地影响着人们对三农问题的关注和参与。
残疾人特别是农村残疾人,被社会广泛关注、理解、包容的“度”是非常有限的。例:媒体每年都有关于智障人士被人侮辱甚至残害的案例,但声讨的声音除了网民,难见助残NGO身影;再例:某种流行的曲艺,某些著名笑星常常拿残障人士的缺陷为笑料逗得观众捧腹大笑,而这并没有受到社会舆论的普遍批评与抵制,甚至有的“文艺批评家”以这是“艺术”,是“大俗大雅”为其遮盖,更有甚者,有人甚至对残障人士对此“声讨”的檄文归纳为“残障者心理狭隘”……这些都表明我们对残障人士真实的需求了解甚少,我们对残障人士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给予的实际意义上的支持太少,而本应扮演着倡导、推动社会公众对残障者的认识、理解、包容的助残NGO此时却鲜见发出有力的声音,这些都表明,助残NGO的缺位。
向来以创新和公益营销专长的NGO,其实并不缺乏行动力,而助残NGO在“倡导、推动”方面的缺位,则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
社会环境的压力
“小政府大社会”的提出与实践已有多年,并且已取得不少成绩。但从中国的整个社会环境来看,我们应该这样认为“小政府大社会”是发展的方向,而“强政府”仍是主要社会形态。在这种情形下,“助残NGO”的每一个作为,都要考虑造成的社会影响,即使是出于维护残障人士的切身权益,也要考虑维权后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例如,在一些地市取缔残疾人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方面,作为GONGO的代表残联会参与到联合执法队对残疾人“非法营运”进行取缔,而作为当地助残NGO是不能出面“维权”的,如果站出来为残疾人说话,则它的生存与发展空间都会在不知不觉间受到限制。
在这里,我们要思考: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助残NGO该如何作为?相信每个助残NGO都有自己的预案。
NGO自身的压力
中国的NGO,生存是非常有压力的,而助残NGO由于发起者多为各类残障人士或亲友,其面临的生存压力更大。在助残NGO里,往往是“女人当男人用,男人当牲口用”(业界流传的笑话),精力非常有限,工作往往局限于日常事务的处理,而难以抽身去做一些看似“份外”,其实“份内”的事儿。
保守的心态
笔者从1996年开始便接触国内一些知名的助残NGO。在与朋友们的交流互动中,有的朋友反映某些助残NGO “出于机构自身发展的需要,非常保守”。特别是2008年残奥会期间,大家发现政府对残障服务的社会采购步伐越来越快,在这种背景下,一些助残NGO就更加保守起来,大家认为,只要让机构平稳发展,只要能练好内功,只要能撑到政府采购下来,我们就迎来了助残NGO发展的春天。其实,无论是从业发展,还是机构自身的发展,保守——无异于“闭关锁国”,无助于推动春天的早些来临。
合作精神的缺失
做任何一件事,都需要人与人、单位与单位、行业与行业之间的互相合作与协调,做好助残事业,也需要这种合作与协调。在这里,让人想起“国际助残”2002年曾资助中国7家草根NGO启动“金台平台”,旨在促进各助残NGO的交流与互动,平台启动并运作一段时日后,不了了之,但绿星却因此与诸多NGO因“金台”而结缘,这些机构的负责人有的成为我们的顾问,有的成为理事,绿星之家在发展的过程中,经常得到这些机构的无私的帮助,而当这些机构有需要绿星之家出力之时,绿星之家也会尽力帮忙。但,并不是所有的助残NGO都有绿星之家的幸运,无论是“金台平台”的“销声匿迹”还是多个“合作共赢”的机会运筹得不够到位,似乎都在说明我们助残NGO的合作精神不够好,而合作精神的缺失,将会使我们比其他NGO更弱势。
面对以上现实,我们该如何行动,才能在助残事业中担当起角色并能胜任自己的角色?
答案是有的,而且不只一个,但“选择同行,才能担当”应该成为共识。
我们要选择与政府同行
在中国本土的环境中工作,我们首先选择的合作伙伴应该是政府(其实,很多在中国本土开展助残工作成的国际NGO的选择对象也是所在服务地政府),与政府同行并保持良好的关系,我们的助残事业就成功了一半,因为我们的每一个行动都离不开政府的理解与支持。
与国内助残NGO选择同行
与国内同行多交流并寻找合作机会,共同提高,目前,国内的助残NGO除了大家所熟知的比较成熟和进入良好的发展期外,大多数仍在艰难生存之中,在这种背景下,我们选择同行,可以有效的使用资源,共同发展。
但这里,也有一个新的问题出现了,那就是有的所谓助残NGO启动的目的不是助残,而是“商机”,与这种NGO我们要不要同行呢?答案是“同行,但不要同质”,特别是在合作项目时,尽量以自身机构为操作主体,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使受益群体受益。
与国际助残NGO选择同行
在中国开展助残工作的国际NGO,往往拥有“资金、技术”上的优势,这多是我们国内NGO不具备的。与此类NGO选择合作,选择同行,可以使我们的服务理念、服务水平、工作能力不断得到更新和提升。
但与这类NGO合作时,也要注意风险,一定要选择与政府关系比较好的国际NGO进行合作。
与GONGO进行合作
涉及到助残NGO的发展,我们可以充分与残联系统的五大协会——盲人协会、肢残协会、聋哑协会、智力残疾人亲友会、精神残疾人亲友会进行合作。进入残联五大协会的多是各地社会精英残障人士和亲友。而这些领袖为了群体的福祉在不断努力,作为助残NGO的领导人应该多与他们交流并寻找合作。多方促进,不仅不会消耗社会资源,反而会促进我们发掘更多的社会资源去助残。
与企业选择同行
助残日期间,中国新闻网报道“中国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已构成中国慈善捐主力”。因此,各助残NGO在发展的同时,要密切与企业的合作。NGO与企业同行既能促进企业的公民意识,又为NGO提供了资源上的支持。在这里,企业希望得到的是宣传,公益机构希望做到的是慈善,因此,双方在选择同行,选择合作时各取所需,我们认为:只要操作主体为公益机构,就应该进行多种公益合作。
与媒体选择同行
与媒体同行既为助残事业进行了宣传,又使助残机构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中。有些NGO对媒体有意见,认为媒体好像对“负面”的事件更感兴趣,其实,这里面存在沟通上的问题。笔者认识的数家助残NGO大多与媒体保持着良好的工作关系,而媒体在助残行动的宣传报道方面也给予助残NGO很多支持。
“残疾人的需求与社会服务研讨会”产生了多个成果,以上仅仅是笔者对“同行共赢”意识的一些感受和思考。有人说,残障组织星散五洲,散沙一盘,即使2002年“国际助残”曾出资搭建“金平台平”意在为残障NGO提供一个交流互动的平台,但最终也不了了之。在充满遗憾的同时,我们又满怀期待,虽然金台平台没有持续下来,但我们残障组织却因它的倡导而逐渐形成一个沙龙,因为我们明白:一个机构的力量是非常有限的,大家只有经常交流和互动才能提高我们的工作能力。
残障NGO,面对孤寂与落寞,我们倡导同行,选择同行。我们只有选择同行,才能在社会大舞台上担当起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并进行一次次精彩的演出……
(作者系中国发展简报签约通讯员,绿星之家执行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