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日,福特基金会举办了一个NGO能力建设圆桌会,邀请NGO、支持机构和专家对现有的NGO能力建设项目的策略、方法和材料进行审视,对其效果进行评价,为未来的NGO能力建设资助方向和策略把脉。
福特基金会和其他国际组织近年来一直通过支持草根组织能力建设的方式推动公民社会发展,对第三部门的飞跃发展起到了实质性的推动作用。一些组织从初创阶段的蹒跚学步,到逐步走向成熟,继而进入转型和代际更替。各领域涌现了不同类型的组织,由于阶段性的差异呈现出多元化的样态。
在外部环境方面,政府在NGO管理体制和资源分配上发生了导向性变化,来自企业的公益资源也以CSR(企业社会责任)和私募基金会的形式向第三部门大量涌入,三大部门之间的界限,由壁垒分明,转而出现了相互交叉的模糊地带。
在这样的环境下,能力建设领域本身也在发生着变化。例如,从简单地翻译、引进国外的培训工具和材料,集中进行知识传输,到注意本土经验的价值,开展同伴分享,以及围绕组织发展的具体议题进行点对点的辅导;从单纯提供普适性、标准化的培训,发展到结合组织为实现使命和目标所开展的具体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利益相关方进行能力建设;一些组织,围绕共同关注的议题和行动,以网络/联盟方式,在回应问题的行动过程中进行能力建设。此外,还出现了以公益创新为旗帜,以孵化器或公益创投为工具,为成长初期的NGO提供基本支持。
然而,由于NGO能力建设的发展滞后,对外部环境变化和NGO的内部需求缺乏更为敏锐的感知和回应,能力建设供需双方存在着差距。此次圆桌会上与会者的声音和观点碰撞,正是系统回顾和评价过去能力建设项目并进行战略思考的一个开端,值得进行记录和梳理。由于会议的目的是要继往开来,为未来的NGO能力建设出谋划策,故而重点不在总结成效,而在自由表达看法和意见,集中检视不足之处。
回望过去
中山大学公民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ICS)主任朱健刚将NGO能力建设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是引入阶段,以本土组织——NPO信息咨询中心系统引进和建立系列培训课程为标志。这个曾经“一枝独秀”的项目,对草根组织产生了广泛的影响。NPO中心培训项目产生的附加价值,在于一些深埋在地方的组织被挖掘出来,与其他组织进行了跨地域和跨领域的面对面交流,从而获得更大的社会视野。这为当时还十分缺乏交流管道的草根组织创造了一种同仁共聚、相互激励的氛围。
第二阶段是2001~2008年,由于对简单地引入和提供的培训产生不满,地方草根组织自行探索能力建设的路径,出现了能力建设的多元手法并行的局面。据ICS统计,现阶段从事NGO能力建设和发展支持的各类机构有27个,采用培训、小额资助、杂志、教材开发,以及各种网络建设等多种形式。
第三阶段以公益组织发展中心(NPI)的出现为标志。NPI的孵化器项目融合了政府支持和企业公益创投的思路进行能力建设创新实践。
此外,福特基金会所支持的温洛克民间组织开发项目也在会上被屡屡提及。该项目在2002~2005年的培训实践中,开发了一套组织能力建设和管理方面的系列指南和手册。陕西妇女理论婚姻家庭研究会会长高小贤认为,温洛克项目是首次大面积在NGO中推行能力建设,当然由于主要是引入外部理念和工具,存在本土化程度不够的问题。但是,这个项目对草根组织的成长产生的影响,使其在NGO的能力建设史上有着自己的位置。
能力建设涉及培训支持机构与参训组织之间的关系。有的时候,还涉及背后的资助机构的意向。能否从参训方的需求出发提供高质量的培训,是衡量能力建设项目是否成功的一个关键,否则就会出现富平学校的校长沈东曙所说的,“有时候培训是不懂的人给懂的人培训,被培训者的角色似乎只是在帮助完成资助方规定的工作。”
这个有些尖锐的批评得到了中国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联盟(CAP+)秘书处兼爱之方舟负责人孟林的回应。孟林批评一些能力建设项目使草根组织成为“被培训,被能力建设的小白鼠”,它们在培训中“燃烧激情”之后,由于缺乏后续支持,回到现实后给组织造成更多的困惑。这意味着由于在培训中简单地照搬工具和理念,使一些参训组织在面对现实挑战时造成不适。
正如中国人民大学非营利组织研究所所长康晓光所指出的,过去的能力建设以外部输入为主,暴露出不可持续的问题。一些运动式培训看似轰轰烈烈,却往往人走茶凉。也就是说,能力建设需要本土内生的东西作为支撑。
一些有活力、组织结构并不完善的松散的草根机构,在标准化的培训后失去自信和活力, 表明没有针对性的培训还可能成为组织发展的反作用力,也说明需要为能力建设开发多种手段和方式。对埋头苦干的组织而言,一个及时的点拨,一次同伴的经验分享,也许就能成为路上的一盏灯,使他们感受到同行者的力量。这里,更需要的也许暂时还不是技术和各种规范和制度的架构,而是一种信心。也正如张菊芳所说,能力建设中还应注意如何将人性中的善良愿望体现在团队文化建设中,这其中似乎暗含了NGO治理中关乎德治和法治的关系问题。
会上,贵州社区建设与乡村建设促进会的毛刚强强调,在能力建设中应重视当地NGO所处的政治社会环境以及NGO的发展状态,他提出要反思参与式和西方技术路线,担心在能力建设上整合过快形成模块,可能导致对NGO的模式化改造。针对NGO能力建设的本土化问题,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原所长邓国胜提出了加强对本土经验的总结能力,开发本土案例的重要性。“能力建设要转向应用型、‘实战型’的咨询辅导。”
这个呼声一方面说明一些本土组织成长到一定阶段,开始有了更强烈的觉醒和自我探索意识,也说明能力建设本身如果不能融入NGO自身面对的复杂的环境,结合组织自己所面临的挑战,容易流于形式,使理念和行动脱节,或者说理念不能和行动有效结合,成为行动的羁绊。正如蜀光社区咨询服务中心负责人韩伟所提的,能力建设要针对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机构需求。对扶贫发展和资源管理领域的草根NGO而言,会做事的能力最重要。否则远离资源,又不会做项目,连生存都困难。对基层草根NGO,能力建设应该更多地考虑强化项目实施能力。
对一些草根组织提出的对西方价值理念和工具的反思,ICS的朱健刚强调,不能以本土化为由简单地反西方,本土化是一个学习融合的过程。照搬西方或是简单地强调本土和外部经验的二元对立,都未能得其要领。
但很多组织参加能力建设,是抱着能够解决自己面临的实际问题的希望而来。当能力建设不能解决现实的问题,有些组织就选择自行探索。南京协作者的首席统筹李真表示:“每一个草根NGO的一线员工都是出色的培训者,每一个有行动力的草根组织都是有能力的组织。能力建设应该与组织的需求紧密结合。协作者的第三个组织发展规划由协作者团队自己来做,成效很好。”
这正应了倍能组织能力与评估中心执行主任张菊芳所言: “机构员工就是专家,组织的智慧在组织内部”。当然,这并非否定能力建设的必要性。实际上,多年来在NGO业界开展的能力建设探索,包括专业支持机构的努力,极大地推动了这个部门的发展,与会者更多地谈及问题,也是为了相关各方在未来更好地调整能力建设的策略。
除了专门化的能力建设机构,一些支持性组织也结合自身资源进行了能力建设的探讨。陕西妇女理论婚姻家庭研究会作为地方性支持机构,在2004年和另外5家妇女NGO建立了学习网络,它们强化案例教学,开发本土教材,开启了同伴学习的能力建设行动。高小贤将这个学习网络自助性的能力建设过程,看作一个应对社会挑战的价值发现过程,而非简单的技能培训。北大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主任郭建梅则将这个网络的实践活动,当作能力建设在本土化过程中的软着陆过程。网络将同类同层次同领域的组织结合在一起,由于大家拥有更多共同的东西,价值理念相近,更容易走到一起交流学习。
圆桌会上引发争论的另外一个话题是理事会的建构。作为NGO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理事会在NGO规范运行、有效问责和取得社会公信力方面,有着重要作用,这也是很多能力建设项目力推的一个方面。但郭建梅以红枫妇女热线为例,提出照搬国外理事会治理文化给机构带来的困惑和问题。中国人民大学非营利组织研究所所长康晓光随即将北京富平学校理事会的成功运作,作为一个反例提了出来。这两个正反案例,似乎揭示了能力建设本土化过程的复杂性,西方工具和价值理念在本土运用的过程中,有很多不同的变量决定实施的效果,相应的试验和探讨还将继续。
组织是否应该有理事会,何时应该建立自己的理事会?高小贤认为,应该将选择权交给机构,机构自己最清楚自己的需求,机构治理要考虑所处的环境和状态。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张文娟则进一步提出,在机构创始人开始成为发展障碍的时候开始组织转型,可以避免过早依赖制度导致不适。一个正常运作、担负起职责的理事会,能够增强机构可持续发展的信心。
在中国,不同地域和领域的NGO的运作环境差异较大,有可能形成不同的NGO地域性群体文化,直接影响到操作的策略和方法。重要的是在交流中给予各方发声的机会,尤其是给“主流”之外、不擅长媒体关系和公共表达、偏居一隅的组织的表达机会。
ICS的朱健刚将已有的能力建设路径简略地分为两条,其一是技术路线,强调操作和管理能力的提升,而另外一条,如他所在的ICS,则强调公民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以及行动的重要性。
不同的路线有其孕育生发的土壤。在公民社会组织发育较好、资讯流动畅通、公民意识和权利意识有一定基础的地方,在相对开放多元的空间下,强调价值理念和行动力,有助于加强和社区的联系,推进公民表达和行动,以倡导促改变的空间较大。
但在公民意识基础较弱,政府较为保守的地方,对社会变革的推进还要更多地依赖技术手段,结合政府改善社会的愿望和政策来实现。在这样的环境下,适当地隐藏理念的锋芒,通过技术理性来推进社区项目,也许可以避免理念先行可能造成的困惑和推进的困难,这是一些注重实操的组织秉承的策略。
能力建设的过程也是能力建设的提供方和接受方互动的过程,也是提供方的学习提高过程。与会者提出,能力建设机构也需要能力建设的支持。“能力建设机构自身面临很大的生存发展压力,谁来支持能力建设机构的自身成长?”上海映绿公益事业发展中心董事长庄爱玲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支持性机构人才的代际传承问题,也被国际美慈组织中国主任陈一梅提及。
南都公益基金会秘书长徐永光感慨,两年前南都公开招标的新公民学校,只有百年职校一家能拿到600万,而明年百年职校还要再拿400万,但其他NGO仍然与之无缘。另外一个被他屡屡提及的,是社会资源仍然被政府垄断的问题。5·12地震捐款760亿,80%进入财政账户,民政部的回应是NGO经验不足、公信力不足,草根组织的能力受到怀疑。2008年全国1 000亿慈善捐款,90%还是集中在官方背景的公募基金会和慈善会等机构那里。
“本来应该属于第三部门的慈善资源通过GONGO又回到了第一部门那里”,这令徐永光非常不安。为此,他在多个场合发出了再造公益链条的呼吁,其中的一个解决之途,是优先发展支持性机构。
未来的策略思考
对NGO产生重大影响的,还有外部环境的大变化,这被很多与会者感觉到了。随着中国国力的增强,政府和企业对非营利部门的重视和介入,草根组织的资源来源,已经从过去单纯依靠国际资助,到多元并举。三大部门都产生了互相重新学习、认识并达成共识携手前行的需求。
具体到NGO的管理体制,康晓光指出,政府管理体制从多头向集中管理转变,压缩了业务主管单位的数量,甚至在北京市的探索中,政府和市委成立社工委进行管理,确认一批枢纽型组织,“批发”承担业务主管职能,还出资鼓励社工和服务社区的民非发展。此外,非公募基金会大量涌现,引发第三部门结构变化。随着政府和企业与NGO边界的模糊化,NGO的运作产生了结构性变化,如何对(私募)基金会、对政府进行能力建设,也应该提上议程。
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对NGO的能力建设进行战略思考。康晓光认为,目前的NGO能力建设缺乏系统性,资助机构间缺乏协调,对大环境、行业环境变化的影响投入少,这是作为战略性思考要关注的问题。此外,亚洲基金会项目官员廖岸熙提出,资助机构间的协调沟通还能减少培训资源的重复浪费,而另一方面,各种培训资源在地区间分布存在不均衡的情况。
国际美慈组织中国主任陈一梅在总结发言中指出,针对这样的结构性变化进行回应,为政府和非公募基金会提供能力建设,实际上已成为支持性机构的新市场。2009年,国际美慈组织协调安排了中国私募基金会代表团访问美国基金会,是对这一变化做出的敏锐回应。
NPI主任吕朝则从自己组织的角度来看待这个新兴的市场。他说,在能力建设资源近年来大幅度减少的同时,来自公益行业中出现的市场细分,使能力建设领域重新开始蕴藏着巨大的机会。NPI的孵化器瞄准萌芽期的组织,兼顾成长和成熟期的组织。NPI希望利用孵化器和公益创投这两个工具,发展出综合性的NGO能力建设手段。另外一个市场细分的例子,是成熟之后产生转型需求的组织。实际上倍能中心和上海映绿,都在帮助开展自我评估和战略规划。
陈一梅希望,支持性组织要开阔自己的眼界,延伸对被支持机构关注问题的认识,开发更多的支持方法;应有能力分辨和转化有用的西方工具。朱健刚则建议支持各省的公益支持机构,并以研究为基础,强化青年人才的培训,增强NGO的行动力。
康晓光提出,应当立足本土需求,对能力建设适当调整,重视开发总结本土知识和经验积累;以项目(或者具体行动)为轴心,而非单纯从治理、筹资透明度等方面入手。
谈及针对NGO人员的能力建设,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陈旭清建议,要关注NGO的从业人员的能力建设,在培训人的基础上关注组织,关注组织中的不同层面的人,要分类分层次分地域进行能力建设。同样是针对行业中的人才问题,中律原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总裁张乐伦提出要提高从业人员的待遇,改进他们的日常工作条件,解决这个领域流动性大的问题。
华夏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主任饶锦兴则认为,经过这么多年的能力建设,NGO的行业性已经显现,对能力建设的需求日益多元化、多层次、多样化。今天我们讨论未来NGO能力建设问题,需要着眼于提升NGO行业发展的整体能力。他特别强调各类组织的功能和定位应当更明确、更专业,真正实现公益资源的有效配置,尤其要致力于推动基金会从“自娱自乐”的运作型转化为社会组织的资源提供者。
会议结束之际,福特基金会驻华代表费约翰表示,福特基金会将继续在能力建设领域提供支持。由于NGO的外部环境和自身需求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未来在相关的项目上会进行一些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