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维权组织“公盟”近期遭受系列打击,包括被税务部门处以最高处罚性罚款142万,组织财务人员随同机构法人代表许志永被拘留。消息传出,民间公益组织一片哗然,多个机构财务人员表达离职想法。为此,我们提出加强民间组织财务规范、尊重和维护财务人员合法权益的下列意见:
1)录用专业人员:任何注册民间组织,特别是工商注册组织,需要录用有法定资格的财务人员,可以是全职或兼职。即便委托会计公司处理财务事务,建议机构内有专业财务人员;
2)利益冲突回避:机构财务人员和法人代表之间需要有利益冲突回避,比如财务人员和法人代表不能来自一家人,不能有密切的私人关系。
1)依法办事:财务人员依照财务和税务法规为公益组织提供专业服务,不参与法规禁止的事务;
2)签订劳动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任何组织聘请财务人员,需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明确工作职责,财务人员在合同和职责范围内工作;
3)不涉政治:任何组织不得要求财务人员参与涉及政治的活动,财务人员也不得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参与政治活动;
4)价值中立:财务人员依照财务和税务办事,不偏袒任何机构和个人利益;
5)不渗透:政府或政治团体不私下给公益民间组织派遣工作人员,特别是不派遣财务工作人员,也不要财务人员私下谈话或喝茶。
3、规范财务制度
1)公益民间组织,无论民政注册或工商注册,需要按照各自机构性质建立财务工作规范;
2)公益民间组织不能因为从事公益活动,自己不谋取私利,就忽略机构财务制度建设;
4)依法处理票据报销和各项支出;
5)依法向政府部门提交各项财务报告。
4、依法审计和纳税
1)税务审计:注册的组织需要依照法律每年请专业审计机构对组织进行税务审计,税务审计须真实,不能编造;
2)纳税:公益民间组织可以一方面申请减免税,一方面须依照税收政策选择适合自己的纳税方式,并在申请和筹集资金的时候,把纳税的资金纳入预算;
3)寻求基金会理解和支持:公益组织在申请资金的时候可以跟基金会解释,获得可以纳税的资金支持。
5、宽容和鼓励
1)为建立公益民间组织安全的财务工作环境,我们要求政府不得因政治原因用税务手段打击迫害民间公益人士,更不能因此随意抓捕民间组织财务人员。否则,专业财务人员可能不愿在公益民间组织就职从而导致财务问题更加混乱。为此,我们呼吁立即释放公盟财务工作人员庄璐女士。
2)希望政府能够通过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减轻公益民间机构的税务负担,鼓励和支持民间公益事业的发展。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二00九年八月十五日
注:
一、签名方式:
由民间公益机构的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其他工作人员发送电子邮件至签名邮箱。邮件格式为“公益财务+机构名称”,如“公益财务+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二、签名邮箱:gongyicaiwu@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