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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将资金喻为维系草根NGO的一道生命线,则资金匮乏可视为其生存与发展的一大瓶颈。如何在草根NGO的成长中铸就一条有活力而可持续的资金链,直接攸关其竞争实力与长足发展。作为一家具有十多年历史的妇女草根NGO,北京农家女文化发展中心迄今已拓展了较开放且多元化的资金渠道,如政府拨款、各类基金会捐助或国际援助、企业资助和个人捐赠等。但我们也清醒地察觉,当下的筹资前景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
一方面,长期以来我们绝大部分的资金依赖于外资注入,目前争取到政府购买服务的机会还微乎其微,而国内各类基金会对我们也尚未形成相对稳定的资助格局,但随着国际NGO在中国的发展逐步由“单纯资助型”向“项目参与型”的过渡,我们获取境外资助将会越来越难。另一方面,世界金融危机导致全球经济大幅下滑,中国经济也未能独善其身,大型企业负债率攀升,中小企业濒临减产或破产,这种大气候无异于使吾等草根NGO的筹资困境更雪上加霜。
此外,据统计,1978年我国民间组织的数量约为6,000余家,到1992年这一数字膨胀为100万家;截至2008年底,全国仅民政注册登记的民间组织已达41.4万个,比上一年增长7.0%。相比之下,2005年以前,全国每年的公益捐赠总量是几十亿元;2006年达100亿元,2007年为309亿元;而2008年则井喷至1,000亿元。有人将汶川赈灾比作“公益资源的透支”(600亿元),是一种非常态下的爱心表现;据估计,2009年的公益捐赠将回落到常态年份的水平,即300亿元上下。可见,国内草根NGO数量的急剧增加与资源的极度稀缺之间的矛盾已愈演愈烈。
面对如此种种,草根NGO既应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又要形成敏锐的战略视角,而探索并甄选出一套切合实际且行之有效的筹资模式则是我们的当务之急。为此,笔者试图提出草根NGO“一体两翼”的筹资模式以供参考。
一、草根NGO资金来源的分类:
按照资金提供主体的不同,本文将草根NGO的资金来源划分为三个大类:一是政府支持,包括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合同外包、财政补贴和政策优惠等;二是社会慈善,包括国内外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捐助、媒体支持、个人捐赠、国际组织资助和其他国际援助等,另外,我们将一些草根NGO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基于公益性质的产品收益和服务收费也归于此类;三是企业捐助,即企业出于增加利润、市场营销、社会责任、公共关系、合理避税等目的对草根NGO的资金支持或物质帮助。
二、“一体两翼”筹资模式的框架:
本文所谓草根NGO“一体两翼”的筹资模式,其基本原理可描述为:
F = f (G, S, C)
其中,F是因变量,G、S、C是自变量;
F:资金(Funds),
G:政府支持(Government Support),
S:社会慈善(Social Charity),
C:企业捐助(Corporate Grants)。
该公式所表达的意思是:草根NGO的资金来源(F)是政府支持(G)、社会慈善(S)和企业捐助(C)三者共同作用的产物。“一体两翼”,是指草根NGO的筹资渠道以社会慈善为主,以政府支持和企业捐助为辅。(见图-1)
这一筹资框架的主要特点是:(1)它提供了一种草根NGO在应对危机过程中动员资源的现实策略;(2)它体现了草根NGO在募集资金过程中对促进“政府—NGO—企业”三方互动合作的积极作用;(3)它加快了草根NGO的筹资渠道从单一化到多元化的发展;(4)它推动了草根NGO的筹资取向由国际化向本土化的转型。
三、“一体两翼”筹资模式的运作:
论及草根NGO“一体两翼”筹资模式的具体操作层面,我们需放眼于其所处的宏观筹资环境。为此,笔者拟借助于草根NGO筹资空间的二维矩阵来作解释。(见图-2)
在该矩阵中,我们根据草根NGO筹资的不同价值诉求,将其筹资环境划分为两个维度:横轴为草根NGO筹资的商业化程度(从左至右由低到高);纵轴为草根NGO筹资的社会化程度(从下向上由低到高)。与之相对应,在草根NGO的筹资空间,存在着五种组织形式,即政府、基金会与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企业和企业,它们向草根NGO所提供的资金分别具有如下特征:(见表-1)
综观以上两个图表,我们认为,草根NGO筹资可以采取如下运作机制:(见表-2)
(1)“一体”,即以社会慈善为主。
根据前文对草根NGO的资金来源的分类,我们在社会慈善层面需重点关注的筹资对象为基金会、国际组织、媒体和个人。而基金会和草根NGO进入合作时代,则是中国公益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在向基金会及国际组织募款中,我们无疑要在公益项目的申请上多下功夫。徐永光先生曾指出,一个公益项目一般应具备六个要素:政府支持、社会关注、群体需求、公益机构品牌、宗旨一贯、国际接轨;而笔者主张,草根NGO的公益项目更应侧重两点:一是项目设计的专业性和创新性,二是项目执行的可复制性与可持续性。至于面向媒体和个人的筹资,我们则既应不断树立自身的公信力,又应注重发挥自身的影响力。
(2)“两翼”,即以政府支持和企业捐助为辅。
相对而言,草根NGO争取政府的青睐与企业的眷顾则更为艰难。但是,笔者认为我们尚有两条思路可循:一是无论针对政府还是企业,我们都应“内外兼修,取长补短”。“内外兼修”,即一手抓机构内部综合实力的提升,一手抓机构外部公共关系的拓展;“取长补短”,即一方面大力培养机构的核心专长,另一方面准确把握政府和企业的需求与短板,进而“取己之长,补彼之短”。二是大胆尝试登记自己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创办自己的社会企业,从而在动员和利用公共领域(政府)与私人领域(企业)资源的过程中得以与时俱进、全面发展。
另外,虽然目前草根NGO筹资的形势严峻、任务紧迫,但是我们仍对如下两则箴言坚信不疑。一语出自甘地:“如果事业是正义的,就会有办法。”另一如本杰明·富兰克林所说:“我建议你向所有你知道会给你一些东西的人提出请求;其次是向那些你不能肯定是否会给你什么东西的人提出请求,并且向他们展示已经给予你帮助人的名单;最后,不要忽略了那些你肯定什么东西也不会给的人,因为可能你对其中有些人的看法是错误的。”
当然,因着草根NGO不同的历史背景、使命理念、成长阶段以及内外环境的变化,上述“一体两翼”筹资模式中的三个自变量——政府支持、社会慈善和企业捐助——究竟何以为“体”、何以为“翼”,尚存诸多变数及可商榷之处,然笔者但求谨此为例以飨读者。至少,这一模式不失为当前草根NGO战略决策的一种选择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