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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梁林故居保护案例初步分析

 

编者按:

 

公众参与,是CHP关注的重点领域。应CHP邀请,志愿者何慕人写作此文,表达对公众参与的理解与期望。

 

作者:何慕人

 

梁思成、林徽因先生,是中国最杰出的建筑学家,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和人民英雄纪念碑的设计者。为了表达对梁思成先生的敬意,中国建筑设计的国家奖就叫做“梁思成奖”。1930年,梁思成、林徽因先生离开沈阳回到北平,把家安在了北总布胡同24号院落(旧门牌为3号)。1931年,梁思成先生加入中国营造学社,任法式部主任,开始对中国古代建筑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当时的中国,兵匪满地。梁思成、林徽因先生一次次从北总布胡同24号院落出发,历尽艰险赴各地调查建筑瑰宝。1937年,不愿做亡国奴的梁思成、林徽因先生举家迁离北平,没有再回过北总布胡同的这处院落。

梁思成、林徽因先生在北总布胡同24号院落生活的六年多时光,是他们一生中对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和学术研究做出最大贡献的时期,也是他们生活最幸福的时光。这个时期,两位先生在大量的调查中发现了河北赵县的隋代赵州桥、山西应县的辽代佛宫寺木塔、山西五台的唐代佛光寺等,这些都是足以让中国人永远自豪的艺术极品。根据这个时期的调查,两位先生还在1943年写出了中国建筑史,又分别在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向军方提交了炮火应当避让的中国文化遗产保存名录。据专家考证,两位先生在战争时期提交的中国文化遗产保存名录,也是中国公布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主要依据。毫无疑问,两位先生这六年多时光的生活是中国文化史和中国学术史上的重要一笔,而两位先生位于北总布胡同24号院落的故居是这重要一笔的纪念地。保护好这个极具纪念意义的院落,对中国文化传承意义重大,对中国社会的文明进步意义重大。

 

直到20多年前,北总布胡同24号院落仍是完整的四合院。后来,院内插建了一栋住宅楼,垂花门、东厢房被拆除;再后来,正房的瓦顶被揭换;再后来,大约是3年前,一家房地产开发商终于取得了这片土地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对24号院落的彻底拆迁正式开始了。如果拆迁工作真正实施,这将是中国文化和中国社会的一大令人痛心的损失。然而,当这个院落面目全非距废墟仅一步之遥时,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终于开始爆发,一系列令人振奋、耳目一新的事件陆续出现,及时挽救了故居被完全摧毁的悲剧。梁林故居保护案例虽然远未完成,但及时做出理性分析,有利于今后这个故居保护,更有利于救助更多处在危境当中的宝贵文化遗产。

 

故居被严重破坏

 

2009年拆迁通告

 

2009年5月底,北京市东城区房屋管理局在梁林故居内贴出了拆迁通告。这是为了商业地产开发项目而对梁林故居发出的死亡判决书,拆迁随之迅速开始。幸运的是,通过中国各大媒体的传播,这样的破坏事件迅速地引起了公众的强烈关注。著名的北京老城保护专家,同时也是新华社记者的王军先生,率先在其博客上发出强烈呼吁,指出拆除梁林故居的极端愚昧,希望管理部门制止拆迁计划,保护这个纪念地。王军先生发出的呼吁,首先得到《新京报》的回应。作为主流媒体的《新京报》率先报道并跟踪这一事件,引发了《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光明日报》等更为主流的媒体的跟进报道和评论文章,要求保留这处故居。而《北京日报》、《北京晚报》等北京当地媒体则发表了与《人民日报》等媒体观点截然相反的文章,甚至认为保护这处故居“只是一个噱头”。媒体间的争论在很大程度上引发了公众更为强烈的关注。互联网也对此事件深度介入,各大门户网站、论坛不断刊发相关报道及评论。新浪网结合这处故居的现状报道,展开“你如何看待北京旧城的拆除改造?”的调查,76.7%的网友支持保留北总布胡同梁思成、林徽因故居,80.5%的网友支持加大对北京名人故居的普查力度,80.5%的网友支持对北京老城的胡同四合院“应保尽保”。

 

梁林故居保护案例中,NGO的作用得到了非常突出的彰显。北京文化遗产保护中心(CHP)及时在其网站上就这处故居保护公开发表评论,认为由于当地文物管理部门的冷漠和不作为,北总布胡同24号院落没有被公布为任何层级的文物保护单位,以至于《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各项要求不能适用于梁林故居保护。该NGO也公开举办了“梁林故居保护与公民社会建设讨论会”,就“公众如何主动积极地采取行动保护文化遗产”这个主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关于梁林故居保护的公益宣传短片以及保护方案,也在该NGO的组织下,分别由北京电影学院的志愿者和清华大学建筑系的志愿者制作完成,并得到广泛传播。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对这些成果的集中报道,一方面有效传播了这些成果,同时也使NGO的独特作用得到了进一步的肯定。为使梁林故居保护在法律制度和政府框架内得到确认和支持,该NGO还动员和帮助志愿者采取了法律行动。在这个过程中,公民的法律意识,政府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有了显著提高。

 

志愿者设计保护方案示意图

 

在这个案例中,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深度和广度都是前所未有的。2009年10月20日,张培、何慕人等7位北京市民根据刚刚实施的《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北京市文物局提交了《关于将位于北总布胡同的梁思成林徽因故居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的请求》。这份文书解释了梁林故居的历史和文化价值,根据《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第7条的规定,请求北京市文物局将位于北总布胡同的梁林故居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并给予请求人明确的答复。需要指出的是,《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在中国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公民要求认定文物的权利和程序。由于北京市文物局拒绝接收《关于将位于北总布胡同的梁思成林徽因故居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的请求》,张培、何慕人等7位北京市民根据《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又于2009年11月3日向国家文物局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希望国家文物局能够改变北京市文物局的决定,接收请求材料,并将梁林故居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

 

2009年12月30日,国家文物局对此行政复议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北京市文物局应当接受张培、何慕人等的请求材料;国家文物局要求北京市文物局将位于北总布胡同的梁林故居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在法律上,从国家文物局做出上述决定之日起,梁林故居已经属于不可移动文物,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保护。在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历史上,由于普通民众的申请和意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将民众心中的圣地列入受法律保护的文化遗产地,这是首次。

 

认定决定书

 

认定决定书

 

公众参与、专家建议、政府决策,三者形成良性互动,是这个保护案例的又一明显特征。在保护运动过程中,几位著名的文物专家直接向政府部门提出意见,要求保留这处故居;北京市政协委员会也组织委员赴故居现场察看,吁请保护。关键时刻,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明确表示:梁林故居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文物的界定,应该由地方文物部门向同级政府申报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依法严格保护。紧接着,北京市文物局会同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专题研究了梁林故居保护问题,责成建设单位调整建设方案,在建设规划上确保梁林故居的院落得以保留。北京市文物局和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当时还明确表示,将邀请专家参与研究故居保护方式、方法,制定具体保护措施。

 

但是,梁林故居保护远未完成。破坏行为虽然在该故居被彻底拆除前被制止了,政府有关部门也明确表态要加以保护故居的不可移动文物的身份也被认定。然而,至今为止,故居的具体保护措施没有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要求没有得到落实。除了卫生状况得到一定改善,故居面目全非、距废墟仅一步之遥的现状仍未得到改变,而且,倒座房的受损情况愈加严重了。更加令人惊讶且气愤的是,北京市东城区房屋管理局在2009年5月底贴出拆迁通告的原处,时隔一年又贴出了内容几乎完全一致的拆迁通告!显然,公众参与梁林故居保护的路途还十分遥远。要解决这些问题,只能是继续发挥媒体、公众、法律的力量。

 

2010年在故居外墙新张贴的拆迁通告

 

作为梁林故居保护运动的积极参与者,我初步体会到了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及其艰难之处:

 

文化遗产是我们社会发展的成果积累,是我们文明进步的历史沉淀,是我们赖于自豪、勇于自信、思考人生、积极进取的基础和出发点。梁林故居所承载的生活态度、生活目标、人生价值等,值得我们认真思考,是我们敬佩和需要珍惜的,也是我们生活和工作的营养来源。梁林故居如果消失了,我们和我们的后人就会逐步失去这份巨大的养分,就会失去这份充沛的滋润。文化遗产既是我们自己的精神财富,当然应当由我们自己努力保护。如果我们不努力保护文化遗产,不仅是放弃了公民应有的责任和权利,同样也是放弃了汲取文化遗产巨大养分的机会和权利。所以,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首先是能够满足参与者自身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能够推动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中国现阶段处于剧变的历史转型期,经济的急速发展,城市化率的急速提高,各类社会矛盾层出不穷,我们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机遇和挑战并存,需要大家共同呵护共同努力,确保社会管理方面民主公正,国民修养方面重礼重教。公众参与梁林故居保护,涉及到社会管理和民众修养的许多方面。文物保护管理、城市规划管理、新闻媒体管理、NGO管理等等,是社会管理的重要方面,在梁林故居保护运动中都有深度触及甚至是批判,许多官员已有深刻反思,开放透明等民主公正意识得到提高。梁思成、林徽因先生是学术大师、文化名流、社会精英,曾经是民国时期中国人重礼重教的楷模,他们的故事和成就是后人加强自身修养的教科书。公众参与梁林故居保护,使梁思成、林徽因先生的道德楷模和优雅风范再次得到了广泛传播和崇敬,民众的生活态度和道德追求有所提高。在极端追求经济利益的当代中国,这方面的改变尤为重要。

 

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还为人们从社会文化的角度观察当代中国不同人群提供了绝好的窗口。作为公益事业,文化遗产保护广泛涉及到了不同人群的根本利益、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这些根本利益、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的相互影响和角力,对中国社会发展方式和方向产生了根本影响。对梁林故居保护,北总布胡同24号院落及其周边街区居民的感情复杂,他们不愿意成为梁林故居保护的反对者,又期盼在拆迁项目中获得利益,同时对开发商和政府官员充满疑虑和不信任。开发商处于被道德批判的位置,又表现出绝对服从政府管理的态度,同时以商业机密和资金压力为由拒绝回应公众要求。政府官员处于各界压力的中心位置,又以管理分工为由躲避压力,同时在信息公开和吸纳民意方面缺乏足够诚意。专家学者受理念或者利益驱使分化严重,关注学术问题的兴趣远高于关注社会问题的兴趣,且大多表现出对政府官员和媒体的畏惧。公众参与者对社会管理体制普遍缺乏足够了解,参与保护的持续时间不长积极性不稳定,同时中年人和所谓的“成功人士”在公众参与者中的比例太小。上述观察结果,均有实例支撑。在这些人群中,我没有发现明显的“坏人”,但发现了许多“悲观论者”和“猜忌者”。这是中国公民社会建设初期的必然现象。

 

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艰难体现在任何时间、任何环节、任何方面,艰难可谓无处不在。来自政府官员的冷漠,是艰难的主要原因之一。中国的社会问题特别是文化遗产保护问题,几乎全部由政府包揽,官员们根据自己的立场和思维方法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自说自话”的特点明显,拒绝和惧怕“外界”干预的特点明显。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公众接待、行政复议等方面有基本的法律规定,但是,官员的冷漠增加一分,公众参与的艰难就增加十分。而得到官员的接待,弄清官员的真实想法,是十分困难的。

 

NGO力量的弱小,是公众参与艰难的另一个主要原因。中国文物学会等政府出资主办的机构,很难被称为NGO,它们也几乎没有在梁林故居保护上发出声音。北京文化遗产保护中心(CHP)在梁林故居保护上表现突出、竭尽全力,然而,它的工作人员极少,几乎没有任何工作经费。没有亲身体会,很难想象它是如何困难地组织实施了一系列保护活动。寒风中、烈日下、政府机关大门前,它的几位工作人员显得多么渺小无力。尽管应该被称为英雄,但是它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公关能力十分有限。作为一个独立机构,作为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组织者,它在实际操作能力上,远不是政府机关和房地产开发商的平等对话者。组织者尚且如此,普通的参与者自然容易悲观、容易猜忌。

 

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虽然十分艰难,梁林故居保护的路途也还十分遥远,但是,这项工作仍然意义非凡,希望今后能有更多人的更多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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