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执笔人:李爱玲
数据调查、分析整理:中国发展简报扶贫NGO项目研究组
一. 调研背景
得益于改革开放、启蒙于“世妇会”、活跃在中国减贫及可持续发展领域的中国NGO[1],已走过了三十年的历史。近些年来,政府部门推出了一些有利于NGO参与政府扶贫的政策举措,NGO的成立和注册,均有几个明显上升期期(见图表1、图表2)。2013年下半年,国家减贫政策做出了重大调整,其中的“社会扶贫参与机制创新”,力图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2]”开发格局,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扶贫开发。作为扶贫领域重要的社会力量之一,社会组织在此轮政策调整中有了更大的参与空间。但是在国家政策出现改进空间的同时,政策框架和主流话语中依然缺乏NGO参与扶贫的明确目标及纲领性文件。透过NGO参与扶贫的现状、类型及趋势分析,探讨如何将NGO纳入新一轮“社会扶贫”政策框架,当是中国政府和NGO目前迫切关注并亟待解决的重大研究议题。
为此,中国发展简报在香港乐施会的支持下,组建课题研究小组,通过问卷调查对NGO参与扶贫的多元类型、工作手法、工作机制、现状掣肘、工作短板等进行总体描绘分析,同时通过定性研究,呈现“大扶贫”和“多维贫困”框架下的NGO扶贫现状、特点及趋势,为政府提供基础数据参考及政策建议,拓展并呈现政府视野中“社会扶贫”的被忽视的社会力量,尝试拓宽NGO扶贫的政策参与空间,力争使NGO能成为新一轮国家扶贫政策调整中的参与者、资源接收者。
此次调研以问卷调查和定性访谈为主。截至2014年8月20日,课题小组共发放问卷769份(其中有733家NGO,36家经济类NGO[3]),收回符合要求的有效问卷250份(其中有243家NGO,7家经济类NGO);有260家机构表示愿意配合填写但至今没有回复问卷,找不到联系方式或者联系方式失效的机构有158家;有33家机构拒绝接受调查。总体来看,越大的机构愿意配合的越少。与NGO相比,经济类NGO的配合度比较低。很多被访机构不认为自己所从事的工作跟扶贫有关,缺乏对“大扶贫”这个概念的理解与认同,也有不少机构反应最近调查问卷满天飞,给机构造成了很大困扰,另有一部分机构表示如果可以出具官方文件才愿意配合填写。在定性访谈方面,课题小组选择了有区域代表性的贵州、安徽、甘肃、四川四个省份比较活跃的本地NGO以及在政府与NGO扶贫领域比较有影响力的资深专家作为咨询顾问,从7月下旬到8月底,在贵阳、阜阳、兰州分别召集了三场NGO扶贫焦点小组访谈,累计有35家NGO成员参与了座谈,实际走访了贵阳乡土文化社、安徽绿满江淮环境咨询中心、安徽广善公益助困服务中心、兰州崇德文化服务中心/崇德家园、甘肃兴邦等机构,对咨询顾问张兰英、白雅丽、李昌平、郭虹、李丽、毛刚强、任晓冬、胡小军、杨云标、马存俊等10人进行了深入访谈。被访机构和人员涉及的工作领域涉及到了“大扶贫”指向的各个领域,从问卷统计结果来看,依次为:教育(含儿童助学);老人与儿童(老人、儿童救助、关怀,不包含儿童助学);社区发展;助残;救灾(含农村发展、社区建设、扶贫赈灾);社工等(见图表3)
作为本次研究的主要发现,本文想从传统语境下的NGO“扶贫”之惑入手,尝试呈现NGO扶贫的现状、特点及趋势,结合NGO扶贫的优势及其不可替代性,探讨NGO扶贫的困境之所在,并提出了明确的资源及政策支持需求。
二. NGO扶贫的现状、特点与趋势
从访谈及问卷调查发现来看,NGO注册数量有上升趋势;在工作领域、方式及服务人群上呈现出了多维度、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特点;NGO获取资源的渠道也更加多样化,本土基金会正在崛起,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捐赠开支占有相应的份额,政府扶贫资金占有一定比例,国际NGO提供的资金在下降,一些进入中国时间较长的国际NGO开始与国内机构合作实施项目,从以往的实际操作项目转向资金支持和项目监测,与政府、本土基金会、企业直接合作成了NGO未来扶贫的一大趋势,未来几年,NGO与政府层面的合作会有所加强,多部门合作打造示范社区的联手行动会越来越多。
1、注册数量有明显上升趋势。
从成立时间上来看,以2008年为分水岭,NGO发展数量在经历了两年的“井喷式”上升后,出现了一定的波动。从注册时间来看,NGO注册数量上升期分别为2009年、2011年、2013年,在 2013年注册的机构数量达到了历年最高。经济类NGO注册数量的上升期为2007年,2010年达到历史最高。比较成立时间和注册时间(见图表1、图表2),发现注册时间较成立时间相对滞后,仍有部分机构尚未注册。
250家NGO的绝大多数注册为民非(38.4%),专项基金为“0”,基金会仅有“9” 家。仍有部分机构尚未注册(见图表5)。在41家尚未注册的机构中,排在第一位的影响因素是“资金不足”,排在第二位的因素是“受到阻碍”。
2、在工作领域、方式及服务人群上呈现出了多维度、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特点
从工作领域及其开展工作的方式来看,关注机构数量最多的依次为:教育(含儿童助学);老人与儿童(老人、儿童救助、关怀,不包含儿童助学);社区发展;助残;救灾(含农村发展、社区建设、扶贫赈灾);社工等。从工作方法类别来看,大多以“社区服务”、“能力建设”以及 “提供资金和物资”为主(见图表6)。
项目覆盖面广,受益人群多样,妇女、儿童、老人、残障、流动人口、少数民族等弱势人群得到了不同NGO的重点关注。从项目分布地域及服务人群的分类情况来看,西北地区的项目数量高于华中、西南、华南地区(见图表7)。大多数机构反映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妇女参与的比例有增加(占调查对象的80%)。累计受益人数在500人的达到了调查总数的92%,11%的机构累计受益人数在10000人次以上(见图表8)。在服务对象中,包含儿童的机构数量最多(占73%),其次依次为残障、老人、妇女、流动人口、少数民族等,也有很少一部分机构在为“受艾滋及地方病影响的弱势群体”以及“劳工和其他罕见病”提供服务。有200家NGO填报了“受益对象中的女性比例”,其中服务女性比例达到40-50%者占被访机构的四分之一。
大部分NGO在开展工作的时候得到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同时与多个部门合作开展工作。在合作开展工作方面,排在前三位的合作方是相关NGO、企业以及高校研究所,与政府部门的合作频次从高往低依次为民政局、妇联、残联、教育局、扶贫办、团委、文明办(见图表9)。与政府部门合作的主要方式依次为:共享信息资源、共同执行项目、获取物资、共享平台、人力及技术支持,包括少量的政策支持、场地支持以及购买服务等。通过项目或活动,投入受益群体及社区的扶贫资源以资金/物资、信息、人脉网络、人力资源为主,包括技术以及少量的心理辅导和心理帮扶。除项目往外,有47家NGO与当地扶贫部门有其他合作,仅占调查总数的19%,合作的主要方式是“共同资助困难学生”及“村民骨干培训”(见图表10)。
通过项目或活动,投入受益群体及社区的扶贫资源以“资金/物资”、“信息”、“人脉网络”、“人力资源”为主。包括技术以及少量的心理辅导和心理帮扶(见图表11)。
3、接受资助的渠道开始多元化,资金量呈缓慢上升趋势。
被访机构有半数(125家)接受企业捐赠,也有接近半数的机构在接受国内基金会资助(120家),三分之一的NGO获得过政府资助(见图表12)。有138家的资金来源中包含了个人捐赠、社会募捐以及服务收费/自我经营等,受国际机构资助的NGO数量最低,资金量有下降趋势,在明显缩减。
从被访机构最近三年每年拥有的不同资金量来看,资金量100万以上的NGO从17%上升到了20%,资金量在50-100万的机构从12%上升到了20%,在10万元以下的机构从2011年的39%下降到了2013年的25%,目前有35%的NGO年均资金量在10-50万之间,占到了被访机构的三成以上(见图表13)。
4、服务对象的发展机会、自信心、能力得到了显著的提升,生活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
收回的问卷中,有205份认为“他们的平等发展机会有所增多”(占被访机构的 84%)。受益群体发生的实质性变化,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自信心提高”、“外部信息条件和能力提高”、“生活条件改善(见图表14)。在“对机构项目参与的主动性”、“对机构项目的参与程度”、“对机构项目信息透明的要求”以及“对NGO机构的认可度、社会融合度”方面,很对被访对象认为得到了明显的提高(见图表15)。
三. 结语
2014年10月17日是中国第一年的“扶贫日”,同时也是世界消除贫困日,借着这个日子,中国发展简报扶贫NGO项目研究组为大家节选了即将在12月底发布的中国NGO扶贫研究报告的第一、二章节,拉近大家对于扶贫组织的认识和距离。研究报告的全文,敬请期待12月底中国发展简报推出的完整版本。
[1]NGO是英文“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一词的缩写,直译为“非政府组织”。这类组织及其工作理念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在推动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的重要的影响。1995年在北京召开的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简称“世妇会”)时,国际上的许多妇女NGO来到北京,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怀柔非政府组织国际论坛,从那时候起,媒体和社会公众开始关注这个概念,同时也催生了一拨活跃在农村社区发展、妇女儿童发展以及助残、助学等公益领域的NGO。本文提及的NGO这一概念,泛指民间组织、非营利性组织,即目前纳入民政注册范围内的各类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营利企业、基金会等)。
[2] 2011年,《中国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制定期间,乐施会支持本土NGO完成《大扶贫-公益组织的实践与建议》出版,残障、艾滋病、流动人口权益、教育、社会性别、气候变化、农村社区发展等NGO领域的实践出发,来思考贫困问题,从1)社会视角出发拓展扶贫的经济概念,2)并且对国际扶贫发展、参与式发展的概念进行本土化的一种尝试。提出了“大扶贫”的概念,本次调研涉及到了对这个概念的重新梳理。
[3] 在此次调研中,问卷调查小组将有经济收入或者有盈利作为机构存在和运行必要条件者视为“经济类N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