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招商局慈善基金会项目官员 李海
今年8月12-14号,我在成都与其他几位公益伙伴一起,随何进老师参访了福特资助的六个教育类公益项目。作为一个资助型基金会的项目官员,我对何老师工作方法、思路、理念的兴趣远远超过对项目具体内容的兴趣。这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感想其实从出发前就开始了。这是我给自己设定的几个问题:
2、假如由我管理这几个项目,会与何老师的管理方法有什么不同?如何看待这种不同?
3、我会如何评估项目执行到目前的产出和效果?在这方面可以向何老师学习什么?
4、如果这次访问的过程由我来安排和主导,我会怎么做?
在此前李志艳的文章《何进出差都在干什么?》中,曾经完整描写了“何进式会议”的“形”和“意”,几乎已经回应了我的问题4。但在实际的观摩中,何老师还是给出了超出我预期的答案:由项目执行方组织的讨论会,相关人员时有缺席,受助群体、利益关联方甚至执行团队的骨干都可能不在现场。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主导有效讨论,进而藉此对后续工作产生积极影响,确是一种富有经验感的“主持艺术”。在每一场讨论结束后,参与者的若有所思都是颇为有趣的成果。
整个参访过程,我对上述几个问题的答案(如果有的话)一直在变。有的项目我一开始认为没有亮点,深入讨论后觉得意味深长;有的项目我没看到明确的产出,事后才发现并非如此:项目产出已经有了,而我们的讨论竟然绕开了它!
通过这次参访,我学到了很多。坦率地说,疑惑也更多了。资助者的理念、原则、角色、方法、风格,这些原来觉得自己已经思考过很多遍的问题,又重新冒出头来纠缠不休,讨要说法。结束参访后,我逐渐清理思路,同时也不打算掩饰困难和矛盾之处。没有标准或权威答案,也许未必是件坏事。
重返初衷
作为一个资助官员,我认为项目是工作的核心和焦点,因此我带来的问题全都是围绕着项目展开的。可以引申出的话题则包括:资助项目的原则是关键;确定资助的标准非常重要;一旦立项启动,关心产出是负责任的态度;聚焦于项目模式是评估的重要内容……我沿着固有的思路观察和思考,直到似乎遭遇到了重要性优先次序的挑战。
在第一天“提高高校贫困生能力项目”的讨论会上,我听到何老师的项目资助十五字原则,记录为:“可操作、有创新、宜推广、可持续、参与式”。在后面几天的讨论中,反复浮现其中的这一部分或那一部分,比如何老师谈到:“宜推广”的表述至少经过两次变化,好像是从“能推广”到“可推广”,再到现在的“宜推广”。从推广的角度,这是一个资助机构从项目中逐渐后撤的趋势。何老师曾经倾心于项目模式的推广,因为基金会支持尝试,找到好的模式得以推广,才能逐渐改善中国教育的生态。
慢慢的,何老师发现推广工作其实是外在于项目的内容:其一,项目团队应该聚焦于澄清问题、设计方案、组织执行,如果在任务中增加推广,势必需要重新评估资源和能力,可能因此放弃创新,得不偿失;其二,项目尝试出好的模式后,已经完成了使命。要不要推广、谁来推广、如何推广,是另一个课题。可以开放给社会借鉴(当然基金会也可以另外立项进行推广)。按照这种将弱相关元素分离出来的思路,项目设计中只要没有难以推广的特殊条件,就能符合“宜推广”的要求。基于十来年的国内教育项目考察经验,何老师想必也捞回了一批难得的创新模式。
直到第三天我才发现自己记错了,正确的何氏十五字原则是:“实事求是、创新、可持续、宜推广、参与式”,而且按照何老师的解释,这几条原则还是有先后次序的。这事很有意思:何进老师推敲琢磨“能”、“可”、“宜”的细微差别,慎重调整自己的框架,就像一位精心打磨工艺品的老匠人。那么,这套精心打磨、如同经历生长变迁的标准,对于我这样的后学者来说,又意味着什么呢?
向何老师请教“为什么‘实事求是’而非‘可操作’?”“‘可持续’与‘宜推广’孰先孰后?”……可能未必是正确的提问方式。这些原则与何老师多年的实践和积累密不可分,是个性化成果,甚至是一个生长变化的过程(何老师透露,他未来可能会增加一条“以人为本”的原则)。我们可以参考,无法照搬。
在何进老师的框架中,这套原则的重要性次于他反复提到的、另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表述,为福特基金会支持中国教育所订立的目标,也就是所有工作的初衷:
1、让所有应该上学的青少年都有条件上学;
2、让已经上学的青少年能上好学。
项目讨论中出现纠缠于繁琐细节的倾向时,何老师常常率先跳出,以上述基于社会问题的“大目标”为前提,引导分析在此背景下的问题、思路、资源、方法等诸要素。我渐渐能理解何老师组织的讨论为什么总能给人以启发:执行团队也许会聚精会神于自己所做的具体事情,着急完成任务而忽略了方向性的思考。资助者则需要时刻留意,确保正确的方向,牵引项目团队,尽可能朝前多走一步。这是目标远大的好处(哪怕显得虚一点也不怕)。
资助的理由
在逐渐理解何老师的思考为什么总是围绕着目标后,我的关注才能回到自己设定的问题:假如是我,会建议基金会资助访问的这几个项目吗?为什么?
在这次访问的六个项目中,我选择了两个回应自己的问题:其中一个为是,另一个为否。
Yes-打工子弟学校英语教学改进项目:一家典型的社区NGO,由学者和社会工作者联合发起,基于经验的问题意识浓厚。他们看到城市里打工子弟学校的困境,希望从其中一点切入,逐步改善教育生态。最初,他们与大多数NGO一样,也认为自己没有掌握任何资源。如果将资源理解为资金或权力,确实如此。NGO花了一年半的时间,向福特申请项目支持,反复思考何进提出的问题:“你们想解决什么问题?想通过什么方式解决问题?你们有哪些资源优势?”过程艰苦,但最终得到了资助。该机构的常主任在介绍项目进展时,谈到的是清理障碍、解决问题的过程,其中意愿、观念、经验、积极性、协调能力……都可以成为资源。为什么要以英语教学为切入口?这不重要。而NGO从感到自己一无所有到遭遇困难充满信心,这种转变很重要。通过具体行动达成可见目标,通过模式展示影响政策调整,这种思路很重要。
No-农村高中解决非贫困失学问题项目:我感觉这个项目的逻辑框架有点绕:非贫困的失学,很多源于青少年的辍学打工。既然考上大学的希望渺茫,不如干脆早点离校找工作。项目设计从职业教育切入,向潜在的失学青少年传递这样的信息:在高中阶段学习若干职业技能,有助于提高未来找工作的成功率,技工还可以获得更好的薪资水平。以此吸引可能失学的青少年安心回到校园。我相信在立项阶段,申请方应该经历了相当的周折,因为何进老师对项目“说清楚”的要求极高。从设计上看,这个项目与其说要解决农村高中的辍学问题,不如说提高就业效率更准确。“那么,为什么青少年就业问题不是直接从职业学校入手,而要绕到农村高中呢?”在现场讨论中,有人提出了这个问题,没有得到清晰的回应。
对于我来说,回答是与否,背后的理由是一致的:
1、我需要项目能够真切回应其希望解决的社会问题,而且在这一点上,执行方与资助方应该具有高度共识。从福特教育支持的角度分析,以上两个项目都符合要求。
2、我需要项目与资助机构的原则吻合。比如,我们基金会在农村社区发展领域的项目选择标准是:项目是否有助于唤起人的自我意识;是否有助于强化人的市场权利;是否有助于增加人的多元化选择。与何氏十五字原则相比,我们的标准背后有明显的聚焦领域特征:减贫发展,关键在于当地人群的变化。用这些标准来衡量教育项目,未必合适。所以我仍借用何老师的原则做考虑,结果是:两个项目也都符合要求。
3、我需要充分理解项目的思路;换言之,项目执行方要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回答“我为什么如此设计”,而非“如此设计,我有何种优势或资源”。何老师在评论“打工子弟学校英语教学改进项目”时说:“不管从语文数学美术体育入手,我都会支持。我支持的是踏实做事,切实推动改变的人。”在充分理解项目的逻辑、思路这一点上,“解决非贫困失学的项目”没能说服我。需要说明的是:很可能是我(资助官员)的理解力有限,而非项目逻辑框架不清晰,导致这种结果。与何进老师在这个领域的丰富经验相比,我的差距相当明显。这种情况注定会令我错过一些合适的项目,却是不得不面对的挑战。
4、我需要明确资助项目的模式,而不仅仅在项目本身的具体产出。关于这条理由,不同的资助机构可能有不同的看法。关注项目的具体产出,并没有什么不妥。是否看重模式,则关系到资助机构自身的定位。如果站在一个细分行业(教育或扶贫)角度观察,自然会将焦点放在模式上。(在这里,重新回味何老师“可推广”和“宜推广”的细微差别,可以感受到他期望更加准确的定位。)由于我对“解决非贫困失学项目”的逻辑框架都有疑问,更谈不上对模式的理解了。
经过这样的分析,我个人的收获是:本来以为有了资助原则(如何氏十五字),就可所向披靡。等到分析具体项目时才发现,面对资助申请,思考是要分清层面的。
哪种意义上的艺术?
资助项目的管理和评估,是技术还是艺术?对于资助官员来说,这是个常问常新的题目。
在这次参访的过程中,我曾向何老师请教关于资助项目管理和评估的具体方法,他的回应是:资助方的项目管理与执行方的项目管理不同。仅止于此,没有更详细的解释。就像一位老禅师,将问题又交还给我。而在数日的参访过程中,我至少得到了两个提示:资助方与执行方的恰当分工非常重要;从资助者角度看,项目管理和项目评估的区分并非如我以前认为的那么清晰。
在每次会议中,何老师会有意识将大家聚焦于某一个或几个话题,深入讨论下去。话题的选择似乎比较随机,也许出于执行方报告时某项细节,或者来自旁观者一个令人兴奋的疑点,有时就以典型的何进式询问开始:“(对随访者)你听懂了吗?”“(对执行方)做这个项目令你哪里难受?”在我的笔记上,每次会议都留下这样一个学习要点,是我当场感受最深之处,引发思考,有些地方想法上也有挑战。
在“提高高校贫困生能力项目”的讨论中,何老师对其中项目产出的部分提出质疑,他认为仅仅罗列组织了多少次活动、参与了多少人次这些数据是不够的。“我希望看到项目的效果。”这意味着要回应到最初的问题上:不是“我们做了什么”,而是“我们所做的,在多大程度上解决了当初提出的问题”。讨论至此,就可以继续分解:参与项目的贫困生是不是发生了变化?学生们从项目中感受到什么?参与项目和高校学习同为实践,两者有什么不同?这种自下而上的模式能否被学生会、团委借鉴?还可以做哪些努力去促进这种借鉴?……通过这样的方式深入讨论,这个我最初认为并无太多亮点的项目,逐渐显露出积极色彩。在最细微之处能推动现有学生组织的思路转变,也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另一个已经完成的行动研究项目座谈中,何老师逐渐将讨论引向优秀团队的特征梳理:顺利做完项目后,应该有意识总结团队的成功之道。在团队成员给出“平等”、“开放性”、“互相支持”、“人格魅力”等关键词时,何老师追问“这些其他团队也能讲出来。你们的与众不同在哪里?”执行团队之于项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每个优秀的团队也都各自的组织文化。从自发到自觉常常不是一个水到渠成的过程,经常需要外部激发。作为伙伴的资助方,可以发挥这种作用。只要资助官员能有意识地将视野从项目本身扩展到周围,就能发现很多可以做的事情。
几场讨论会下来,我似乎逐渐感受到何老师所说“资助方的项目管理与执行方的项目管理不同”的微妙含义。他似乎心目中有张完整的地图,帮助自己从一个个单独的项目跳脱开来,不断回到全景中观察问题。他把具体的执行内容放手交给合作伙伴,重申自己作为资助机构业务核心和目标实现者的角色,保持前后一致的思路,对其项目组合进行拣选、调整、补充和修订。资助方的专业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提出正确的问题。在某种意义上,评估不是结项后才开始的行动,而是贯穿各个环节之中。接受申请、立项研讨、项目跟进、效果评价,都需要反复提问,协助执行方明确目标,廓清思路,梳理步骤,并不断回到问题的原点。
回顾自身,我们基金会虽然也以资助为主,与福特相比,距离项目是比较近的。有时从项目设计开始,就参与意见,仿佛成为执行团队的一部分。这样的工作模式有两个原因:一是机构较多定制项目,不像何进老师“从来不主动找项目”;二是希望给予合作伙伴比资金更多的支持。这两点都值得反思。前者可以通过整体规划确立战略,比通过单个项目逐步找到定位效率更高;后者是一个度的把握,过之不及都会产生消极影响。当然,从项目官员个人学习的角度,还是需要有近距离跟进项目的机会。
“何进style”
几天的项目随访,对学习者的帮助很大,挑战也大。短时间内的信息喷薄,需要研究项目,理解其中的逻辑脉络,又要跳脱出具体情境,从更广阔的视角观察和思考。既想把握何进老师的“道”,也想学会几招“术”,颇不容易。据函思、常江等几位学长介绍,这样的项目回访还算比较温和。何老师在组织立项论证时,气氛更浓郁,研讨更激烈。想必收获也会更大,很让人有忝列门墙的冲动。
回到我最初的几个问题:
2、假如由我管理这几个项目,会与何老师的管理方法有什么不同?如何看待这种不同?
3、我会如何评估项目执行到目前的产出和效果?在这方面可以向何老师学习什么?
4、如果这次访问的过程由我来安排和主导,我会怎么做?
其中有的想出了一些头绪,有的则没那么明确。如果重来,我可能增加一批问题,比如:如何确认真正的社会问题和需求?资助型基金会的项目官员能否建立自己个人的资助原则和标准?假如答案肯定,这些标准可能来自哪里?它们与所属机构的宗旨、战略、目标、文化,是什么关系?资助方与执行方在面对社会问题时,其视角和思路有什么不同?实践中的资助技艺又要经过哪些洗磨才称得上有效?……等等。
曾经问过何进老师:我们看到的项目管理模式到底是“福特style”还是“何进style”?何老师回答说:是何进style。这样看来,福特的style是不要求统一的标准化生产,给予何进足够的个性空间,使得他可以发展自己的资助风格。这听起来不算是新鲜论调,但规范化管理和个性风格之间的张力,从来都是机构需要谨慎把握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