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由北京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等单位主办的对话诺贝尔奖得主、“穷人的银行家”尤努斯的社会企业沙龙在北京大学展开。尤努斯认为如果你只是持续地向别人提供慈善捐款,而不帮他们解决技能的问题,他们只会过度地依赖你,所以他大力发展“社会企业”。传统的慈善方式不具备造血功能,不能解决弱势群体的根本问题。社会企业与传统的慈善组织相比较,其创新性、可持续性更强。
在中国,有关社会企业的概念和模式也渐渐火了起来,而且大多与公益、慈善相挂钩,尽管概念和模式都仍存一些争论,但很多探索者正试图在实践中去厘清。
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孟加拉格莱珉银行创始人尤努斯教授到中国访问交流,从此“社会企业家”和“社会企业”的概念走入了中国公益人的视野。今天,“社会企业”这个创新又陌生的概念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中国公益领域里,虽然各方似乎还没有统一的界定,但实践者已经先行了起来,一些公益组织开始积极探索社企转型的道路,一些新兴的社会企业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所涉及的业务领域广泛多元,涵盖了养老、残障、教育、生态农业、环保、扶贫、健康等。
北京乐平公益基金会是早期社会企业的典型代表。2002年,茅于轼先生创办了北京富平学校,此后12年间,乐平基金会的秘书长沈东曙也是富平学校的掌舵人,他们关注低收入的贫困群体,通过培育和支持行业标杆型社会企业和社会创新人才,这是最早的尝试。
沈东曙告诉京华时报记者,如今乐平已经从社会企业的创业者变成了社会企业的投资者,这个阶段他们是要努力地建立一个市场的要素,包括他们特别推崇的可衡量的社会影响力,“就是找到志同道合的人,让他们看见投资回报率,看见影响力,而且是可以衡量的”。
中国扶贫基金会秘书长刘文奎这样解释“社会企业”,把它当成一个工具,那么社会企业和商业企业最大的不同就是用这个工具来做什么,最后获得的收益给了谁。“社会企业,就是出于公益的目的使用这个工具,最后把这个工具产生的收益回到社会。”
刘文奎坦言,“几年前在农村,为了给更多贫困人口、农民提供金融服务,我们把项目转成社会企业。遭遇多种不理解,从外部到内部,从捐赠人、支持人到受益人。这符合我们的宗旨吗?还是基金会吗?”但今天中和农信公司有1800多名员工,在130多个县奔走于农村,为贷款农户服务。扶贫基金会财务报表上社会企业的资产比重越来越大,到今年年底基金会公益筹款估计到3.5亿,但是中和农信、小额信贷的贷款上个月已经投了28亿,公益传统的捐赠占不到1/5。“我们意识到了社会企业,社会影响力投资的作用,我们还会加大这方面的业务。”刘文奎说。
今年9月,国内十六家机构共同发起了“中国社会企业与社会投资联盟”,这些机构覆盖了投资界、学术界和实践派,旨在通过企业、投资者、政府、民众多方联动,跨界融合,打造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企业模式。
公益目的和商业模式的融合
尤努斯的“格莱珉银行”被称为“穷人银行”,不仅帮助农民走出困境、创造自我就业机会,还创造了资金回收率100%的奇迹,是国际上公认的、最成功的信贷扶贫模式之一。
在中国,深圳残友集团帮助残疾人进入软件外包、动漫文化设计、电子商务等领域,以资本、公益和商业形成三位一体的循环模式,非公募基金会控制着资本,并对旗下的社会企业绝对控股,社会企业的利润可以支撑基金会的运营,而基金会旗下的非营利组织则承担了社会服务部分,从而实现自助自养发展,发展了几十家社会企业,实现几千名残疾人自养就业。
从国外引入中国,社会企业的标准是什么?它又是如何助力公益慈善?学界和业界似乎在社会企业的特质问题上不难达成共识。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是“中国社会企业与社会投资联盟”的大力支持者,他认为,把商业的模式和公益的目标融合在一起,用社会创新的手段来解决社会问题,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公益创新的一种潮流。
刘文奎认为,社会影响力投资、社会企业跟原来的单纯的纯公益的投资方式有很大的不同,但是使命是相同的,都可达到公益的目的,“以往公益和企业商业可能是对立的,现在是发挥融合的作用”。
慈爱家养老服务的创办人姚莉专注于寻找解决老龄化问题的方案,她引进了美国家居养老的商业模式,目标就是在中国探索出一个可复制的模式。在近日的“互联网时代下的社会影响力投资圆桌论坛”上,她表示,自己时刻谨记社会企业的三个要素,一是解决问题的方案;二是创新,运用创新的方法、思维模式;三是衡量标准,即可持续性。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新工场协力中心总干事徐启智则认为,社会影响力和社会价值是评判社会企业的两个重要方面。传统商业企业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终极目标,为股东谋利益,社会企业的关键是解决社会问题,做到环境与社会的可持续性改造。
新工场伙伴机构都是细分领域前列的机构和社会企业,最近红火的新农人Farmer4就即将入主新工场,未来将一起探索如何将乡村农产品通过电子商务的模式参与社会交易。
尽管目前社会企业的概念大家讨论得热火朝天,但在是否采取非营利组织的模式问题上仍存在争议。社会企业是否参与分红,看法各有分歧。
据记者了解,目前绝大部分社会企业不分红,社会企业的盈利也都用于公益事业,会有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和监管。
但盈利和分红似乎一直是一个比较尴尬的问题。徐永光说,社会企业现在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商业人士包括投资界认同,他们愿意投一部分资金,但希望有回报。“所以那些宣称不分配利润的社会企业,必然会受到道德绑架。很多人会质疑,怎么可能不盈利,又不是捐款。”徐永光说。
另一方面,徐永光认为,在中国做社会企业很难,既要管理经营得好,又要去解决社会问题,对人才能力要求高,相应的他的薪酬也应该较高,“但你的薪酬稍微高一点点,马上人家说你这是挂羊头卖狗肉,很多人会因此却步,这个问题在中国是非常大的困扰。”
新工场协力中心总干事徐启智很认同徐永光的观点,他认为,盈利与分红是一个可参考的标准,但并不是区分社会企业的唯一标准,这样只会限制社会企业的长远发展。他说,公众习惯性地将企业与公益对立起来,但社会企业并不同,它与慈善组织的出发点一致,都是为了公共利益,这一点不存在分歧。
徐启智告诉记者,现在困扰他们做社会企业的一个方面是税收。我国法律体系的框架内并没有“社会企业”这一术语,类似组织最典型的就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它在民政部门登记,必须坚持禁止分配原则。
“比如我们办一个学校,以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就会受到很多限制,更享受不到任何优惠,还得缴纳营业税,捐款剩下的钱还得缴营利事业所得税”。徐启智希望,未来中国的社会企业能获得税收政策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