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讨论若得以进行,不可缺少善意;自由表达须立足于人性基础。人们在就公共事件或公共人物进行讨论和争论时,种种不善,虽不同于强权之恶,但同样是有害于公共领域形成和社会正常发育的。
有人将批评的自由理解为随心所欲地臧否人物,包括使用带有污辱、阴损、甚至仅凭想象的污名化方式展开人身攻击,这是对自由表达的误解。从自由主义的立场出发,没有人能限制批评的自由;现实世界中,真能限制表达自由的唯有强权。自由主义的基本理念如康德所言:“如果一个人不需要服从任何人,只服从法律,那么,他就是自由的。”这意味着,我们每一个人在保有个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同时,必须意识到所有的他人也与你一样享有这样的权利和自由,因而自由不是放任,不是纵容,不是为所欲为,而是有规则的制约,也只有在规则(法律)之中自由才能存在。同样,自由选择同时意味着承担选择造成的后果,自由表达也应该是负责任的表达。
我们还没有学会如何进行有效的公共讨论,因为穹顶之下缺少公共讨论得以存活的社会空间和正常氛围。要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同时听取他人的意见,形成相互的理解、交流、辩驳,达到可能的共识或各自的保留,使事件和思想明晰地呈现于公众面前,这真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公共讨论须避免“道德化”、“情绪化”和敌对思维等倾向,这是改变思维惯习的过程,是学习的过程,实践的过程,而我们只有在在公共讨论过程中才能学会如何进行公共讨论。
《穹顶》事件所引发的争战让人似曾相识甚至感到非常熟悉。“跑题”,几乎成为必然。放下我们每个人难以逃脱的吸入雾霾的要命危机不论,“批评”先直奔人身攻击而去。“煽情”、“造假”、“欺骗”,还算轻的,更有种种阴谋论的“猜测”(真服了某些论者,“猜想”、“猜测”、“估计”频频出现在其论述中)。不难理解,以使某人名誉扫地难以立足为目的的行动或运动,其本身已经失去了就事论事、就观点、思想进行争论的意义,因而也失去了合理性。
对一部作品的另一种形式的批评——“技术性批评”,是必要的也是应该进行的,但需要指出的是:既是技术性批评,就须以技术性方式进行——呈现证据,同时呈现获取证据的方式,在此基础上进行论证并提出不同观点。这是一项非常专业的、堪称研究的工作,必须评之有据,言之成理。而有些“批评”以专家口吻、专业方式指出《穹顶》的“技术性错误”,却同时明示读者这些错误不是“疏忽”而是“经过慎重考虑”后的故意,进而最终将矛头指向该片作者的底牌是“能源行业私有化”与赞美和依靠境外势力。绕了好大一个圈,还摆出既看到“正确”也看到“错误”、既是“公益”也是“公害”的公允姿势,在读者感到云山雾罩之中把造成雾霾的根本体制原因化解为无。相对于这样的“批评”,种种“只是炒作”、“为了出名”、“投一百万也算不了什么”的小阴谋论都弱爆了吧。
对自由表达的错误理解、“跑题”、阴谋论、缺少论证逻辑等等,都给原本狭小的公共空间增加了思考和表达的雾霾,久而久之,晴朗清明难现;混沌之中,难以避免地使我们丧失理解的能力和判断是非正误的能力,也丧失善良的心智品质。虽说某种不善的性格是制度环境所致,但摆脱却同样需要每个人的自省。须知,自由主义的立足之本是善,是人性人道。故而我们在为人处事中须时时扪心自问:是不是保持了善意,是不是以善待人,善待与我们同样的普通人。穹顶之下,雾霾之中,抑制内心的恶、保持内在的善不易;何以自处,我们每个人都须做出选择。
鲁迅曾言:“我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中国人”,我想在今天我们应该说,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强权和权贵,而不是将矛头指向作为普通人的个人。但如今,强大而不受限制的权力,微弱却又严重撕裂的社会,缺少基本的善意,对尽力做实事的个人极度不宽容甚至刻薄,而同时对制度之恶却当作常量习以为常,这大概就是“新常态”下的社会生态。如若此一新常态继续延续,我们将面临的共同前景就是,呛死活该。■
作者为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