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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米油盐,开门持家”——民间组织如何在海外开展日常运营

陆波| 文

       当中国的民间组织走出国门后,势必要开展日常运营。俗话说:“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日常运营的头绪和挑战本来就很多,在“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更是会感到一头雾水,无从下手。本文选取其中最为重要的四个部分加以阐述,即:海外注册、设置海外办公室、海外员工管理、海外资金划拨。

一、海外注册

       海外注册是民间组织在国外开展工作的先决条件。只有在目标国政府部门注册后,才能拥有在当地合法运营的资质,进而开展后续工作。

       当前各国对境外民间组织注册的管理规定各不相同,如在新加坡注册非营利组织有三种方式。一是先注册责任有限公司,然后向社会及家庭发展部申请免税资质,这种情况需要至少两位新加坡公民担任公司董事,大约需要六个月;二是申请成立社会团体,这种情况需要至少十位新加坡公民担任发起人;三是成立慈善信托基金,要求至少三名本地董事,其盈利必须全部捐赠给新加坡的社团。2007年,新加坡慈善理事会颁布了《慈善团体与公益机构监管准则》,对非营利组织采取了严格的监管措施,以加强机构效率,增强公众对慈善团体监督与管理的信心。而在肯尼亚注册非政府组织,需要提供一式两份机构章程、五份申请表、三名职员的个人资料、一式五份主要赞助商的信、在肯尼亚境外的或者在肯尼亚的登记证书、组织备忘录复印件、办公地点的通知书以及申请费。所需时间并不固定,一般大约90天,但也有长于两年的例子。注册国际非政府组织的费用是22,000肯尼亚先令(约250美金)。

       由于民间组织计划开展业务的目标国各不相同,相关注册情况差异很大。2006年7月19日,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在英国伦敦成立分支机构,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在海外为中国境内开展的少年儿童项目募款。这是中国民间组织设立的首个海外分支机构。其他“走出去”的中国民间组织,或由于重视程度不够,或由于遇到了较大的困难,目前(编者注:截至《中国民间组织国际化操作手册》编写时)还没有在海外成功注册的案例。全球环境研究所(GEI)曾尝试在老挝注册,但由于老挝对外来民间组织的管制比较严格,一直没有得到其外交部的批准,因此只能采用项目合作的形式在当地发展。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也由于种种因素,尚未在海外注册,但有计划在今后三五年内,在美国、欧洲和非洲分别注册分支机构,助推其海外业务发展。中国扶贫基金会正在苏丹、缅甸两国同时积极筹备,其首个海外分支机构将很快落户缅甸(编者注:2015年7月27日,缅甸内政部向中国扶贫基金会颁布了国际非政府组织牌照,标志着中国扶贫基金会首个海外分支机构在缅甸成立)。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则提出设想,希望联合中国其他的基金会在海外共同成立一个联合劝募机构,用于募集海外资金。募来的资金,根据捐款人的意愿,依照不同的用途,交由相应的基金会负责落实。

二、设置海外办公室

       在很多国家,注册民间组织时并不要求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设置办公室更多的是出于海外分支机构自身的业务需求。一方面,可以为该分支机构融入当地社会提供一个平台,较好地实现人员互动和信息传播;另一方面,对外表明该民间组织在目标国长期扎根的决心,也有利于树立员工的信心。

       目前,中国民间组织在海外设立办公室,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借用当地民间组织合作方的办公室,通常是免费的,有利于节约资金和业务交流,如海南成美慈善基金会免费使用南南国际合作组织亚太委员会驻香港办事处提供的办公室;二是租用当地民间组织合作方的办公室,通常价格比较优惠;三是自己出资租用独立的办公室,国外在华的民间组织大多数都是这么做的,而中国的民间组织由于经费不足,目前很少采用这种做法。

       当前,绝大多数中国民间组织在海外都没有固定办公场所,其主要原因在于运营资金不足。他们中的大多数都选择在国内设立国际部,开展对外联络和运作国际项目,如中国扶贫基金会的国际部、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非洲部,全球环境研究所也有海外投资贸易与环境部。但是,遥控管理和现场管理的差别很大,尤其是当海外项目的规模较大、头绪较多的时候,如果仍然通过总部的国际部来指挥,在操作上会有很大的困难。

       总体而言,目前中国民间组织开展国际化项目尚处于起步阶段。本文访谈的发展相对较好的几家,均处于“四无”状态,即:无固定经费来源、无固定项目、无当地雇员、无固定办公场所。对于现阶段这种不规范的做法,从短期来看可以理解;但从长期来看,不利于今后的发展,势必留下隐患,因此务必要想方设法加以改变。在访谈中,中国扶贫基金会国际部曾提出建议,在中国民间组织“走出去”的初期,当海外项目的年度支出在50万美元以下时,可以暂时不设置海外办公室,而采用短期出差及现场办公的方式运作项目;当海外项目的年度支出达到50万至100万美元时,通常需要设置一个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聘用专人,可采用合租或共用的模式;如果超过了100万美元,就有必要在当地设置独立的办公室和组建工作团队了。民间组织应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合理选择。

三、海外员工管理

        1. 外派与招聘

        在海外工作的民间组织员工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总部外派,即民间组织从中国总部派遣工作人员到国外分支机构长期或短期任职,期满后再返回总部工作。这是当前中国民间组织普遍采用的方式。二是本地招募,即在分支机构所在地直接招募员工。这种做法有利于了解当地市场的动向,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带来当地信息资源的流动,同时能够与项目受助方更好地沟通。本地员工的优势在于没有语言和文化障碍,熟悉当地情况,能更好地为受助方提供支持和帮助;而外派的总部员工则更了解本组织的使命与文化,更了解实施该项目的目的和意义。

       民间组织应采取外派与招聘相结合的方式,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对于这两种不同类型的员工,需要采用不同的管理方式。此外,在当地招募志愿者也是一种可选的方式,尤其适用于短期的人力密集型的项目。

        2. 员工培训

        为提高外派员工的成功率,开展国际化项目的民间组织需要在人员派出前对外派人员进行充分的培训。培训的内容分为三类:1)理念方面,包括使命、愿景、软实力、全球公民、国际责任等;2)技术方面,如语言能力、外交常识、当地法律法规及宗教习俗等;3)个人方面,如跨文化沟通、涉外礼仪、旅行常识、人身安全等。

        对于在当地招募的员工来说,由于长期遥距管理,有些员工甚至从来没有去过总部,因此对所服务组织的认同感、归属感不强,需要积极倡导组织文化,培养其对组织使命的认可。

       此外,民间组织应通过机构内部和外部的不同培训方式提升员工的使命感、归属感和专业性。培训师资的来源应多元,既可以是本组织的领导、员工,也可以是其他国内外民间组织组织的人;既可以是跨国公司的管理者,也可以是学术机构的研究者;既可以是退休的外交官,也可以是在校的大学生。

 

案例: VSO的志愿者培训

       英国海外志愿服务社(VSO)成立于1958年,是全球最大的独立派遣志愿者的国际发展慈善机构,在全球35个国家设有办公室并开展项目。2010年至今,VSO中国代表处已成功派遣21名中国志愿者到非洲和亚洲的十几个发展中国家,根据其所具备的专业技能开展不同领域的志愿服务工作。

        VSO在全球招募的志愿者,需要有志愿精神,专业资质,还要能用英文工作。2010年试点从中国招募志愿者时,VSO中国代表处还没有成立培训部,所以就把第一批招募来的人派到菲律宾代表处做行前培训。之后,中国代表处成立了培训部,承担了所有中国志愿者的行前培训,内容包括:国际发展概况、目标国国情、人身安全、旅行常识、海外募款等等。培训形式既包括面授课程,也包括网上课程。如需要,还可以随时邀请其他国家代表处派专家前来支持。

       志愿者到达目标国之后,当地代表处还会为他们进行针对当地项目和生活的培训。来自上海的志愿者章毅,2012年2月赴孟加拉,志愿服务6个月。初到孟加拉时,章毅在VSO位于首都达卡的办公室参加了为期一个月的国内培训。培训中主要让志愿者了解孟加拉的历史、文化和将要可能遇到的挑战,还有孟加拉语的培训。章毅的工作岗位是在最偏远的吉大港山区中班多尔班郡的山区议会为政府部门提供IT背景下的顾问工作。由于吉大港山区在孟加拉独特的政治敏感性,章毅在结束国内培训之后一个月才获准进入。

(根据VSO中国陈婉芬、汪燕辉访谈及官网内容整理)

     

         3. 员工薪酬管理

        民间组织外派员工的薪酬模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本国工资+出差补助”的模式,即民间组织在向外派人员支付和总部员工同样的薪酬水平外,还会额外支付补贴和奖励作为对外派人员的补偿。目前,中国扶贫基金会对于短期赴海外出差的员工,视同国内出差,给予每人每天50元人民币的补助。全球环境研究所在老挝、缅甸、斯里兰卡、柬埔寨也是采用这种方式,派总部的员工轮流出差,以三个月为上限,参照国家事业单位的补助每天给予差旅补贴。

       另一种是建立独立的、全面的薪酬体系。跨国公司及国外成熟的民间组织都是采用这种做法。由于种种原因,中国的民间组织还没有类似操作。

       目前,中国的民间组织对于外派员工普遍以精神激励为主,没有开发和制定专门的薪酬体系。这不利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招募人才和保留人才。中国扶贫基金会国际部正在做这方面的制度设计,其初步设想是:对于常驻一年以上的外派员工,除了为其支付国内的工资、保险以及在国外的食宿,再给予每月一万元人民币的补贴。

       当前中国民间组织的海外分支机构普遍存在规模较小、知名度不够的情况,因此在招募人才方面会有一定困难。特别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较好的国家,当地年轻人就业机会多、选择面广,因而招聘的难度更大。而由于新机构的项目规模和团队规模都较小,因此员工的心理状况会出现不稳定的情况,流动率也较高。针对此种状况,更需要制定有竞争力的薪酬标准,采用多种激励手段。对于短期出差的外派人员,其差旅补助标准可参照外交部和财政部印发的《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对于常驻国外的工作人员,应学习和借鉴跨国公司的做法,建立全面薪酬体系及多种激励手段,其薪资标准可以参照我国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的整体水准。

       对于想要开展国际化项目的民间组织来说,要想制定全面、合理的外派员工薪酬体系,既不能靠理事会拍脑瓜,也不能由项目部门自己报,而应该多方咨询乃至聘请咨询公司提供专业服务,一方面借助科学的工具和方法提高决策的理性化水平;另一方面回避人情因素,避免机构内部潜在的利益冲突。

       4.员工安全管理

       一家优秀的民间组织,应该以人为本,永远把员工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由于海外的生活状况与国内迥异,尤其是前往自然条件较为恶劣的地区或战乱地区、传染病疫区的民间组织应当特别注意,在行前为员工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同时,还要对员工进行风险防范的培训。

       有经验、有实力的国际机构都非常重视这方面的工作,如救助儿童会。

 

案例 救助儿童会的安全手册

       总部位于英国的救助儿童会创立于1919年,是世界上最大的由女性创立的发展组织。2012年,该组织的运作资金近16亿美元,在全球120个国家开展工作,帮助了1.25亿名儿童。

       国际救助儿童会非常重视员工的人身安全。总部编制了一本长达50页的安全手册,分发给每一位员工。手册主要内容包括态势感知、安全警报等级、安全政策和标准程序、应急处理方案、紧急服务联系信息等。救助儿童会还为短期出差的员工准备了一页半纸的安全提示,主要内容包括一般性提示、现金调拨、旅途安全、宾馆与会议安全、防范偷窃和示威活动等。事无巨细,应有尽有。

       救助儿童会北京代表处的首席代表毕雅女士介绍说,2014年8月3日,鲁甸地震事发突然,员工们甚至没来得及和她打招呼,就奔赴了赈灾第一线。当她在北京办公室得知消息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给赈灾的员工拨打电话。她不仅详细交代了如何在紧急状态下开展项目,而且对照安全提示上的内容,逐条询问,仔细核对。在确认员工处于安全状态并已做了充分的安全准备后,才放心地挂了电话。

(根据毕雅女士访谈及救助儿童会内部资料整理)

      

        民间组织对于员工的安全管理,不仅要体现在负责人的思想上,更要体现在机构的制度上。有计划赴海外发展的民间组织一定要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安全培训和安全手册,真正做到无微不至。

四、海外资金划拨

       1. 民间组织的困惑

       由于中国实行外汇管制,因此国内民间组织将资金汇往海外分支机构,存在一定的困难。规范的做法有两种:一是通过国外的捐赠方,直接在境外汇款,即安全又便捷;二是从国内银行向境外汇款,情况则要复杂很多。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07年1月5日颁布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但是,对于国内民间组织如何向其国外分支机构汇款以及国内个人如何向国外非营利组织汇款,该条例均未涉及。因此,银行在实际操作中只能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致使国内民间组织或个人向境外汇款时遇到很大困难。

 

案例:中国扶贫基金会国际部的头疼事儿

       中国扶贫基金会于2011年6月启动的“善行非洲”项目最终取得了很好的筹款成果,但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挫折不断,有些甚至出乎他们自己的预料。如原本计划6个月完成的阿布欧舍医院建设,最后花了11个月的时间。究其原因,一是基金会国际部官员认为自己操作国际公益项目的经验不足,导致项目支出超预算、施工中的小问题频发等事项;此外,国内相关政策的空白也让他们走了不少弯路。时任秘书长王行最事后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说,当时运往苏丹的救灾物资已经准备好,但必须有部级单位的批文,才能出境。由于没有先例,经过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多次协调,最终以特事特批的方式,才把物资运送出境。王行最表示:“这次还没有涉及资金直接打出去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现在还不知道怎么办呢!”。

       国际部主任伍鹏介绍说,由于苏丹和缅甸都是美元制裁区,因此中国扶贫基金会的项目资金无法直接拨付。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只好采用第三方支付的方式,即将资金汇到国外合作方的国内账户,但由于两边的公司名称不一致,还是会有一些麻烦。

       令人头疼的事情远不止这些,还有出口退税、外汇管制、境外账户、境外物流、员工签证等等……有些是政策层面的,没有具体规定;有些是操作层面的,没有其他机构的经验可以参照。然而,中国扶贫基金会国际部的项目负责人在每天的工作中却又必须面对。

(根据中国扶贫基金会伍鹏、吴淑君访谈内容及媒体报道整理)

      

       (图片来自网络)

        2.现有民间组织的做法

       面对资金划拨的困难,当前已经开展国际化项目的民间组织采取了各式各样的变通方法。

       1)通过跨境汇款至目标国合作伙伴的账户

       采用这种方法,首先要在目标国找到合作伙伴即当地的民间组织,并与其签订捐赠合作协议。中国的民间组织作为资助方,对方作为项目执行方进行项目操作实施,中国的民间组织对项目操作进行监督与评估。以这种方式拨付项目资金,可以减少与当地政府的沟通障碍及文化冲突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可以由当地合作伙伴承担一部分配套资金,共同进行项目的监管。此外,还可以在摸索国际援助项目发展方向的同时锻炼受援地合作伙伴的筹资、项目管理能力,实现双赢。当然,这一方法仍然会遇到前文所述的外汇相关困难和限制。

       2)资金汇至海外分支机构的账户。

       根据国际项目的操作特点及项目周期等情况,在目标国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可考虑在目标国设立分支机构来执行在当地的援助项目。在分支机构设置后,可通过与总部基本户一致的银行(如中国银行)的国外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子账户,并利用银行间的结算实现资金的调拨。

       此方式的优点在于:由民间组织直接进行项目操作,利用银行自身的结算系统,实现资金的划转。如当地没有同一银行,也可在其他合作银行设立账户,但会受上述第1种方式的限制。且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会使得管理成本增大。同时,民间组织还需要通晓当地的财务法规与税法、金融法、产业政策和政治经济形势,需处理好国际结算与外汇汇兑业务、外国政府的税收业务,国内总部与国外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之间的内部财务管理体制等。

       中国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的相关人士认为,目前国内没有民间组织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的管理规定,主要依据分支机构所在国的管理规定,如身份注册、资金划拨、人员雇用等。

       3)拨至中资海外企业的国内账户

       目前,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承办的“希望工程走进非洲”项目,采用的是这种资金拨付方式,从而避免了外汇汇出的麻烦。当然,这家中资海外公司同时又是希望小学的承建方。如果该企业不是项目相关方,则可能会在资金性质和资金使用上存在风险,尤其是针对公益性的国际援助,存在的风险更大。

       4)转赠目标国驻华使馆或相关国际组织

       转赠方可以是目标国驻华大使馆、国际组织国内办事处(需总部所在地不受外汇管制、在国内能接受捐赠,在当地设有项目或办事处,如国际美慈)、具备国际援助资质的国内民间组织(如中国红十字会等)。

       此方式的优点是可以避开资金的跨国划拨问题,一步到位实现援助目的。缺点则是受限于灾害的紧急救助,且因不是直接对接受援地区和受援人,项目执行情况很难了解,项目效果难以评估,对捐赠人的反馈存在障碍。

       总而言之,民间组织在资金划拨上与困难重重,我们在此建议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及相关政府部门,充分考虑我国外汇储备充裕的现状及发展国际公益慈善事业的需要,从实际出发,适度放宽向境外民间组织汇款的数额限制。

       基于当前的现实国情,我们也建议有志于开展国际化项目的中国民间组织,积极开展海外募款,特别是多与中资海外企业联合,尽力在项目所在地或第三国寻找捐赠者。如果是从国内银行汇款,则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政策法规,杜绝财务风险。此外,也应该主动向政府相关部门表达自己的诉求,提出政策建议。   

(作者系世界未来基金会秘书长、管理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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