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月10日电(记者 张希敏)中国慈善联合会10日在北京召开“慈善宏观政策趋势研讨会”,与会专家学者就《慈善法》实施以来,慈善组织管理、慈善信托、慈善税制改革等议题展开探讨。
中国慈善联合会执行秘书长彭建梅说,《慈善法》的正式实施,从法制上确立了组织化、规范化、透明化、专业化的现代慈善体系基本框架,极大地释放了社会各界向善的力量。
同时,也要看到,中国的慈善事业基础理论研究与快速发展的实践探索并不同步,还存在着中国特色的慈善理论体系不够完善,慈善研究人才紧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不足等实际问题,这就需要慈善界和学术界联起手来,加大慈善理论研究的支持力度,加强慈善研究人才的队伍建设,促进行业实践与理论的对接,来继续推进慈善领域的理论体系建设。
中国慈善联合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郑功成说,慈善信托首先是慈善,其次是信托。“慈善”是目的,“信托”是手段不能混淆。慈善信托政策在中国是新生事物,已经起步,下一步需要大力发展,并还需进一步深入研究。慈善信托若是服务好中华文化,可以世世代代传递下去的。
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认为,如果想要慈善组织有法律意义,必须对现有慈善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慈善组织税收优惠政策有整体构造才可以。一方面积极与财税部门沟通,税收优惠上符合条件的慈善信托争取应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另外一方面在这个前提下加强监管。
与会专家指出,目前国家信托登记制度还没有出台,因此未来要大力推动,股权慈善信托还要出台完善信托登记制度,保障慈善信托有效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