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27周年纪念暨《儿童公益组织行为准则指南》倡导活动
2016年11月20日是第27个联合国儿童权利日。由国际救助儿童会、北京市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北京市协作者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和北京博源拓智儿童公益发展中心联合开展的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27周年纪念暨《儿童公益组织行为准则指南》倡导活动,于2016年11月21日举行。来自团中央权益部的姚建龙副部长、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未成年人保护处吴越富副处长、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魏朝阳副主任、国际救助儿童会驻华代表处首席代表王超和儿童权利治理和倡导经理钱霄峰、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陶传进教授作为嘉宾进行主旨发言。同时,从事儿童领域研究或工作的多名学术专家、基金会和企业社会责任代表,以及多家儿童公益机构代表共60多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培育发展困境儿童救助与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已经成为新时期社会组织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儿童服务的特殊性要求儿童公益机构需有儿童保护视角的组织管理准则和服务指南,而我国目前尚没有关于儿童公益机构的服务管理准则。新颁布的《慈善法》为推动公益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健全的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提供了准则和行为指南。《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则为儿童公益机构在儿童保护制度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需共同联合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儿童伤害预防和回应机制,在公益组织的实践中更好地落实儿童保护原则。当前,开放的政策环境和多元的社会资源催生了儿童公益机构的蓬勃发展,提供更加专业的公益服务成为儿童公益机构未来的发展趋势。对于儿童公益机构在机构治理和项目运作层面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国际救助儿童会在儿童保护的机构治理方面有着非常丰富的经验,在全球致力于倡导儿童保护和儿童权利;北京市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作为市社会组织发展服务、学习交流、互动参与的重要载体,对北京市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和行业自律的引导和监管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北京市协作者社会工作发展中心长期以来身体力行示范着一家高标准的儿童服务机构的专业性和规划化运作,同时也作为北京市妇儿工委支持的全市社区儿童之家示范基地,为全市儿童之家建设提供示范指导;北京博源拓智儿童公益发展中心则长期致力于推动儿童公益行业的专业发展,协同关注儿童公益保护的各个利益相关方倡导儿童权利,为共同推动儿童福祉而努力。四家主办方基于对儿童权利的共同信念,整合本土实践经验和参照国际标准,联合起草了《儿童公益组织行为准则指南》,希望能引起广大公益同行的关注和接纳,呼吁公益同行依据本机构实际情况,基于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反家暴法》的基本原则和相关条款,制定适用于本机构的《儿童公益组织行为准则》,且相应建立起尊重儿童最大利益的机构治理机制,以达成实现儿童公益行业的自律和健康发展的愿景。该指南就公益组织在儿童保护相关的定义、立场和执行范围,接触儿童人员的行为规范、违反准则的报告、回应及处理机制等方面提出详细建议。活动过程中,参会来宾与嘉宾互动讨论,对《儿童公益组织行为准则指南》提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准则内容。来自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陈香梅公益基金会、爱佑慈善基金会、北京市昌平区昌雨春童康复中心、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泽众社会工作事务所、兰州德慧儿童社会服务中心、桂林市博爱青少年社工服务中心等40多家本土儿童公益组织代表联合签署指南,呼吁更多公益伙伴一起加入儿童保护机构治理的规范化之路。同时,根据嘉宾和参会人员的建议,主办方希望从各自的渠道和项目工作领域中进一步联动更多儿童公益机构共同推进《儿童公益组织行为准则指南》的实践。
该指南的制定不仅有利于教育和倡导公众,树立全社会儿童保护意识,也为儿童公益行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