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是多元社会里有能力寻求解决方案的对话与合作伙伴,平衡调节不同利益与立场,因为唯有所有社会行动者携手,才能应对我们时代提出的各种挑战。
——引自《德国基金会纵览:事实与数字》
比较视野下的基金会
发展样态与借鉴
——墨卡托访问团项目(2017)考察报告
敦和基金会副秘书长 孙春苗
2017年6月末,我获邀赴德国和比利时参加了为期一周的中国基金会秘书长访问团,该次出访的主题为“国家与社会——中国未来发展的伙伴”(State and Society –Partners for the Future in China)。
在为期一周的出访过程中,我们先后来到德国的柏林和埃森、比利时的布鲁塞尔等3个城市,走访并与十几家公益机构进行交流,包括德国墨卡托基金会、德国基金会联合会、比利时伯端国王基金会、欧洲基金会中心、欧洲基金会网络、欧洲公益创投协会、社区基金会全球基金等众多知名机构。
中国公益界对于所谓“西方”基金会以及公益慈善的了解,其实大部分是来自美国,来自于欧洲的相关知识和案例比较少。另外,欧洲境内的国家众多,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皆有对应的国家,东欧(之前大部分是社会主义体制国家)、西欧(大部分是资本主义福利型国家)的社会发展和公益样态也有很大差别,能够看到丰富的案例和多样的可能性。所以,这次出访于我而言,很好地补足了我自己在这方面的不足,收获很大且意犹未尽。
由于出访的行程较满,每家机构走访和交流的时间有限,我想就自己收获最大的几个维度来分享本次出访的收获。
总体简介
墨卡托基金会1996年成立,资金来源于施密特家族,总部在德国鲁尔地区的埃森市,主要面向教育、经济和国际沟通三个领域。施密特家族三代以来主要在鲁尔地区经营贸易起家,是麦德龙集团的三大股东之一。
基金会以杜伊斯堡著名地图制图学家、宇宙学家格哈德·墨卡托(Gerhard Mercator) 命名。“墨卡托”这个名字是全球性思维、科学精确性和创业精神的代名词,而墨卡托的事迹更是向世人展示了跨越文化、跨越宗教的宽容的重要性——因此墨卡托基金会一直遵循并捍卫着这一价值观。
自从1996年成立以后,墨卡托基金会的资本金已经达到了4.5亿欧元,累计资助了1100多个项目,目前每年的资助额度大约是6400万欧元。2016年的统计数字显示,该年度共资助和实施了134个项目,资助总额6300万欧元,员工总人数114人(女性占66%,男性占34%)。
墨卡托基金会2011年起在首都柏林设有项目中心,总部派驻5人;2014年设立中国代表处,总部派驻3人。除了中国,2016年墨卡托基金会还在土耳其设立了代表处,主要原因:1、土耳其地跨亚欧非,基于地缘政治的考虑;2、德国8200万人口中,有300万土耳其后裔。
关于中国的项目
从2008年开始,中国成为墨卡托基金会的重要海外工作领域,并在总部设立了中国项目工作团队。据悉,选择中国作为海外工作的重点,主要有两个原因:1、中国已经成为德国最大的经济贸易合作伙伴;2、中国的社会问题庞多而复杂。如同墨卡托基金会关于中国项目中的介绍材料中所提到的——“中国在全球享有重要地位,为互相帮助并解决全球性课题,德国可以也必须与中国展开合作。在与中国的交流中常常充满误解、偏见和不解。因此,加深相互间的理解是在关键领域成功合作的重要基础——否则战胜全球性的挑战几乎是不可能的。”
2012年,墨卡托基金会与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北京大学等联合举办了“中德未来之桥-青年领导者交流营”,同年推出名为《文化外交与基金会在中国的角色》出版物。
2013年11月,墨卡托基金会宣布5年内投资1840万欧元,成立欧洲最大的中国研究所(MERICS,设在柏林)。该研究所目前已经有30多人,主要任务是通过独立和实际研究,向德国展示一个多元的中国形象,宗旨则是成为世界知名的中国问题研究中心,并且在解释中国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探讨中国发展对德国乃至欧洲的机遇和挑战。
2014年,墨卡托基金会中国代表处正式成立,显示了他们在中国事务上持续投入的决心,目前中国代表处有首席代表、一名中国员工和一名德国员工。2015年-2017年,中国代表处与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合作,连续三年组织开展了“中国基金会秘书长访问团项目”。2015年的主题为“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能力建设”,2016年的主题为“战略发展和管理”,2017年的主题为“国家与社会——中国未来发展的伙伴”(即本次出访)。
比较借鉴
“跨文化”也是敦和基金会的一项重要工作,2016年12月,敦和基金会与北京师范大学共建了“跨文化研究院”。相比较而言,墨卡托基金会更加强调加强跨文化方面的实际行动力,这一主线所包含的项目与计划,注重将中德跨文化交流中的理论与实践结合在一起。因为仅通过面对面交流,还不足以获得跨文化行动力。因此在交流项目中,墨卡托基金会会配有针对性的事前与后续准备,并辅以专业支持,重点促进年轻人的(自我)反思能力。因为思想结构、行动逻辑和优先性的不同可能在跨文化交流中引起误解与冲突,而认识、了解、接受并最终有效利用这些由文化决定的差异,正是墨卡托基金会所提出倡议的目标。
德国基金会的基本概念和历史
概念和分类
在德语中,基金会“Stiftung”指的不是注册形式,而是一种概念,在Stiftung这个词下面有各种存在样式,基金会大致可分为具有法律能力和不具有法律能力的两种。按照德国民法产生的具有法律能力的基金会是基金会的雏形,其他形式有基金会协会或基金会有限责任公司。(比如墨卡托基金会就注册为基金会公益有限责任公司)。
访问团在德国国会大厦前了解公法基金会的运作
此外,按照法律范围归属,可以区分出私法与公法基金会、教会基金会(既可具有私法也可具有公法性质),其他区分可以根据捐建人(如公民基金会),宗旨(家族基金会)或宗旨实现方式(如委托基金会)。
基金会是否免税,由各州的税务部门根据基金会所从事的具体活动进行判定,有相应的免税认定的公益行为清单。
悠久的历史
基金会在德国有着上千年的传统,是人们服务于公益的最古老的形式之一。中世纪,成立基金会的主要是上层政界人物,教会首脑以及财产颇丰的私人,主要遵从基督教“爱邻人”的信条,乐善好施。许多至今还存在的医院与孤儿院均得益于此。
有三个延续至今的基金会的成立年代可以认为是准确的,因为有文书为证。它们是:
希尔德海姆的约翰尼斯基金会,成立于1161年。其时任科隆红衣大主教的莱茵拉德∙冯∙达色尔创立这所医院,用以慈善救助希尔德海姆的穷苦居民。今天,约翰尼斯基金会是一家公办不具法律能力的基金会,宗旨依旧是救助为社会贫困所困扰的市民。
吕贝克的圣约翰尼斯-圣女修道院据文献记载始于1177年。今天是公法基金会,向单身,年老且收入低的妇女,提供原修道院内的房间住宿。
1184年在明斯特捐赠成立了玛格达伦院。起初为贫困者提供住宿,之后救助贫苦天主教鳏寡人士。今天它是民法意义上拥有法律能力的一家基金会,宗旨是通过建筑维护居所与护理场所,并通过其他手段为年事已高的人提供帮助。
历史最久远并延续至今的基金会中,还有吕内堡的圣本笃救济院基金,爱玲根圣伊丽莎白救济基金以及考辅博伊伦的圣多米尼暨布拉藤豪斯基金会。它们的起始年代由于历史记录匮乏无从准确考证。总体而言,德国基金会联合会记录了5家基金会,自称其成立年代可追溯到12世纪。源自13世纪的基金会23家,源自14世纪的35家。
比较借鉴
如果放弃对公益、慈善、基金会等概念的机械追逐,结合敦和基金会支持的“传统公益探索与发现”项目的初步成果,我们会发现中国历史上的相关行为和机构并不匮乏,例如义田、义庄等,历史甚至比德国基金会上千年的历史还要久,只是缺少相应的追根溯源,没有用当代的语言体系进行表述而已,从慈善文化角度而言,这方面可以做的工作、可以挖掘和开发的空间很大。
基于比较视角看中国基金会的发展
中国基金会发展前景广阔
我们可以从人口、GDP、基金会数量等维度进行简单的对比,德国的人口是中国的1/16,GDP约为中国的1/3,然而基金会的数量却是中国的4倍多。另外,8200万德国人中,有3300多万人参加各类公益组织。可以说,随着中国经济、社会乃至公益慈善领域的发展,中国的基金会具有很大的潜在发展空间,而不管是政策法律环境、公益慈善人才储备以及行业基础性支持都需要及时跟进,才能未雨绸缪的去应对这一未来发展趋势。
真正的基金会是什么?
这次出访,很多国外的公益从业人员都不约而同地谈到了基金会的核心特征,总结起来有以下几个特征:有捐赠人制定的基金会宗旨、独立的财产以及独立的组织。我的理解是,基于捐赠人的捐赠资金(原始资本金)和意愿而成立的独立基金会,并且将原始资本金所产生的收益用于公益事业。如果按照这个定义,在中国真正称得上基金会的为数并不多。
在德国,将近18%的基金会为完全独立行动(操作型),62%为促进行动型(资助型),另有20%为混合型——这意味着德国至少有12000家基金会是促进行动型的。相比之下,相比之下,国内大部分基金都在做筹款业务或者策划实施自己的项目,真正的资助型基金会屈指可数,敦和基金会参与发起的中国资助者圆桌论坛(CDR)的主要成员也不过只有十几家基金会而已。
从上述分析来看,中国真正意义上的基金会、资助型的基金会额数量都远远不足,对于公益行业的生态其实很不利,需要去引导、培育和发展。在德国有专门的捐赠人教育协会,专门针对大额捐赠人或者准备成立基金会的发起人,开展相应的的咨询、陪伴和服务工作,这一项工作值得中国公益界学习。
基金会良治的基本原则
德国基金会联合会(Association of German Foundations)已经有数十年历史,采取会员制并收取会费,有4200多家基金会会员,基金会会员按照工作领域、组织类型有25个类别的分组,加上相关的咨询公司、律所、管理公司等,共有7500家会员——这意味着有3000多家围绕着德国基金会行业的其他各类相关主体,数量非常可观,而完整的产业链条和丰富的公益生态也很值得想象,可惜这次行程安排紧张,没有就基金会行业生态这一议题深入开展走访和交流,略有遗憾。
访问团在德国基金会联合会门前合影
德国基金会联合会每年举办固定的基金会日,为期两天,除了召开会员大户和分组会议,还有隆重的开幕式,历年来德国有总理、外长、部长等亲临现场发奖。该联合会还与德国基金会中心(The German Foundation Center)联合成立了德国基金会大学。
作者手指的牌子上用德文写着“德国基金会大学”
相比较而言,国内的不管是中国基金会中心网(CFC)、还是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CFF),其在基金会的行业治理方面确实处于初级阶段,从资金来源保障、领域和业务细分、活动形式和内容等,都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2003年至2006年,经过三年的讨论和准备,德国基金会联合会正式推出了“基金会良治的基本原则”,每条原则都有具体的说明和具体的相关阐释,根据实际情况会进行相应的补充和修订。据悉,2018年该原则将加上新的一条“数字化的影响”。
基金会良治的基本原则
○ 认知与良知
基金会组织,管理者与员工把自己理解成为基金会业务与其章程表述的捐建人意志实现的受托人,对章程负责,依据自己最佳认知与良知履行基金会宗旨
○ 财产保值
托付于基金会之财产,管理人与员工应可持续保有其盈利能力
○ 会计及时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基金会经济境况
○ 合理的管理费用
○ 面对公众的透明
○ 公开批准条件,必要时聘用独立鉴定人或评委
○ 满足法定告知义务
○ 诚信与信息充分条件下行动
基金会各机构成员行为以了解情况为前提,诚信且负责任。志愿工作人员尽管有其他方面的义务,也愿意拿出必要的时间,尽必要的审慎义务,为基金会工作
○ 机构成员的独立性
监督与咨询机构成员原则上独立于基金会负责具体行动的各机构,且经由后者提供全面属实的信息
○ 有效性
基金会机构确保定期考察基金会各项目规划之有效性,尤其注重考量章程宗旨的实现,资产使用效益以及面对接受促进方与面对公众时的态度,推动改善成员的相应有效性
○ 平等对待接受促进一方
促进型基金会的机构将接受促进一方视为实现其宗旨不可或缺的伙伴,申请应及时回复,申请审核应跟踪告知
○ 经验交流与合作
○ 避免利益冲突
基金会各机构成员,监督与咨询机构成员以及基金会员工主动公布个别情况下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线索,并在决策过程可能给相关方带来益处或伤害时,规避参与相关决策过程。公开和接受促进一方乃至相关服务企业的个人或亲属关系
基金会运营方面的经验借鉴
基金会的固定资产和办公模式
该中心2011年设立之际,在柏林市区整租了一幢4层的大楼,除了柏林项目中心5名工作人员外,墨卡托基金会曾经发起成立或长期资助的10家合作伙伴(合计约有100名员工)入住,各自独立办公并有共享空间,有专人进行物业管理。这些合作伙伴以市面上拿不到的成本价进行分租,通过这种方式,墨卡托基金会为首都的重要合作伙伴提供了合作网络,有利于保持创新性的合作。
在这幢大楼里,每年举办约180次共享活动,平均每两天一次,可以说互动式的活动是很频繁的,我们可以想象这些活动的产出和价值。共享空间的会议室对内出租按照成本价,闲置期间可以对外出租则按照市场价。
欧洲基金会中心的做法
作者(左)和访问团团长王名教授在欧洲基金会中心Philanthropy House
欧洲基金会中心(European Foundation Centre ,简称EFC)位于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的一幢名为“Philanthropy House”(可译为公益大厦)的4层楼里,这幢楼由欧洲基金会中心和5家机构共同出资购买,每家出资100万欧元并以成本价租用,闲置空间面向市场出租,按照市场价收取租金。该大楼地处布鲁塞尔老城区,位置优越,通过闲置空间的出租能够弥补运营成本,并且作为这6家机构的资产进行保值增值。
除了拥有足以产生足够投资收益的原始资本金,上述两种做法首先是解决了自身及伙伴的办公场地需求,整租-分租的方式降低了集体谈判的成本,集体购买-部分向市场出租的方式实现了资产的保值增值。这一点也值得中国基金会去借鉴,尤其是资本金较多、致力于公益行业治理和倡导、需要不断进行资源整合的基金会,有助于实现公益创新的集成和再创新。
基金会拥有企业
在德国乃至欧洲,有基金会拥有企业的情况,这种情况在中国是极少的。比如德国的博世(BOSCH)、贝塔斯曼等全球知名企业,背后都是基金会来控股或拥有。基金会拥有企业的情况,一般以家族基金会居多,而且世代相传,往往是因为家族财富的传承出现问题(比如上一辈对继承人存在忧虑),所以将家族企业转移到基金会中。
这样做的好处有几个:1、家族财富(基金会所拥有或控股的企业)能够被市场上的职业经理人得到很好的管理,不用担心苦心经营的家族财富因为继承人不愿继承、无能或纷争等而灰飞烟灭;2、基金会追求长远的社会效益,相比较一般企业的股东对于利润率的追逐而言,基金会对于企业所要求的红利较少且不追求短期效益,这就使得企业能够安心于稳定发展,有助于家族财富的长远存续。比如博世基金会拥有博世企业集团80%的财产(财产总市值有700欧元),但是平均每年从企业获得的收入只有1.2亿欧元。当然,这种模式也存在弊端,如果基金会的资产过于集中,一旦所拥有或控股的企业发生破产,基金会的收入来源就没有了保障。
主动向政府、相关各部门提供建议,或者加入到某个项目中区;
追求长期、系统、可持续的效果;
对于项目经理(项目官员)的要求:在内容上是专家,熟悉相关领域各种主体之间的关系网络;
重视伙伴关系和网络。
政策倡导主要是由柏林项目办公室负责,主要面向的对象有三种:政府官员、议员(包括参议院和众议院)、驻首都的媒体记者。在政策倡导的过程中,注意把握两个点:第一是机构形象的定位和展示,第二是重点内容要突出。
墨卡托基金会有自有专家和外请专家,对于专家、与会者采取定向邀约的方式,封闭交流,不对外透露参与者名单(营造安全讨论的氛围)。在政策倡导会选择性的推出有关议题,扮演民间角色,独立于政治、选举和市场,促进相关议题的讨论和交流,提可能的选项或解决方案(而非确定方案),以便快速找到解决方案,撬动外围资源的参与,并承担相关风险。值得注意的是,独立性并不代表要代替政府或决策者,而是采取向外发射脉冲的方式,以链接、协调和多元对话的途径解决某些问题。
在具体的形式上,有两个例子:其一是寻找同类合作伙伴在同一平台上做事情,比如针对全面变暖的“能源转型论坛”;其二是主要面向公众的,比较平易化和大众化的展出和展览,例如“墨卡托沙龙”。
资助范围的界定
出版物出版费用补贴;
无时间限制的项目;
填补公共部门预算;
与资助项目无关的人事和管理费用;
土木工程;
商业(非公益性)项目;
跟德国没有关联的项目。
欧洲基金会中心主席的观察
欧洲基金会中心(EFC)成立于 1989 年,是一个代表在欧洲及其以外地区参与慈善事业的公益基金会和资助者的国际会员协会,有200多个分布在欧洲的会员。EFC 4个主要目标: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和财政环境;记录基金会发展局面;培养基金会专业人员的能力;促进基金会之间以及基金会和其他领域之间的合作。EFC着重于透明化和最佳实践,所有成员均遵循和践行欧洲基金会中心最佳实践的原则。
作者和欧洲基金会中心主席Gerry
EFC的主席Gerry Salole博士用一整天的时间接待了我们,他有五国血统,会四国语言,在基金会和NGO 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知识,同时还与国内不少基金会领导人有过交往,对于欧洲乃至全球基金会的发展有着深刻而敏锐的洞察。关于欧洲基金会目前面临的一些挑战,他分享的一些观点如下:
1
社会对于基金会存在过高期许
盖茨基金会(总资产在300亿欧元以上)等大型基金会的存在,让其他基金会“变小”。政界、社会将基金会等同于盖茨基金会,但实际上绝大部分的基金会都很小,而且一个国家所有基金会的资产加起来也肯定是远远比不上国库。这导致基金会们在花很多时间去解释。
2
基金会的工作焦点经常变化
当前的社会大环境变化很快,欧洲福利国家的福利在减少、气候变化、老龄化、移民问题等,这导致基金会的工作焦点经常在变。事实上,基金会的工作目标应该稳定,但又必须去应对外界环境和问题的迅速变化。
3
基金会的活动余地在减少
一方面,政策法律等对于基金会的管制(比如资本转移)在增加,要求的报告义务也在增加;另一方面,基金会也要面对公众的质疑和批评。这要求基金会要利用现有的条件去做各种尝试,提高工作灵活性和快速反应能力。
4
各种基金会之间的界限更加模糊
作为foundation一词的产生地,英国人用foundation反而比较少,更多的用trust。相比之下,其他国家用foundation较多,但有点滥用,比如将智库、政党基金会、筹款型基金会、国家拨款型基金会等都称作是foundation,失去了foundation的本意(有资本金、资本金收益用于公益、组织独立管理和运作),Gerry认为应该替换成philanthropy institution。
5
基金会的本地化和全球化
当代的基金会要回应当地诉求(local),结果发现必须联合才能有所作为,并与其他国家交流分享(global),实现一种新的工作模式(Gerry将其命名为glocal),即local-glocal的范式转变。虽然基金会自己行动会比较快,但是联网化才能真正将事情做好。
6
基金会的绩效评价
很多基金会为了展示业绩,要去考虑短期内的绩效和量化的成果,但是基金会必须去思考,哪些成果需要量化、哪些不需要,哪些要做短期考虑、哪些要做长期考虑。基金会的自我反思和自我学习是很重要的。
心得收获
参加访问团的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组委会成员
基金会要去解决问题,而在当前的环境下,各种社会问题层出不穷且不断变化,基金会如何去面对众多的不确定性和巨大的挑战,基金会乃至其管理者的视野和学习能力至关重要。感谢墨卡托基金会提供的这次出访邀约和精心安排,感谢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的协调和组织,让我能在繁忙的工作中暂时抽身去游学,进而能够去检视和反思工作,跳出来再看自己,看工作,再看基金会行业。
这次我还有一个收获,当作为访问者走出去考察的时候,要放下固有的观念窠臼,不要死板硬套去对比或套用中国现实。在一个不同的文化环境中,把观念清空,打开自己,开放心态,才能实现真正的学习和交流,这应该成为“跨文化行动力”的一个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