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儿咱不讨论公益,也不讨论私益,不讨论慈善,更不讨论邪恶,仅对当下中国公益圈关于社会企业的讨论现场画一张速写。
前些天,我回顾了2011-2013年期间我对社会企业在中国公益圈的观点:
1、作为概念的社会企业在公益圈从未存在过。
2、作为以解决社会问题为己任的社会企业,在中国公益圈一直是一个迷人的幻象。
3、作为最近些年在中国出现的社会企业,充其量就是一个“虚火”的词汇,曾在香港台湾短暂地死灰复燃,最大的功劳就是带活了中国公益圈的NGO培训市场。
为什么我会有上述这样的判断?其实原因就来自于大家都知道的一个关于概念的常识性理解。无论在一般性探讨还是具体的实践过程中,人们对概念有这样一个常识性理解:能用明白的词汇表达事物内涵和外延的完整表述可以称得上是一个概念,能帮助人类把握生活世界,能补充完善前人理论的概念是一个真正有价值有意义的概念。
为便于表达,虚构了一段对话,如下:
类似的对话,不会就此结束。
关于社会企业的讨论,甚至激烈的争论,仍将在中国公益圈继续下去……
然而,它就是中国公益圈在面对现实困境的焦虑与无力感时,为自己制造出的一个迷人的幻象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