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两会如期来临,新一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齐聚北京,共商国是。下面我们就来听听他们的公益慈善好声音——
脱贫攻坚
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关注“城市扶贫”:需政府和社会合力
全国人大代表、民政部副部长宫蒲光说,脱贫攻坚主要瞄准农村地区是非常正确的,可以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以及缩小贫富差距等,但脱贫攻坚中也要重视城市贫困人口的扶贫问题。
目前,中国城市贫困人口大致分为进城农民工、失业人员及特殊人群等。
全国人大代表、海南省副省长苻彩香说,在打赢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攻坚战的同时,城市还存在相当数量的困难职工急需解困脱困。要解决城镇职工的困难,涉及到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医疗救助、国企改革等方方面面,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黔东南州委副书记、州长罗强说,虽然目前主要是解决农村绝对贫困问题,但城市贫困人口问题也应得到重视。
赵皖平:公益组织在脱贫攻坚中可大有作为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科院副院长)
公益组织在扶贫工作中能够发挥什么作用?赵皖平表示,公益组织能够做的事情很多,除了给予经济上的帮助,他们也解决了很多精神层面的问题。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们的经济高速增长,但是在社会事业、教育、文化等方面还是相对滞后的,尤其是农村地区。因此,我觉得公益组织可以在文化扶贫、精神扶贫、改善人民的生活习惯、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和发展思路方面起到很大的作用。
在扶贫工作中,政府是主导,起到方向性的作用;企业不仅仅可以提供经济援助,还可以按照政府规划以及帮扶对象的实际需要,帮助他们实现造血功能;公益组织专业不同,能够在多方面发挥自身作用。
王利平:多引导民间力量参与乡村振兴
(全国人大代表,广博控股集团董事长)
王利平认为,当前我国农村建设主要存在三大难题:一是城乡差距大;二是农民负担沉重,收入增加缓慢,且贫困人口过多。三是文化建设和政治建设存在着与城市的差距,农村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劳动个体素质欠缺,尚未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严重制约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他认为,要摒弃只靠工业带动的传统思维,充分发挥农业、工业、服务业、旅游业的联动优势,建设城郊休闲型、工业带动型、城镇化发展型、旅游带动型社区。积极依托民间企业,调动企业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形成工业、农业、服务业互动的良好局面。应尽快制定出台吸引民间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文件,充分利用财政政策、土地政策等,对涉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各项税费予以减免,吸引社会闲散资金和有实力的开发商进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领域,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卫生
俞金尧:完善公益诉讼制度 守护百姓舌尖安全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研究员)
“我国食药安全已经得到明显改善,但是问题尚未彻底解决,我们应当思考到底症结在哪儿。”俞金尧委员说,“我认为其中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处罚力度不够。一旦发生食药安全案件,尤其是大规模的恶性事件,就该通过提起公益诉讼的方式,对相关责任人处以重罚,大幅度提升其违法成本,使他们不敢继续从事非法的经营行为,从而营造更好的食药安全秩序,护卫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他还建议建立奖励举报机制,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推动社会共治,百姓监督,才能让问题产品无处藏身,让百姓买得放心、吃得安全。”
环保
九三学社中央:希望更多企业设立环保公益诉讼基金
近年来,我国环境和资源保护类违法案件大幅增加。与此相比,我国环境公益诉讼数量占比却比较小。环境公益诉讼费用较高,社会组织缺少诉讼专项资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环境公益诉讼开展。
国内环境公益诉讼主要依靠环保公益基金支持。然而,民间环保类基金会在国内基金会总量中所占比例很低,截至2013年8月底,民间环境基金会仅占全国各类基金会数量的3.2%。并且,我国民间环保组织中,超过半数无固定经费来源,20%左右基本没有筹到经费,大多数筹集的经费在5万元以下,无力承担环境公益诉讼相关的高额开支。
九三学社中央建议,建立国家环境公益诉讼基金解决相关问题。在资金来源方面,可从国家福利彩票等公益性收入中拿出一定份额,也可与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或中国绿色发展基金会等合作,鼓励更多企业设立环保公益诉讼基金。
教育
邝美云:学校教育要以“德”扬“善”
(全国人大代表、香港企业家)
邝美云结合自己在香港和内地多年的教育、慈善经验,提出“传承优秀文化、建设文化自信”的建议。她希望对青少年推行文化德育,以文化引领学生品德发展。她期望学生之间以“善”互相影响,“用生命影响生命”。“人和人之间是相互影响的,你的一个笑脸,或许就能为别人带来好心情”。
“香港的教育及慈善界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在海外也拥有不少优质的资源,可以供内地借鉴参考。”邝美云说。
近十多年来,邝美云在内地一些贫困地区投身慈善和教育事业,并不遗余力地走遍自己捐助的每一所小学。仅在江西一地,她就援建了20多所学校。“我很乐意从事慈善教育工作,因为我想从内心改变一个人,让人有向善的力量。”
邓红: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婴幼儿托幼服务
(全国政协委员)
邓红表示,在“全面二孩”的政策背景下,促进0至3岁婴幼儿托幼服务发展,对于提升家庭生育意愿、促进妇女公平就业具有重要意义。“0至3岁婴幼儿的照顾责任主要由家庭来承担。托幼服务缺乏,顾虑没人(机构)照顾孩子,是妇女不愿意再生育的主要原因之一。”她说。
邓红建议,卫生计生、教育、民政等部门深入研究、密切配合,大力推进0至3岁婴幼儿托幼服务发展。把托幼园所建设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之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明确主管部门,制定配套政策及行业标准,加强引导和监管。其次,要设立专项资金及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市场和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托幼公共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托幼事业。还应加大力度培训托育师资队伍,鼓励高校开设早期教育相关专业,为早期教育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专业化的服务。
文化
朱永新:铁路国企应承担社会责任 推进“高铁阅读”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
高铁车厢舒适、卫生、安全,提供了良好的阅读环境。目前高铁上提供的阅读材料十分有限,质量和数量有待提升,建议借鉴国际地铁推广阅读的做法,推进“高铁阅读”。
朱永新建议,将“高铁阅读”作为推进全民阅读的重要抓手,通过多种媒体进行宣传,广泛传播“高铁阅读”的价值和意义。必要时聘请或者评选“高铁阅读”形象代言人。
他还建议,由政府主导,开放合作,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进“高铁阅读”带有公益和市场的双重属性,铁路公司作为国有企业,应该主动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同时发挥市场作用,引导已有的阅读基金支持“高铁阅读”,引入文化机构、文化企业、互联网公司等社会力量进行商业运作,探索和创新推进“高铁阅读”的PPP模式。
李惠森:在国家层面设立“社会责任日”
(全国政协委员、李锦记集团董事、李锦记健康产品集团主席兼行政总裁)
李惠森认为,在当前的中国,由于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平衡,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企业及公民责任感缺失,导致各类社会问题频频出现。其次,公众对社会责任认知不足,无法起到监督、促进作用。另外,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与动力不足。
他建议设立“社会责任日”。首先,在国家层面设立“520社会责任日”,倡导“我们>我”,提升公民社会责任意识,并建议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在社会责任日当天开展系列宣传、表彰或主题论坛。其次,加强舆论宣传与引导,开展创新型活动,鼓励企业与公众共同践行社会责任。另外,制定企业社会责任规范,建立表彰机制,制定鼓励政策。
儿童
张宝艳:建议拐卖儿童罪不设诉讼时效
(全国人大代表、“宝贝回家”项目负责人)
张宝艳建议,把拐卖儿童犯罪的追诉期,从一般刑事犯罪的20年延长到终身。 “由于拐卖儿童犯罪的特殊性,当找到这个孩子或者这个孩子长大找家,基本上都是过了20年。明明知道这些人贩子干了坏事,让家庭忍受了好几十年的痛苦,却对它无能为力,没法去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在宝贝回家网站上,就有四五十个这样的例子。只要是侵害儿童,不光拐卖儿童,还包括对儿童性侵,或者对儿童有其他伤害,这种犯罪不应该设诉讼时效,应该终身追责。”
张宝艳在2007年创办“宝贝回家”网站,帮助走失或者被拐的孩子及他们的父母双向寻亲,目前“宝贝回家”已有28万志愿者。她表示,作为公益团队的负责人,以后精力将集中在志愿服务方面,让宝贝回家志愿者团队向更多的公益项目发展,带动更多人去做志愿服务。作为代表,也将主要关注这一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