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三三
实行计划生育以来,生育成了政策层面的事情,过去政府考虑的是人口过多带来的发展压力,现在考虑到则是缓解人口老龄化。可是,作为生育主体的女性,她们的主观意愿常常被忽视,从严格限制“一胎”到“全面二孩”,女性的生育自主权看似更大了,但英属哥伦比亚大学(UBC)的助理社会学教授钱岳和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老师的靳永爱的研究报告,《中国城市女性生育自主权研究》(Women’s Fertility Autonomy in Urban China: The Role of Couple Dynamics Under the Universal Two-Child Policy)(下简称“研究”)则指出,“全面二孩”政策可能不利于性别平等。
研究报告
生育更多时候是一个家庭决策
女性自决权可衡量性别平等
研究者钱岳告诉NGOCN,前人关于女性生育的研究,多是从女性的个体特征出发,比如研究女性的教育跟生育数量的关系。但是生育并不是女性一个人决定的,更多时候是一个家庭决策。所以这个研究考虑了夫妻之间共同的特征是如何影响生育决策的,而不仅仅考虑女性单方面的特征。
在一胎化政策下,女性和她的家庭只能生育一个孩子。研究者认为,在政府允许甚至鼓励生育二孩的情况下,生育二胎变成了一个选项,要不要多生一个孩子成了家庭成员之间可讨论的问题。二胎政策下的女性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决定是否要生育,成了衡量性别平等的标志之一。
“一胎化”政策时期的计划生育宣传画,摄影:方流侠
研究发现,在不想生二胎的女性中,受到的来自丈夫的生育压力越大,在夫妻关系中拥有的权力越小,越有可能生二胎。
文中提出用资源理论来理解家庭中夫妻权力关系:决定家庭中夫妻权力强弱的是夫妻各自所拥有的相关资源。在此基础上,研究者提出若干影响妻子家庭权力的因素,包括妻子收入在家庭收入中的占比,夫妻双方原生家庭的地位,妻子的教育程度,妻子的年龄,妻子是否有工作,第一胎孩子的性别等。
研究结果表明,如果女性的收入占家庭总收入50%以上,女性收入的提高能显著提高她在夫妻中的权力地位;如果女性收入不及家庭总收入的50%,则女性收入和夫妻权力关系并不显著。
政策应打破性别分工
鼓励男性参与育儿
根据智联招聘发布的《2018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职场中的女性月平均收入比男性低22%。已婚女性每天投入在家庭上的时间比未婚女性多0.9个小时,而她们每周投入在工作上的时间比未婚女性少1.5个小时。
更多时间投入到家庭上,不仅令女性比男性要为家庭付出更多,而且也影响了女性的职业发展,上述报告中就有这么一项数据:已婚男性投入工作的时间比已婚女性高9%。钱岳指出,大部分企业都有性别分工的思维模式,认为女性要承担更多照料孩子和家庭的责任,进而不愿意招女性,这必然会阻碍女性在职场中的发展,影响女性收入。
与此同时,从两位学者的研究结论来看,在“全面二孩”政策下,收入少的女性,更容易违背自己意愿,在丈夫的生育压力下多生育。如此一来,女性需要花更多时间来照顾孩子,职场优势进一步削弱,形成恶性循环。
2014年,北京市人大代表王幼君在北京市两会上提出,将女性产假延长至三年。钱岳提醒,政策应该致力于打破性别分工,至少不应加剧性别分工。延长产假,企业更不愿招女性,女性产假结束回归职场,竞争力也不及同龄男性。男性的陪产假不够(或者有陪产假男性也不请),没有足够的时间参与到照料孩子的工作中,也失去了陪伴孩子成长的机会。
虽然尚没有政策将产假延长至三年,但是在放开二胎之后,延长产假被普遍视为鼓励生育的手段。截至2017年7月,全国31个省已修改本地《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在《女职工特别保护条例》规定的98天产假基础上,增加女性生育奖励假或延长女性产假。多数省份女性的产假最长可达128天至158天,西藏和吉林的产假最长可达一年。
钱岳直言,从国际比较角度看,现在我国政府在政策上有个矛盾之处。国家一方面想提高生育率,另一方面却停止单位提供的公共托幼服务,将养育孩子的工作推给家庭。现在房价高,教育资源不足,多生一个孩子成本很大。没有给家庭足够的支持生育政策,即使想生二孩的家庭也难实现。另外一个问题是,几乎在所有国家,家庭中的育儿工作往往都是女性承担更多,政府退出公共托幼,无形中加剧了女性照顾家庭和发展事业的冲突。
今年两会上,有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放开三孩鼓励生育
事实上,鼓励生育并不意味着一定要以“牺牲女性”为代价,欧洲一些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家庭政策体系。其中帮助父母兼顾工作和养育子女、鼓励父亲参与育儿工作是重要内容,比如为父亲提供育儿假,为因照顾孩子而不能工作的父母提供补助。有资料显示,实施“工作—家庭友好型”家庭政策的国家保持了较高的生育水平;而在实行支持传统家庭性别分工家庭政策的国家和地区,生育率则处于极低的水平。这似乎是一个“双赢”的结果。
该研究的另一位作者靳永爱也表示,欧洲一些国家的实践证明,有性别平等导向的政策配套对提高生育率作用显著。她认为,首先制定政策的时候要将性别平等的理念纳入其中,其次,经济压力(比如收入、住房等)是阻碍城市家庭生育二孩的重要因素,政策制定者应制定和完善相关家庭发展政策,通过税收优惠、住房保障、儿童津贴、家庭补贴等一系列缓解家庭经济约束的政策,增强家庭发展能力。
从要降低人口出生率的一胎化政策到现在鼓励生育的全面二孩政策,促进性别平等并不是政策决策者主要考虑的方面,但是计生政策确实在影响着性别平等,而性别平等的环境反过来也会影响政策实施效果。钱岳指出,“这样的政策和家庭分工,让女性根本不想多生。所以促进性别平等是提高生育率的一个必要条件”。
参考资料:
Women’s Fertility Autonomy in Urban China: TheRoleof Couple Dynamics Under the Universal Two-Child Policy. Yue Qian & Yongai Jin, Chinese Sociological Review,2018
Chian’s two-child policy needs to come with child-care help, THECONVERSATION, March 6,2018
《建国以来党的人口生育政策研究》朱秋莲 2013年5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国家统计局官网
界面: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建议实行全面放开三孩政策
法制晚报:《2018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发布女性整体收入低于男性22%
建议女性产假延长至三年? 产假休3年将会引发各类巨变
全国31省份产假都齐了,这些地方能休1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欧洲家庭政策与生育率变化——兼论中国低生育率陷阱的风险》吴帆社会学研究 201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