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康菲溢油事件过去已近三年,但此事件中唯一被中国法院立案的一起赔索案至今仍处于不审不判状态。近日,河北省乐亭县50位养殖户再次来到天津海事法院,向法院追问康菲公司污染侵权诉讼案进展。
该案于2011年12月30日立案,至今未开庭审理。2014年5月6日,养殖户代表栾树海告诉财新记者,两年半来,自己每周向法院打一次电话,隔三差五跑到天津询问案子进展,“去了不下20回,每次出来一两个人,几句话就打发回来了。”法院给出的理由是案情复杂,仍在取证。
如是数番,其他养殖户渐起疑心。“说你是不是得了康菲和中海油什么好处了?”栾树海无奈之下,带领21户诉讼养殖户、10户追诉养殖户前往天津海事法院问个明白。养殖户们在法院门口从上午9点站到下午1点半。
栾树海说,4月25日下午1点半,天津海事法院督查办领导出来接待,要求5名养殖者代表进去谈。据称,该办领导解释说该案是涉外案件,不同于普通案件,没有确切时间。
5月6日,财新记者致电天津海事法院相关部门,对方称已经“开过证据交换庭”。被问及何时开庭审理及取证流程时,一位与案件相关的工作人员要求记者依照最高法院关于媒体采访的规定,先进行采访申请。
栾树海对取证一说十分不解。“证据都提供给你了。(法院)说要去国家海洋局取证,又说上河北海洋局,你这取证也不能取两年啊,上国外取证都回来了。”
按照中国《民事诉讼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011年渤海溢油事故后,河北、山东等地先后几拨养殖户向法院状告康菲、中海油,要求赔偿海产污染受损费用,而乐亭29户养殖户诉案是唯一一起被法院立案的。
这起孤例曾短暂鼓舞了环境赔偿的关注者们,他们期待环境污染事件因此走出政府调解的老路,而由更显公平的法律诉讼来解决。但该案至今悬而未决。
变端源于2012年初,康菲、中海油与农业部和相关省份达成协议,康菲出资10亿元赔偿受灾养殖户。然而受灾款项的分配难尽人意。乐亭29户养殖户诉讼代理人张福秋告诉财新记者,政府定的标准是每亩540元,且先撤诉才能领到赔偿款。
半个月后,张福秋称接到法院电话,赶赴天津。一位副院长和一位立案庭负责人客气劝他,打官司耗时长,风险大,建议其撤诉,接受政府调解。
之后,8户本地养殖户选择撤诉、领钱,剩下21户养殖户坚持立案。张福秋称,撤诉的8户本地养殖户刚刚投苗,损失小,而另外21户养殖户来自辽宁,2008年、2009年开始养海参,溢油事故正值海参收获时节,损失惨重。
此外,还有10户养殖户加入追诉,他们曾提出立案申请,未被受理,于是加入这21户,要求追加诉讼。
张福秋说,21户养殖户在这两年多间,有人得癌症去世,有人外出打工,也有人离婚,还有欠款不敢回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