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创新的大潮中,公益创新也已成为公益行业内的热门话题。且越来越多的资助机构将公益创新作为了其资助的重要考量。然而,何为公益创新?这在公益界尚未形成清晰的共识。由于对公益创新的含义及其与公益目标的关系缺乏明确的说法和共识,公益创新在不少人看来只是一些创新性的idea。这种粗浅的认识将会导致公益创新被形式化和空心化,变成好看而不管用的花拳绣腿。近年来深受业界质疑和诟病的一些所谓创新性项目正是这种现象的体现。本文拟对公益创新的含义及其与公益目标的关系进行分析,希望以此激发更深入的讨论并形成共识,最终使公益创新更为有效地促进公益发展和社会和谐。
公益创新不仅包括公益项目的创新,还应包括公益机构在治理、管理和运营模式等方面的创新。鉴于篇幅所限,本文重点讨论公益项目的创新。笔者认为,一个完整的创新性公益项目应该同时包括以下要素,即:(1)要能根据社会、经济和环境条件的变化,识别出新形势下的弱势群体或目标群体;(2)要能根据社会、经济和环境条件的变化,识别出目标群体在新形势下的需求或面临的社会问题;(3)要能根据社会、经济和环境条件的变化,识别出解决目标群体需求或相关社会问题的新的方法和手段。换言之,只有项目的目标人群精准、目标人群的需求精准、解决问题的方法精准,项目才会更有意义和影响。如果只是包含了上述三要素的部分要素,只能称之为部分创新。
在现实中,完整的创新项目并不多见。因为社会、经济及环境条件的变化所导致的目标群体及其需求的变化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才能充分展现出来,而这一过程往往是以年甚至是十年为单位的。所以,常见的公益项目创新是以第三个要素,即以手段或方法创新为特点的部分创新。
需要强调的是,对于以手段和干预方法创新为特点的创新型项目,其手段的创新不在于高大上,而关键在于适合所要解决的问题。因为有效解决问题才是目的,而手段永远是为目的服务的。
在此方面,目前的一些做法值得商榷。比如,一些所谓的创新项目,片面突出创新的高大上。而没有充分考虑这种高大上的新方法或手段是否适用于目标群体的需求特点;项目也没有与时俱进地识别出目标群体及其新的需求。这样的项目在一些资助机构面前也能大行其道,获得青睐。这种重形式而轻实质的做法,只能是花拳绣腿,好看而不管用。近几年深受业界质疑和诟病的一些项目,正是由于其高大上的新手段、新方法虽然博得了资助方的眼球,但与所要解决的问题不相符合,导致项目实施起来活动难以开展、项目效果欠佳、项目活动预算不切实际、甚至是项目资金管理混乱等负面结果。
要改变这些不良现象,除公益实施机构脚踏实地地做好创新外,资助机构也应担起应有的责任。如果资助机构仅仅注重这种花拳绣腿式的idea,而忽视这些idea怎么才能落到实处?怎么才能有效地帮助到应该得到帮助的人群,或有效地去解决相关社会问题?等实质性问题,这不光是欠缺专业,还会误导公益走向虚浮和形式主义。
总之,在当今瞬息万变的信息化时代,只有不断地开拓创新才能与时俱进,才能不被时代所淘汰。公益领域也是如此。在公益创新中,我们要时刻关注由于社会、经济、和环境变化所导致的弱势群体及其需求或所面临的社会问题的变化。同时,我们要不断掌握新知识、新技术,并将这些新的知识与技能与时俱进地应用于公益项目中。 同时,一方面我们要注意使新的方法或手段适用于所要解决的问题;另一方面我们必须清楚,在一定的时期内,公益活动要去解决的大量问题仍然是常规性弱势群体所面临的常规性问题,而这些问题所需要的解决方法也是相对稳定的和常规的。如果我们忽视了这些常规性的基础工作,而片面最求创新,今天一个样、明天又一个样,最后只能走向虚浮和形式主义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