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文章《我为什么离开公益行业,兼谈公益行业中的职业发展》的时候,匿名主编曾很有转发一下的冲动。联系了作者,也写好了按语,排好了版,却迟疑了。这是一篇作者基于个人经验的梳理和总结,无疑有他的局限和诸多不够深入、可供探讨之处。但我更加理解的是,作为在日常工作与生活中已经付出巨大心力的公益人,能够坚持书写这样一篇长文本,所要克服的障碍。公益人往往更加重视行动,而忽视反思的价值,这恰恰是行业无法超越其自身的原因之一。所以,我正在做,也乐于看见的,正是促进这样一种反思性的思考、阅读、讨论、批判和写作。一个人、一个行业乃至一个国家,若积弊已久,其解决之道,从不是对内对外叫嚣“厉害了我的X”的自我麻痹,而是勇敢地把解剖刀对准自己。
所以,我决定不转发,自己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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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分分钟在上演着离职与转行。公益人往往会因为生计所迫离开公益领域,去做所谓的商业。而似乎鲜有商业领域的人会以同样的理由流入公益领域。当然,这样的说法未免太笼统。但我们仍然不难拥有这样的直觉,即一个人选择进入公益领域工作,相对更符合他的自由意志,而非受到逼迫。而现代社会中自由择业已成为相当普遍的现状,公益从业的自主性就更加明显了。
当然,一个人自由地选择了将公益作为职业或者事业,并不代表他就不能反悔了。养家糊口、财富积累、能力竞争力的提升、获得新的体验,哪怕只是累了休息一下,也都出于自决。出于自由意志的决定无疑都非常值得祝福。
一些人,离开这个领域时带着失望与难过,我是非常理解的,我自己何尝不也无数次体尝了这些失望与难过呢……正如许多人所说“爱之深、责之切”。没人逼他们做公益,也正因为如此,他们主动地、并非仅靠物质激励地,在这个领域里投入了巨大的心力。但心力的投入往往并不与期望中效果的达成正相关。因为,相比于个人的努力,这里面还有一套机制,在无声地分配着行业的利益,进行着一句话、一篇文章、一个员工、一个项目价值的认可与淘汰。这套机制不是一成不变的,所谓“范式转换”,此之谓也。
Q同学在文章中提到的问题,我无一不亦有所体会。我乐见他能在5年后仍有能力进入商业领域工作,并且能更加珍视自己现实的需求。我常说,公益在更高的意义上不是一种职业,而是一种价值观。那些在这个行业里的人,并非都是公益人;离开这个行业的人,倒有可能在别处坚守并实践着公益的信念,开创一种公益的风气。
对于这样的人,我几乎要说“恭喜”。
犹记在第一届银杏伙伴的毕业典礼上,叶祖禹老先生说过一段话。五年来,每每想起,都振聋发聩:
没有人要我们做公益,是我们自己为了实现我们自己的理想和价值而选择了这条路。这是一条漫长的道路。如果有的时候你们走的比较顺遂,请小心,因为在我的体验里,周围的掌声多了的时候,会滋长我们心里的骄傲。有的时候不知不觉的,我们慢慢离开了我们那个初始的,纯净的心愿,渐行渐远。有的时候会有这么多的不顺利接二连三的到来,我们会觉得灰心、失望,甚至绝望,请记得社会并不欠我们什么。我们永远要知道,这是一条充满了美好的理想但是本来就非常不容易的路。我们永远需要面对我们自己的选择,并且为它负起责任来。
没人逼你做公益。在看到“放弃百万年薪做公益”这样标题的时候,最想说的就是这句话。当我们总是用简单的标签去理解一个人的时候,这个人,就毋庸置疑地成为了这个标签的奴隶,无论主动还是被动。“名校毕业”、“年薪百万”、“外企高管”,“罗德学者”,“哈佛肯尼迪”……然而,就算你“感动中国”,so what?
当有人拿这些名头,而非扎实的公益成果说事儿的时候,他无疑就从“公益”走向了“私益”;更进一步,当有人把这些名头作为一种特权,而置他人的权利于不顾之时,那他无论是谁,都是“公害”。
任何行业都不缺乏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公益,这个在某种程度上更混沌模糊的领域,更是集此类之大成。大有艺人用它来维护人设,大有企业用它来洗白品牌,大有商人用它来公关政府,大有江湖人士用它来建构朋党,也大有野心家用它来结识人脉、左右逢源。就连实习生,都大有直言为了拿实习证明申请个好大学的。
很多人会说,我们不能诛心,这些本来也无可厚非嘛。是啊,市场化的、去道德化的社会让一切不违法的都“无可厚非”。而正是在这对“无可厚非”的容忍之下,“公益”成了一个冠冕堂皇的口号,一件道貌岸然的外衣,一场充满虚荣与欺骗的故事会,一座吸血鬼的庇护所。
有些是本来合理的私利的欲望,有些则是难以启齿的恶行,都被公益包装成一种合乎道德的行为,甚至是道德典范加以颂扬。这就是康德所说的“根本恶”。而当今的公益最令人失望的一点,莫过于对这种恶的纵容。当公益人不再庄严地承担起道德上的责任,而是热衷于把自己包装为虚假的道德楷模,自欺,欺人,它无疑也就丧失了赖以独立于公权力与私利领域最基础的资本。
我想,我们不应该回避乃至否认公益的道德属性。我们要正视道德,直面道德,深刻的理解人何以道德。唯有如此我们才能理解人何以公益,我们才能决然地向那些利用公共资源来加持、包装自己的虚伪企图说不,我们才能真正在权力狂妄与拜金主义的洪流中捍卫信仰的尊严。
如前所说,我相信,真正的公益人不止在公益领域。人的身上有道德的基因,也就有公益的可能。在这个意义上来说“人人公益”或许可以被解读为 “促进人对自身公益性的自觉”。所以,一个人只能在受到启发和感召的情况下,来做公益;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他做的事情才有可能被称为公益。于是在这种情况下,所谓“做公益”,是一个自觉、自发、自主的自由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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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文的最后,让我们再次回到叶祖禹老先生的话:
我们永远需要面对我们自己的选择,并且为它负起责任来。
公益人常常被认为承担了很多责任,然而这一切,都必须根植于我们首先对自己负责。这当然也是一种理性、一种道德(在理性与道德面前自己无权被排除在外)。也唯有如此,我们才能获得信仰与行动的一致,获得自我与外在世界的和解。不论我们在这个基础上做些什么,这种一致与和解本身,就是有意义的。而不在这个基础之上做的任何事情,都将难以经受“伪善”的质疑。
有的时候我们辛勤的努力,并且努力了很久,但是却并没有看到我们所要看到的成果。生命理想的绽放,有它的时间,有的时候我们甚至会看不到,我们只是无尽的大海里面的一滴水,但是别忘了我们也是大海。
……
现在你们都各自飞向你们的理想,让我祝福你们,在你们全心全意地去实现你们理想的时候,不要那么地执着于你们所做的事情。而是让你们怎么活着的,怎么对待你们的服务对象,你们的伙伴,你们最亲爱的家人,还有你们自己,让你们的这种生活的态度和方式,成为人们身边缓缓流动的一条溪流,总是支持着他们走向生命的平和、喜悦和温暖。
自勉,并与诸位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