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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 | 中国民促会副理事长赵大兴:助力中国NGO走出去,民促会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编者按:

近日,中国发展简报专访了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以下简称:中国民促会)副理事长赵大兴,邀请他谈谈民促会在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如何带动会员单位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民生项目,推动中国社会组织走上世界舞台,参与全球治理的进程?尤其是在国际互换项目、中非交流、C20,中欧南美对话会、志愿者等项目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和扮演什么角色?

 

 

 

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副理事长赵大兴

 

【访谈实录】

 

 

发展简报 :

 

近几十年来,中国民促会一直在促进中国本土与海外NGO的合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请问您能简短介绍一下民促会主要的相关项目吗?

 

 

中国民促会副理事长赵大兴:

 

自成立以来,中国民促会已经与183个国外组织和国际多双边机构建立了项目合作,其中已有21个国家或者地区100个国外民间组织和国际多双边机构通过中国民促会向我国提供了9.74亿元的资金援助。

 

中国民促会主动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带动会员单位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民生项目,推动更多的中国社会组织走上世界舞台,参与全球治理的进程。项目活动包括:互换项目、中非交流、C20,中欧南美对话会、志愿者项目等。

 

C20项目指的是二十国集团民间社会会议。是二十国集团峰会的重要配套活动,是民间社会围绕二十国集团峰会主题向各国政府及社会各界提出建议的平台。二十国集团民间社会会议听取社会声音、凝聚社会共识、推动政府和民间良心互动、助力全球经济治理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中欧南美对话会项目指的是中国欧洲南美民间组织领导人对话会议,主要目的是促进三大区域民间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发挥民间组织在社会治理和国际交往中的作用,推动社会组织互通有无,学习各自的先进经验。

 

国际气候行动变化网络是一个以气候变化为主要工作内容的民间环保组织的伞状网络,它们致力于推动政府和个人采取行动,将人为的气候变化限制在生态上可持续的水平。

 

互换项目是为了搭建中国和欧洲的NGO、NPO、智库间的合作。通过公开招募和评选,选择匹配的社会组织和人员。互换伙伴的领域包括可再生能源、青年发展、绿色社区、城市恢复力和水的发展。欧洲互换伙伴来自德国、法国、意大利、芬兰等。

 

发展简报 :

 

一直以来,中国民促会依靠部分海外NGO的资金支持,实施了一系列针对中国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项目。请问您如何评价这些项目?以及您认为中国社会组织在多大程度上受益于这些项目?

 

 

中国民促会副理事长赵大兴:

 

 

2002年以来,中国民促会一直致力于支持国内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并积极筹集资金在国内实施社会组织能力建设项目。在促进社会组织发展与自身能力建设,推动社会组织规范与管理,加强社会组织与地方政府、企业、国际民间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等方面都取得重要成果。

截至2016年7月底,项目累计共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活动179期,小额项目资助49个。其中能力建设专题培训44期,参与1140人次;区域培训42期,参与1516人次;个性化辅导活动21期,467人次参与;国际交流活动7期,143人次参与;社会组织与政府研讨、交流和培训活动 32期,2957人次参与;NGO与媒体交流活动25期,929人次参与,其中媒界代表178人次参与;社会组织与资源组织交流活动6期,204人次参与,其中资源组织代表112人次参与。参与者来自除港澳台外的31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的社会组织、政府、媒体、高校、研究机构、企业、国际民间组织等利益相关方代表,共计7358人次参与了该项目活动。项目活动区域覆盖全国30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

通过项目活动的开展,为社会组织、媒体、资源组织、研究机构和政府部门之间搭建了良好的沟通交流平台,各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对话也卓有成效。同时也丰富了中国社会组织的资源平台,使中国民促会成为国内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基地之一。项目还得到了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地方政府、国际民间组织和社会组织各利益相关方的大力支持。

 

发展简报 :

 

中国民促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遇到的主要挑战是什么?

 

 

中国民促会副理事长赵大兴:

 

中国社会组织走出去,需要更多政策上支持,政府、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以及社会组织本身能力的提高。走出去机构的活动可与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保持一致,也要符合机构本身的宗旨和使命,建立相应的配套资源,与当地各方建立起合作伙伴关系。中国民促会的经验是充分开展可行性研究,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实事求是的看待并努力克服中外国情差异,制度和政策环境的局限,跨文化交流的障碍以及人力资源缺乏等因素造成的困难和挑战。

 

发展简报 :

 

一直以来, 一些国内NGO呼吁政府为其“走出去”项目提供更多政策、立法以及资金上的支持,对此您是怎么看的?您认为这些要求合理吗?中国民促会是如何看待中国政府在“中国NGO走出去”这一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

 

 

中国民促会副理事长赵大兴:

 

社会组织走出去在国际语境中,要制定可行性工作计划、克服中外不同国家的背景、理解力、以及政策和法规环境的限制、跨文化交流的障碍以及人力资源的不足等。但是我相信,随着中国的发展和更多受过良好教育的青年人才投入到工作中,从长远的视角看,他们将是社会组织的生力军。

 

社会组织走出去是大势所趋。近些年,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把视角和资源投向海外,开展各种公共福利项目,这是社会组织走出去的初级阶段。政府可在政策、协调、资金、能力、监管等方面发挥更多的作用。

 

政府从各个方面推动NGO走出去,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配套规章制度,并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目前,可以允许一部分NGO先试先行。这一点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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